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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虛假環評報告何其多!

    ---- 評《瓊海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擴建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稿)》

    近年來,環評報告弄虛作假現象在日益增多。在全國日趨嚴峻的環境汙染形勢下,廣大民眾紛紛圍堵環評亂象,追究環評中放過的一批批汙染大戶。其中瓊海市垃圾焚燒發電廠環評正是一個典型!具有甲級資質的環評單位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為此編寫的環評報告,不僅漏洞百出,粗製濫造,還公然大量弄虛作假,為其焚燒爐矇混過關,掩蓋了實質性的環境問題。

    瓊海市從已出現的焚燒225噸/天的臭氣熏天現象又突增到焚燒1200噸/天,周圍環境會更加嚴重惡化!他們完全喪失了一個甲級環評資質機構應具備的客觀、公正立場,明顯地表現出只站在了企業公司一邊而盲目順從或被授意之嫌疑。

    一、文字粗製濫造

    先不說該專案產生的大量二噁英有多可怕,就連專案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飛灰都不夠重視,輕率處置。該專案產生的飛灰量巨大,1.3萬t/a,飛灰中富含國際公認的一級致癌物二噁英,這是國家規定的必須要嚴加看管的危險廢棄物,應該詳細論證如何由具備資質單位嚴格螯合處理,而報告中只是輕鬆地表示了要“交給有資質的單位去處理”,一推了之,並未落實當地是否擁有該資質部門存在?也無論證處置方法的可行性,更無論證飛灰填埋廠執行20年的可行性。責任心哪去了?

    報告第269頁中甚至把該專案焚燒飛灰產生量1.3萬t/a寫成為"1.3t/a",如此可笑地減少了一萬倍!何故?

    二、公眾參與弄虛作假

    該專案屬於當代十分敏感、風險較大的工程,當地民眾的反對呼聲十分強烈,甚至群情激憤,如此重大敏感專案,理應召開聽證會,認真徵求廣大民眾意見。按照常規,在環評報告中,應該設“公眾參與”專章論證,召開大範圍的聽證會,仔細講解垃圾焚燒的利與弊,對公眾調查人員需要核實,……,而“公眾參與”部分不能只用簡單地發放和收回調查問卷數來說明多數同意的做法。而令人十分可笑的是,該報告洋洋萬言,竟然丟掉的這一重要篇章!只在“結論”中輕描淡寫地表示了幾句。這能算是偶然失誤嗎?這在環評史上實屬罕見。

    實際上該專案已經激起當地民眾普遍懷疑被調查人的真實性,懷疑在強加民意或騙取民意。據當地不少居民反映,從未聽說有人被調查過,更無人來向當地民眾講解過垃圾焚燒廠的利弊關係。目前不少民眾並不瞭解焚燒的真正危害,搞出這樣的“調查問卷”,豈不是強加民意或騙取民意?國家生態環境部比較重視“公眾參與”環節,多次強調過要深入到民眾中真正聽取意見。對這種走過場、被授意和弄虛作假的行為是絕對不允許的。任何編造行為都是違法的,必須嚴肅查處。

    三、缺漏對焚燒廠利弊的技術論證

    對於目前國內外長時間激烈爭論的垃圾焚燒廠的環評,不能等同於一般建設專案的環評,應該適當展開相關調研和綜合論證,分析國內數十個城市民眾的呼聲,瞭解近年來歐盟國家內部對焚燒展開的激烈爭論等動態,以便儘可能客觀全面地考慮其環境影響問題,綜合起來做出更客觀評述。這同時也是公眾參與活動中的重要內容,廣大民眾已對此均有了較為深入地瞭解。然而在該報告中卻見不到此類內容,表明其環保意識之淡薄。

    目前中國對於垃圾焚燒的環境影響評價普遍遺漏的內容是對飛灰和灰渣的處理。焚燒爐排放的二噁英主要集中在飛灰和灰渣中(>92%),處理難度更大,這裡集中了焚燒的最大弊端,應做重點評價。而本報告中竟很輕率地採取了簡單的描述:“檢測後的飛灰危廢再建填埋區填埋,一推了之,大大節省了環評內容。如此來做環評,好不輕鬆!難道不需要追蹤一下其處理過程中的諸多環境影響漏洞嗎?

    總之,該報告編制得相當粗糙,存在著原則性錯誤,多為應付、造假、走過場,不負責任,令人深思!足能表明,評價單位的立場完全是站在企業公司一邊、順從建設單位利益。正如全華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和國家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多次批評指出的那樣:“有的環評機構順從業主的意願,把法律要求的獨立環評,完全變成業主建設願望的合理性論證,喪失客觀、公正、科學立場。”該環評單位,已屬於極端的典型,情節惡劣,建議給以警告。

    鑑於該現象目前在中國多有存在,幾乎成為環評中的通病,涉及到諸多環評部門及相關稽核部門,一些環評審批部門或主管部門,並不認真、細心地審查,不去現場調查,單憑下級上報材料盲目主觀地裁決。在中國的環評隊伍中出現如此嚴重的偽造和違法,值得認真反思,建議其整頓為好。我們的廣大環保工作者始終應該放眼於全國環境保護大業,獻身於中國當前嚴峻生態危機的對策之中!這是對當前地球村每個村民的嚴峻考驗!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趙章元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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