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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寶馬男是活該啊,酒駕。非法佔道,私藏刀具,以為自己是天皇老子,一言不合就拿刀砍人。我想當時那種情況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相信大家是當事人也會失去理智的。8月27日,江蘇崑山,一寶馬車想搶腳踏車道行駛,並壓白線逼停正常行駛的電動車。雙方爭執不下。寶馬車主甚至從車上拿出刀對電動車主進行揮砍。不料刀不慎掉落,電動車主撿起反向寶馬車主砍去。28日晚間,崑山公安,釋出通報:兩人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劉某某因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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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憤怒野虎

    看了影片,從心裡上說,這是大快人心之事,除掉了一個危險分子,不顧他人性命的冷血暴徒。

    寶馬紋身男在佔盡優勢之下,拿刀追砍騎車男,這才是引發紋身男死亡之因。這說明,無論你是否什麼黑社會分子,得勢之下還想奪人性命,即使最弱之人,在憤起求生反抗的衝動下,你就離死期不遠了。

    舊社會里,黑社會分子佔盡優勢之時,也未試過想奪人之命的衝動。而寶馬紋身男之舉,實在是想找死,他激起了騎車男求生反抗的憤怒行動,從而使紋身男斃命。

    紋身男雖然已死,卻危害了兩個家庭。呵呵!還有,影片中,寶馬車在變道刮刷電動車,寶馬車上下來的白衣男和女,才是引發事端矛盾主要者。倘若自知自己原因,不去尋釁,根本不會引發紋身男竄出來。這個,相信警方不會忽視。

  • 2 # ACG漫遊君

    如今這事沸沸揚揚,漫遊君這麼看:

    ①讓你裝逼!讓你裝逼!讓你裝逼!

    ②紋身男開寶馬車,【紋身】【寶馬】犯了眾怒!

    ④據傳寶馬男還是“見義勇為”獎狀獲得者,真是諷刺!

    ⑤不要以為老實人好欺負,逼急了愛誰誰!

    ⑥絕地反擊除掉惡霸,民眾拍手稱快,但法律上,腳踏車主應該會被判防衛過當!

    下面是劇情回顧:

    27日21時36分,十字路口顯示為直行紅燈狀態,一輛黑色轎車突然右轉欲進入非機動車道,疑似與車道內一輛電動腳踏車發生碰撞。

    劉某某從黑色轎車內下來走向腳踏車車主,對其進行推搡和踢打。隨後,劉某某返回轎車取出一把刀,持刀揮向騎電動腳踏車的男子,後被對方奪刀追砍倒地,並最終死亡。

    崑山市人民檢察院8月28日傍晚釋出通報稱,該院提前介入“8.27”街頭砍人案。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具體分析‖

    ①寶馬男直行紅燈,右轉非機動車道,撞了腳踏車。

    這本屬於一出交通事故,按理說,寶馬男應該道歉賠錢!

    ②沒有協商解決交通事故,而是拳腳相加!

    這時候,寶馬男又犯了故意傷害罪!

    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

    法律規定,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處以十日及以下拘留,五百以下罰款!

    漫遊君認為,這時,寶馬男應該沒想真的怎麼樣,估計就是想裝比,要面子!全身紋身不就是這心態嗎!

    ④腳踏車主絕地反擊,屬於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是刑法賦予公民的無限防衛權,意味著面對危機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我們有權採取防衛行為,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不承擔責任。

    刀是對方的刀,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搶過落地的刀予以還擊,妥妥的正當防衛!

    ⑤持刀追砍,致對方死亡,屬於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

    即當對方不再具備傷害自己的條件時,傷害對方就屬於防衛過當!

    但漫遊君認為:

    ①被人侮辱、毆打、持刀恐嚇,任何人都不可能保持絕對理性,當時處於高度驚恐、憋屈、憤怒的狀態,誰能分清楚什麼是正當還是過當,絕地反擊!

    ②寶馬男不是一個人,全身紋身,還有人,不排除車裡還有刀,所以,危害源還在,所以追砍不屬於防衛過當!砍倒在地才屬於正當防衛結束!

    ⑥寶馬男居然是“見義勇為”獲得者,當真諷刺!

    扶老奶奶過馬路嗎?

    違章發生事故,不妥善處理,講兇鬥狠,打黑除惡的風暴之下還是雜草叢生啊!這種人會見義勇為,這層金度的真好!

  • 3 # 沒有來生

    多大點事啊,還值得拿刀砍人,太暴力了吧?沒想到踢到鐵板了,自己為此而喪命。

    所以任何時候,任何事情,任何地方,遇事冷靜而理智是衡量一個人是否成熟的最起碼的標準。

  • 4 # 張杏林154617095

    自已沒有被殺理由且在自身性命正受到嚴重威脅的客觀前提下,在被殺和殺人的選擇上,唯有選擇殺死正在致我於死地之人。生死存亡之際根本就來不及去想,想了就可能被人所殺,最好是不要猶豫,也免得手軟造成防衛過當過失殺人。危命關頭不是魚死就是網破,這也是人求生存本能。

    奉勸一句:沒事少砍人,砍人要專業。

    在這個問題上,打心眼裡不希望天下發生這樣的杯具,可我也是個老實的人,不喜歡說假話。

  • 5 # 心靈捕手baby

    這對於電動車男來說是無妄之災。自己可能面臨故意傷害的指控,可是自己完全是被動的,被打被砍,到最後不得不反擊。

    對於寶馬男來說是咎由自取,以前砍得人多了,想不到這次自己被砍翻。

    對於現有法律是個啟示,好人不敢反擊,正當防衛的邊界不好認定,在危急生命的時刻,沒有多少人能仔細判斷正當防衛還是故意傷害吧。

    對於吃瓜大眾是個疑問,自己遇到此類問題,是硬鋼好,還是找個空子,轉身就逃好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都說“貨賣熟人錢”,你對這句話是怎樣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