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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大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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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侯眼金睛
房地產的商業模式其實並不複雜,只是要區分一下商業(工業)地產和住宅地產。
任何一種房地產都有前中後三個階段,商業地產和住宅地產的區別就在開發完成後這一階段上。
開發前首先要拿地。地方政府會有一個關於某一片區域的總體規劃,然後一些訊息靈通者會從各種渠道獲知這一資訊,參與土地招拍掛。參與者要先與地方政府溝通,設計出基於總規的控制性規劃,亮出自家方案的優勢。
到了招拍掛階段,房地產企業要用現金來支付土地出讓金,因為開發階段銀行和信託公司對房地產專案有四三二的前提要求,其中的三就是30%的自有資金。要先用自有資金將土地拿到手裡,銀行才會審批後面的開發貸。
如果土地款沒有先付清,就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四證齊全這一前提要求也就不成立了。知名的南陽諸多爛尾樓就多是這種情況,未批先建,一證都沒有,急於發展的權益之計形成了爛尾遍地。
小地產商很多時候並沒有多少自有資金,是從民間各種渠道高息募集來的資金完成土地出讓金的繳納,等低息的開發貸批下來之後要先予以償還,一旦銀行不予放款,前期的資金無以償還,專案的爛尾就是註定結局。
地產商會採用金融機構貸款、保理、融資租賃等多種融資方式來支付各種成本,賣樓花也是一種提前鎖定客戶和保證最終回款的手段。
開發後通常剛一拿地,開發商已經開始尋找專案的潛在客戶了。
對於商業(工業)專案來說,開發商有兩種選擇。一是自持物業,進行品質化統一管理,期間就只能靠收取租金做為現金流,是一個長期過程,開發商必須耐得住寂寞和資金成本壓力,但有利於打造品牌。二是出售物業,儘快回籠資金償還貸款,頂多留下一個物業公司來收點物業費,品質管理是無法保證的,因為業主變成了很多個人,各有各的想法,像潘石屹的各種SOHO就是這一類。
也有兩者兼備的,就是萬達廣場的模式,一邊是萬達購物中心統一管理引入品牌商家,另一邊是萬達金街賣給個人,所以雖然同掛萬達的名,一內一外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風格。
住宅專案則簡單多了,開發商唯一的選擇就是銷售。從賣樓花蓄客,組織團購活動,到不定期放盤,再到委託各種中介代銷,最後到尾盤出清,只要大部分賣了出去,開發商的貸款就還上了,多出來的都是賺的。如果賣得不好,當然也就會出現各種名義的促銷降價。
由於房地產專案的特殊性,能夠大量聚集資金,這個誘惑力讓無數的企業前赴後繼地投入進來,其中有賺大錢的,也有賠得底掉的,因為頭腦一熱就敢做。賠錢的那些專案,都是沒有好好算過賬的,也缺少大局觀。
還有些專案存在土地變性行為,比如以特色小鎮為名,賣住宅為實等違規操作,就不好再展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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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同學請講
簡單地說,中國房地產最核心的商業模式是“預售制”,是中國開始商業房地產嘗試時,向香港房地產所借鑑的經驗,“預售制”俗稱賣期房、賣樓花,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這一制度最初的宗旨是解決部分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不足的問題,以加快城鎮住房建設。
在“預售制”下,房地產商首先拍地、拿地,然後把地作抵押從銀行貸款,然後動工蓋樓,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等後便可以預售回款,此時商品房可能僅蓋了幾層。在這種制度下,房地產商僅僅需要少量的資本便可以撬動整個專案,可以說絕大多數風險由購房者買單。
複雜地說,中國房地產的商業模式又可是“高週轉”、“高毛利”、“高槓杆率”。
1:“高週轉”,房地產商從拿地到預售最快的在一年之內便可完成。一個十強房地產商的週轉策略是“369”,即拿地3個月內開工,6個月內出正負零(即基準面下完工、開始進行地上施工),9個月內拿預售證,第一次開盤的去化率必須達到8成。
2:“高毛利”,在房價持續走高的近10年,地產商的毛利可以說是非常高,往往今年拿地,明年房價可以漲一半,這便不難解釋有些開放商拿地不蓋、捂盤等現象,相對於房價,土地成本低,儘可能壓低費用,產生高的毛利。
3:“高槓杆率”,房地產商拿地之後作抵押,從銀行借到更多的資金,甚至能夠空手套白狼。
總而言之,中國房地產業從無到有,“預售制”的商業模式確實推動了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但不可避免的會產生“高週轉”、“高毛利”、“高槓杆率”現象,這給中國經濟帶來潛在風險,也使中國購房者處於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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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的商業模式從物業持有形式上看,可以分為售賣式、出租式、自持式以及租售結合等幾種形式,隨著行業政策趨嚴,房地產商業模式中售賣式已然成為昨日黃花,行業的資金週轉已經大不如前,而自持的方式需要很強的品牌運營能力,這是傳統房地產商所不具備的,資金的使用效率也是越來越難被接受,行業的商業模式轉型倍受壓力,看來只能寄希望於國家的供給側結構改革,或許對行業還有一線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