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氣體管理規定.doc有毒有害氣體管理規定第一章生產儲運一、 工藝技術、操作條件或加工物料等發生改變,有可能導致生產作業現場硫化氫濃度超過標準時,各部門應採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應及時修訂操作規程、工藝指標,並對相關崗位人員進行培訓。二、 對於酸性水汽提煉裝置、含硫汙水處理設施、輸送硫化氫或含硫汙水的管線和機泵等設施,應制定切實可靠的防範硫化氫洩漏的措施,並明確責任人,定期檢查。三、 含硫甲乙類油罐進出油、調合時,禁止在罐頂進行人工現場釆樣、液位測量、測溫(罐壁固定測溫除外)和更換、拆檢安全附件等作業。四、 在儲油罐、輕質油罐及含酸性氣體等介質的裝置進行釆樣、液位測量、脫水、堵漏、檢修等作業,要佩帶適用的防毒器具,站在上風處,除作業人員外,必須有一人專門負責現場監護。五、 對儲存和運輸含硫化物的原油、液化氣、汽油、柴油、渣油設施應定期進行腐蝕檢測,防止油品中硫化物與金屬反應牛:成硫化亞鐵,發生自燃引發火災或爆炸事故。六、 對於處理含硫介質的裝置,在檢維修前,要把裝置、管線中各種物料清除乾淨,並進行氣體置換,在氣體取樣檢測符合要求時,方可開始檢修作業。七、對儲存加工高含硫原油的重點裝置,如原油儲罐、蒸餛裝置、催化裝置、焦化裝置、含硫汙水汽提裝置、硫磺裝置等,應在原油罐上罐處、地漏、汙油池等部位設定醒目的硫化氫警示牌。儲存加工高含硫天然氣,也應在容易發生洩漏的部位設定醒冃的硫化氫警示牌。八、 在含硫化氫的裝置、設施、裝置、管線附近區域進行作業,應對作業環境硫化氫濃度進行檢測,並根據需要佩帶防護用品。九、 非崗位人員,包括檢驗、計量等人員進入有可能洩漏硫化氫構成中毒危險的裝置或區域時,要得到崗位人員的許可,並在崗位人員的監護下方可進入。十、在閥井、消防井等低窪處或受限空間進行操作、檢查及維護,需按PTW有限空間作業規定進行操作,加密硫化氫等有害氣體檢測,達到要求後,在有人監護情況下,方可作業。第二章含硫廢物的排放十一、對含硫物質的排放應進行監控,嚴禁在含硫化合物管線中排放可與硫化物發生反應產生硫化氫的物質。十二、含高濃度硫化氫的氣體(如酸性氣體等)必須經焚燒或其他有效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高空排放。十三、酸渣與鹼渣不得混合排放,防止發生反應後造成硫化氫中毒事故。十四、在高含硫的汙油池、汙水池處取樣,監測分析人員應站在上風向,並應佩帶防毒器具。第三章檢測與防護十五、操作環境空氣中硫化氫濃度在低於10PPm時,操作人員進入裝置區,必須使用行動式硫化氫報警儀,操作連續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①。十六、在硫化氫濃度可能超過lOppm的裝置區,應按照規定安裝固定式硫化氫報警儀。現場發現硫化氫lOppm超標報警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現場並報告工管部門或值班領導,如有應急操作,須佩戴正壓式呼吸器等安全防護用品再進行作業。(硫化氫的閾限值為15mg/m3(lOppm))十七、應根據生產崗位和工作環境特點,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包括過濾式防毒面具和正壓自給型空氣呼吸器,並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測、更換及維護,確保完好使用。十八、對於固定檢測報警儀、行動式檢測儀應進行定期校準及維護,確保檢測儀完好。十九、從事硫化氫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對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崗位人員,應按要求及時調換工作崗位。第四章培訓與應急二十、所有可能接觸硫化氫的人員,各部門、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防止硫化氫中毒及救護知識的教育培訓,必須建立培訓記錄,熟知本崗位硫化氫危險點、熟練掌握呼吸器、防毒面罩等防護用品使用以及應急操作。二十一、凡可能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演練
