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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發銀行南京分行及下屬水西門支行違法放貸窩案二審塵埃落定。經審查,周群在擔任廣發銀行南京分行水西門支行行長期間,夥同其他三名員工,透過“打擦邊球”“形式合規”等方式,向其前夫家族公司違規放貸,數額特別巨大,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最終,江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周群8年,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朱守衛2年10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牛鑫2年8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判處胡立文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5萬元。 據悉,該4名員工總共向周群前夫實控的8家公司,違規發放貸款合計1.26億元。目前上述貸款本金總計7600餘萬元未收回。 究竟是哪個環節除了問題,歡迎一起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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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三道槓財經學院

    這種事例在銀行體統裡其實不在少數,親戚貸款,關係貸款,熟人貸款……總之是五花八門,層出不窮,零度今天藉著這件事兒好好跟大家說一說。

    廣發銀行一直是一種比較奇葩的存在,作為全國性質的股份制銀行,雖然比不了國有四大行,但規模也不小。可這麼多年愣是沒有做出一個業務亮點,能夠讓人們印象深刻。

    在本案中,女行長夥同幾位下屬給前夫貸款1.26億元,至今7600萬無法追回。事件的性質已經不是一般的違規違紀了,而是嚴重違法。在一般人看來,這種事兒簡直是無法完成的,無異於空手套白狼。但如果對銀行的貸款審批流程爛熟於心的話,某些事兒具備很強的可操作性。

    商業銀行貸款有一套嚴格的審批流程,整個過程會涉及很多緩解,涉及很多人,但在零度看來有時候這些真的是紙老虎,尤其是近年來被各家銀行喊的最響的內控! 這位女行長給前夫放貸,大家注意是前夫!如果是丈夫,零度可以肯定這筆錢一分也出不去!因為太明顯了,老婆給老公的公司放貸,如果有一家銀行能做這樣的業務,那這家銀行早就不存在了。

    男的開公司,女的是行長,這種資源怎麼能不利用一下?!但前提兩個人必須不能有關聯,所以可以斷定絕對是假離婚!真離婚恨不得都掐死對方,還給你放貸做生意?再沒腦子的人也能想明白的事兒,但銀行偏偏出問題。這件事所反映的就是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在風控和內控上的主要問題。

    通常情況,貸款都需要提供一整完整的基礎材料,主要包括公司材料和個人材料。個人材料通常會包括婚姻狀況,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未婚的出單身證明,聽起來是不是很可笑!有點腦子的也知道,出個單身證明能證明什麼問題?對於滿腦子賺錢的商人來說,幾個億的貸款遠比一張結婚證來的重要,所以人家離個婚,就把你銀行這一關輕輕鬆鬆的混過去了。

    在零度看來,這些都是形式合規!倆個人離了婚,從形式上就符合銀行規定了。每一級的貸款審批人拿著這張離婚證,基本就可以把責任推脫乾淨,但實質風險根本沒有消除。每個人想的都是免責,這樣的內控根本就是形同虛設。

    貸一筆款,收集一大堆紙質材料能說明什麼風險?再多的審批流程又有什麼用?銀行內控必須要實質大於形式,不能只看堆積如山材料和數字,否則永遠會被人欺騙!

    除了本身的漏洞之外,這裡邊應該有不小的腐敗問題,因為整個貸款流程,只要有一個關鍵環節不透過錢就出不去,不可能所有人都笨到看不出問題吧,所以這其中的少不了利益交換!

  • 2 # 鄧行長

    感謝誠邀,我在銀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什麼怎麼回事,這事情就是像“吸毒”一樣,吸了一口就停不下來,只能一直吸下去,直到東窗事發。

    行長心裡也有數,剛開始的時候,做一筆貸款,再這個工程中,金額不是特別大,賄賂特定關係人,把貸款做下來。然後就是層層平賬:

    如果是不繼續支援,特定關係人早就會被發現,銀行內部處罰不說,還有可能會因此丟了工作,要知道,這種被銀行開除的人很難再到同業找到合適的機會。如果是繼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只會放縱下去,讓這個雪球越滾越大,直到玩不下去的這一天。所以問題暴露的時候,都是金額特別巨大。

    銀行內控方面肯定是出了問題的,但是這個也與銀行的導向有關係,所有的業績壓力都在支行,支行未了完成任務也會不擇手段,反正考核期一到就拿錢走人。

    以上!

  • 3 # 中銀文武

    這個問題,應該是銀行機構,不只是個別存在,很多機構或單位都可能存在。內部制衡手段缺失,一把手掌握著全部的人、財、物權利,沒有人敢與一把手作對,否則,會讓你“不換腦筋就換人”。一個人的職業生涯能有多少黃金時間,為了自己的黃金時間不被差蹉跎,很多下屬對上師選擇了順從!

    二、銀行的信貸沒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問責機制。貸款不良後,那一環節有責,怎麼去尋找有責環節,是什麼原因沒有履職到位,不同的人,會形成不同的觀點。更有問責部門的問責人員,沒有經過業務部門的長期歷練,連業務環節履職應該做什麼都不懂,去問別人的責,問不到點上去,無法擊中要害,抓不住癥結,行不成問責震懾效果。

    三、違規成本太低或問責力度太弱。大部分銀行不良貸款問責時,不論是主觀責任、客觀責任,大部分扣點錢過關,每個環節都怕得罪人,營造了破財就能消災的氛圍。就是問責重一點的話,也就是弄點處分了事。失職督職沒有追究刑事責任的,除非是受賄被查到。

    四、貸款不良後,大部分是客戶經理是替罪羊,很少動行長的乳酪。一筆貸款不良特別是大額上千萬元以上的貸款,很少有客戶經理能起決定作用的,但問責時,又很少問到行長的。現在,很多授信,看起來行長沒有參與審批環節,但往往行長有一隻無形的手在操控。而問責時,又基本上是行長說了算。

    五、所謂的盡責免責,過於寬乏,掌握和實施很難。從寬、向寬好做,不得罪人,核銷容易且沒有外部機構後評價營造了不負責的信貸文化。

    所有這些,就是這個銀行行長能對前夫家族毫無顧忌放貸的根本原因。其實,這個行長就像是三鹿奶粉事件一樣,她只是先行引爆或爆發了,不少金融機構或多或少存在,只是沒爆發而已!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一加9R推出後網友幾乎一邊倒期待、叫好,怎麼沒人說打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