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副、二副、三副的主要職責與分工:(1)大副是船長的主要助手。在船長的領導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並協助船長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其他運輸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屬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2)貫徹執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務會議的決定;制訂並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經常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本部門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做好甲板部船員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門內和部門間的團結與協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間,執行好代表人的指示。(3)負責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管理。2、二副:(1)開航前,按船長指示備妥所需的國旗、海圖及有關資料,劃妥航線並標出航向;及時啟動陀螺羅經,負責電子助航裝置的使用、保養和航前的檢試,將準備情況報告船長。(2)在可以領到英版航海通告的港口,應積極透過船長主動向代理索取。外購海圖後,及早將圖號報公司。(3)在海上航行時,每天填寫並與二管輪交換正午報告;每航次結束後及時填報航次報告。(4)進出港口、靠離移泊時,在船尾按船長的指示指揮工作,並將現場情況和周圍環境及時報告船長。(5)按時向大副提出所管儀器、裝置的修理專案。修船期間做好所管的修理專案驗收及大副指派的工作。(6)負責提出所管儀器、裝置的修理專案。以及備件、物料、航海圖書資料的請領或外購清單。(7)當船進塢和出塢前,應對測深儀發射接收體的水下部分進行檢查,保養並做好記錄。3、三副:(1)督導一水(Abled Body/AB) 保養引水梯及其配件,以符合國際公約要求.(2)求生與滅火裝置之定期保養與檢查.(3)各種訊號通訊裝置(包括旗號,燈號,霧號)之保管及督促AB 整補保養.(4)所保管之物品,應作成清冊,以便列入移交.(5)Logbook 副本妥善處理,依航次裝訂成冊,每航次結束後寄回公司備查.(6)製作「各級船員證照效期表」(MARSM2-I-016A)陳報船長籤閱後寄回公司.(7)時鐘之校對,氣象圖之抄錄.(8)注意電臺及海岸電臺之聯絡通訊辦法,如有變更應即按新辦法處理.擴充套件資料:船長在執行航次任務時的具體職責是:1.審批大副編制的貨物配載計劃,親自監督危險貨物的裝卸,嚴格執行乘員定額和載重線規定,不得超載。2.開航前,主持航次會議,通知各部門做好航次任務的一切準備。3.航行中,督促船舶各部門認真落實航次計劃,做好消防等演習工作,積極應對各種檢查,積極防禦海盜。4.停泊期間,佈置好值班等注意事項,配合港口當局做好相關事宜。5.出現海事事故或危險情況時,及時聯絡救援並組織自救。在船舶沉沒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可以下令棄船,但應儘量提前獲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棄船時,積極組織人員撤離船舶,收集好航海日誌、輪機日誌、車種記錄簿、國旗等重要檔案和物品。船長應在確認所有人員和重要檔案、物品已經安全離船的情況下,最後離船。6.船舶檢修時,認真稽核各種修理計劃等。最後需要注意的是,船長的各項職責並不因引水員(引航員)在船引領船舶而解除。換句話說,即便在進出港口、透過狹窄水道等由引水員在船上引領船舶航行時所發生的事故,如刮擦、碰撞、擱淺、沉沒等,也均由船長負責。因此,船長在船上的職責是絕對的。
大副、二副、三副的主要職責與分工:(1)大副是船長的主要助手。在船長的領導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並協助船長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其他運輸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屬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2)貫徹執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務會議的決定;制訂並組織實施甲板部各項工作計劃,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經常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本部門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做好甲板部船員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門內和部門間的團結與協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間,執行好代表人的指示。(3)負責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管理。2、二副:(1)開航前,按船長指示備妥所需的國旗、海圖及有關資料,劃妥航線並標出航向;及時啟動陀螺羅經,負責電子助航裝置的使用、保養和航前的檢試,將準備情況報告船長。(2)在可以領到英版航海通告的港口,應積極透過船長主動向代理索取。外購海圖後,及早將圖號報公司。(3)在海上航行時,每天填寫並與二管輪交換正午報告;每航次結束後及時填報航次報告。(4)進出港口、靠離移泊時,在船尾按船長的指示指揮工作,並將現場情況和周圍環境及時報告船長。(5)按時向大副提出所管儀器、裝置的修理專案。修船期間做好所管的修理專案驗收及大副指派的工作。(6)負責提出所管儀器、裝置的修理專案。以及備件、物料、航海圖書資料的請領或外購清單。(7)當船進塢和出塢前,應對測深儀發射接收體的水下部分進行檢查,保養並做好記錄。3、三副:(1)督導一水(Abled Body/AB) 保養引水梯及其配件,以符合國際公約要求.(2)求生與滅火裝置之定期保養與檢查.(3)各種訊號通訊裝置(包括旗號,燈號,霧號)之保管及督促AB 整補保養.(4)所保管之物品,應作成清冊,以便列入移交.(5)Logbook 副本妥善處理,依航次裝訂成冊,每航次結束後寄回公司備查.(6)製作「各級船員證照效期表」(MARSM2-I-016A)陳報船長籤閱後寄回公司.(7)時鐘之校對,氣象圖之抄錄.(8)注意電臺及海岸電臺之聯絡通訊辦法,如有變更應即按新辦法處理.擴充套件資料:船長在執行航次任務時的具體職責是:1.審批大副編制的貨物配載計劃,親自監督危險貨物的裝卸,嚴格執行乘員定額和載重線規定,不得超載。2.開航前,主持航次會議,通知各部門做好航次任務的一切準備。3.航行中,督促船舶各部門認真落實航次計劃,做好消防等演習工作,積極應對各種檢查,積極防禦海盜。4.停泊期間,佈置好值班等注意事項,配合港口當局做好相關事宜。5.出現海事事故或危險情況時,及時聯絡救援並組織自救。在船舶沉沒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可以下令棄船,但應儘量提前獲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棄船時,積極組織人員撤離船舶,收集好航海日誌、輪機日誌、車種記錄簿、國旗等重要檔案和物品。船長應在確認所有人員和重要檔案、物品已經安全離船的情況下,最後離船。6.船舶檢修時,認真稽核各種修理計劃等。最後需要注意的是,船長的各項職責並不因引水員(引航員)在船引領船舶而解除。換句話說,即便在進出港口、透過狹窄水道等由引水員在船上引領船舶航行時所發生的事故,如刮擦、碰撞、擱淺、沉沒等,也均由船長負責。因此,船長在船上的職責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