有毒有害氣體管理規定.doc有毒有害氣體管理規定第一章生產儲運一、 工藝技術、操作條件或加工物料等發生改變,有可能導致生產作業現場硫化氫濃度超過標準時,各部門應採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應及時修訂操作規程、工藝指標,並對相關崗位人員進行培訓。二、 對於酸性水汽提煉裝置、含硫汙水處理設施、輸送硫化氫或含硫汙水的管線和機泵等設施,應制定切實可靠的防範硫化氫洩漏的措施,並明確責任人,定期檢查。三、 含硫甲乙類油罐進出油、調合時,禁止在罐頂進行人工現場釆樣、液位測量、測溫(罐壁固定測溫除外)和更換、拆檢安全附件等作業。四、 在儲油罐、輕質油罐及含酸性氣體等介質的裝置進行釆樣、液位測量、脫水、堵漏、檢修等作業,要佩帶適用的防毒器具,站在上風處,除作業人員外,必須有一人專門負責現場監護。五、 對儲存和運輸含硫化物的原油、液化氣、汽油、柴油、渣油設施應定期進行腐蝕檢測,防止油品中硫化物與金屬反應牛:成硫化亞鐵,發生自燃引發火災或爆炸事故。六、 對於處理含硫介質的裝置,在檢維修前,要把裝置、管線中各種物料清除乾淨,並進行氣體置換,在氣體取樣檢測符合要求時,方可開始檢修作業。七、對儲存加工高含硫原油的重點裝置,如原油儲罐、蒸餛裝置、催化裝置、焦化裝置、含硫汙水汽提裝置、硫磺裝置等,應在原油罐上罐處、地漏、汙油池等部位設定醒目的硫化氫警示牌。儲存加工高含硫天然氣,也應在容易發生洩漏的部位設定醒冃的硫化氫警示牌。八、 在含硫化氫的裝置、設施、裝置、管線附近區域進行作業,應對作業環境硫化氫濃度進行檢測,並根據需要佩帶防護用品。九、 非崗位人員,包括檢驗、計量等人員進入有可能洩漏硫化氫構成中毒危險的裝置或區域時,要得到崗位人員的許可,並在崗位人員的監護下方可進入。十、在閥井、消防井等低窪處或受限空間進行操作、檢查及維護,需按PTW有限空間作業規定進行操作,加密硫化氫等有害氣體檢測,達到要求後,在有人監護情況下,方可作業。第二章含硫廢物的排放十一、對含硫物質的排放應進行監控,嚴禁在含硫化合物管線中排放可與硫化物發生反應產生硫化氫的物質。十二、含高濃度硫化氫的氣體(如酸性氣體等)必須經焚燒或其他有效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高空排放。十三、酸渣與鹼渣不得混合排放,防止發生反應後造成硫化氫中毒事故。十四、在高含硫的汙油池、汙水池處取樣,監測分析人員應站在上風向,並應佩帶防毒器具。第三章檢測與防護十五、操作環境空氣中硫化氫濃度在低於10PPm時,操作人員進入裝置區,必須使用行動式硫化氫報警儀,操作連續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①。十六、在硫化氫濃度可能超過lOppm的裝置區,應按照規定安裝固定式硫化氫報警儀。現場發現硫化氫lOppm超標報警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現場並報告工管部門或值班領導,如有應急操作,須佩戴正壓式呼吸器等安全防護用品再進行作業。(硫化氫的閾限值為15mg/m3(lOppm))十七、應根據生產崗位和工作環境特點,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包括過濾式防毒面具和正壓自給型空氣呼吸器,並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測、更換及維護,確保完好使用。十八、對於固定檢測報警儀、行動式檢測儀應進行定期校準及維護,確保檢測儀完好。十九、從事硫化氫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對患有“職業禁忌症”的崗位人員,應按要求及時調換工作崗位。第四章培訓與應急二十、所有可能接觸硫化氫的人員,各部門、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有關防止硫化氫中毒及救護知識的教育培訓,必須建立培訓記錄,熟知本崗位硫化氫危險點、熟練掌握呼吸器、防毒面罩等防護用品使用以及應急操作。二十一、凡可能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進行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