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形式及招生條件上的區別
在職法學碩士主要是透過五月同等學力申碩形式進行的,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滿三年。
在職法律碩士分(法學)法律碩士和(非法學)法律碩士,報考者需是:同年畢業的本科生,或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在職人員;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在畢業兩年後達到與本科同等學力,並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已獲的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人員。
此外,報考法律碩士,在原來專業上也是有限制的:報考法律(法學)專業碩士的考生可以是法學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碩士的考生,不能是法學專業畢業生,無論是本科畢業、專科畢業或是自學考試形式畢業。
二、考試試題側重點不同
五月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於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重視理論深度。而一月法律碩士,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一月法律碩士題目傾向於實務。
三、入學方式及教學培養方式不同
五月法學碩士可以免試入學,在學習期間,會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其實踐階段時間較法律碩士少了許多,最後獲得的證書也是學術型。一月法律碩士屬於專業碩士,報考者必須參加入學考試,被正式錄取後,在學習中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
四、獲得證書及就業去向不同
五月法學碩士屬於非學歷教育,學員透過全國統考,修滿學分,完成論文答辯後,可以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畢業生常從事的崗位為教師教學、科研等。一月法律碩士在最後可以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畢業生常以律師、法務等工作為首選。
一、報考形式及招生條件上的區別
在職法學碩士主要是透過五月同等學力申碩形式進行的,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且獲得學士學位滿三年。
在職法律碩士分(法學)法律碩士和(非法學)法律碩士,報考者需是:同年畢業的本科生,或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在職人員;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在畢業兩年後達到與本科同等學力,並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已獲的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人員。
此外,報考法律碩士,在原來專業上也是有限制的:報考法律(法學)專業碩士的考生可以是法學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碩士的考生,不能是法學專業畢業生,無論是本科畢業、專科畢業或是自學考試形式畢業。
二、考試試題側重點不同
五月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於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重視理論深度。而一月法律碩士,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一月法律碩士題目傾向於實務。
三、入學方式及教學培養方式不同
五月法學碩士可以免試入學,在學習期間,會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主要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其實踐階段時間較法律碩士少了許多,最後獲得的證書也是學術型。一月法律碩士屬於專業碩士,報考者必須參加入學考試,被正式錄取後,在學習中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
四、獲得證書及就業去向不同
五月法學碩士屬於非學歷教育,學員透過全國統考,修滿學分,完成論文答辯後,可以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畢業生常從事的崗位為教師教學、科研等。一月法律碩士在最後可以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畢業生常以律師、法務等工作為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