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是以數量來作為判斷正誤的標準,日常可見的“少數服從多數”、“投票決定”“群眾的眼睛是雪亮”,但是,勒龐卻顛覆了這一觀點,並且清晰地告訴你“群體=白痴”。
在《烏合之眾》這本書中,勒龐首先介紹了群體的心理,包括情感、道德觀、觀念、理性、想象力與信仰。認為獨立、理性的個體在加入一個群體之後,就變成了一群智力低下、頭腦簡單、性格衝動且易於被掌控的烏合之眾。首先,什麼是群體?勒龐指出,群體並非只是簡單的許多人湊在一塊,這一群人的感情與思想關注同一件事,並且他們的個性消失,這時,他們就成為了群體。
群體形成的三個原因也是群體的特點:1.當人群數量大到一定程度或情緒激動到某種程度時,群體的本能就會主宰其行為,擺脫道德和法律的約束,不承擔責任,肆意妄為。2.在群體中,感性、本能的情緒特別容易傳染,而冷靜、理智絲毫不起任何作用,它會引起催眠式的反應,摧毀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且情感越不合常理就越易傳染,使人感到前所未有的虛幻的強大3.群體中的人處於缺乏認知的無意識狀態,類似迷信、無自控能力,而要進入狀態,最大的力量是暗示的影響,群體只接受暗示,對明確的告誡置若罔聞。
隨後探討了影響群體意見的因素及群體意見的變化範圍,認為群體意見主要受民族、傳統、時間、政治和社會制度、教育等間接因素,以及形象、詞語和套話、幻覺等直接因素的影響,群體的意見容易走向兩個極端。
個人的意識消失,任憑本能和暗示的作用行事,聽起來多不可思議啊。但是文章中所說的群體的特點——智力低下、衝動、易變、急躁、極端、無所畏懼、易受暗示與輕信、總是處於期待狀態……都是我們每個身處群體中的人可以感受到的。除去勒龐所說的他那個時代的歷史事件,南京大屠殺中日本人的暴行、文革期間的批鬥、津巴多的監獄實驗、假借勵志的名義實際是推銷的宣講、網路上的鍵盤俠們的爭吵、英國的脫歐以及川普的當選……勒龐的每一個觀點,總能夠讓讀者自覺地去尋找一些對應的案例,並且在成功找到之後對作者的觀點更加深信不疑。
那麼,我們是如何一步步淪為群體的一部分呢?勒龐指出:教育,尤其是向人灌輸大量膚淺的知識、填鴨式的應試教育,它讓人們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
在現在的網路時代,資訊傳遞非常迅速,人們的想法改變也是轉瞬的事情。關於女權的問題、關於丁克的問題、甚至是前不久關於死刑的問題,人們都並沒有知識的堆積,只是跟風進行討論和站隊。就拿江歌的案件來說,對於死刑是否應該廢除的討論,只有很少一部分討論者有法律方面的基礎知識,廢除死刑前後會造成怎麼樣的後果,大多數人也並不知曉。這正是其可怕之處,“所有人都在這樣做,所以這樣做一定是對的”的想法,灌輸到每一個人的身上,只要有一點小小的煽動,就可以引起軒然大波。其中的個體卻都缺乏自己的評判與思考能力、缺乏對主流的反抗精神、也缺乏承認錯誤的勇氣。
更讓人五味陳雜的是,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作為讀者的我們,是不是也是烏合之眾呢?我清楚地看到群體中的人的愚昧之處,但是我不能感到一絲優越,因為我深知,我們只要身處於群體之內就必然會收到群體帶來的影響。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人,都不能僅僅以自己的想法作為標準,這讓我想到從眾實驗,雖然我具有著自己的價值觀,但是當身邊所有人都質疑我的回答的時候,我還能不能做到堅持自己?亦或是,我自己本身的價值觀也來自於群體?
如果說從這本書中我學到了什麼。一個角度是作為群體中的一員,要樹立自己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在知曉了群體的不足後,在思考的時候,把群體的劣性列入考慮因素。即便不能一直保持清醒和理智,起碼可以知道自己可能會是愚昧的。另一個是作為領導的時候,怎麼樣的領導更能受到簇擁。如果少數派的觀點永遠都不會成功,那麼歷史就會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但是當群體中清醒的那一部分少數派想要成為領導時,他不能過於偏離群體規範,而是要站在多數派一起謹慎地施加自己的力量,透過運用群體力量。
通篇看下來,可能會讓我們覺得群體是不好的,使我們的觀點極化,壓制異議,做出最糟糕的選擇。但是我們人類,作為群居動物,在志趣相同的群體中,可以獲得更多的樂趣和安全感。 “慎獨”和“慎群”只是需要注意的兩個方向,並不極端。
這本書當然不是完美的。從角度上來說,由於時代的限制,作者不可避免地會有一些觀點上的不正確,比如性別歧視:“群體的某些特點,如衝動、急躁、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判精神、誇大感情等等,幾乎總是可以在低階進化形態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婦女、野蠻人和兒童。”從寫法上來說,重複累贅的部分有點多,他側重描述現象,揭露本質,而卻沒有更深層次的剖析。但是這些缺點依然不能夠掩蓋這本書中所蘊含的內容的重要。
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突然發現,我借到的這個版本的封面上,用小字印著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這讓我想到《烏合之眾》中的一個例子:“在亞洲一些野蠻人的部落中著這樣的風俗:當他們將驍勇善戰的對手擊敗後,往往會吃下這個人的心臟,認為這樣就可以得到他的全部力量和勇氣。”只要我們有,身體置身於群體之中,思想飄浮出群體之外的力量,便不憚會生出這種悲劇。
我們總是以數量來作為判斷正誤的標準,日常可見的“少數服從多數”、“投票決定”“群眾的眼睛是雪亮”,但是,勒龐卻顛覆了這一觀點,並且清晰地告訴你“群體=白痴”。
在《烏合之眾》這本書中,勒龐首先介紹了群體的心理,包括情感、道德觀、觀念、理性、想象力與信仰。認為獨立、理性的個體在加入一個群體之後,就變成了一群智力低下、頭腦簡單、性格衝動且易於被掌控的烏合之眾。首先,什麼是群體?勒龐指出,群體並非只是簡單的許多人湊在一塊,這一群人的感情與思想關注同一件事,並且他們的個性消失,這時,他們就成為了群體。
群體形成的三個原因也是群體的特點:1.當人群數量大到一定程度或情緒激動到某種程度時,群體的本能就會主宰其行為,擺脫道德和法律的約束,不承擔責任,肆意妄為。2.在群體中,感性、本能的情緒特別容易傳染,而冷靜、理智絲毫不起任何作用,它會引起催眠式的反應,摧毀人的心理防禦機制,且情感越不合常理就越易傳染,使人感到前所未有的虛幻的強大3.群體中的人處於缺乏認知的無意識狀態,類似迷信、無自控能力,而要進入狀態,最大的力量是暗示的影響,群體只接受暗示,對明確的告誡置若罔聞。
隨後探討了影響群體意見的因素及群體意見的變化範圍,認為群體意見主要受民族、傳統、時間、政治和社會制度、教育等間接因素,以及形象、詞語和套話、幻覺等直接因素的影響,群體的意見容易走向兩個極端。
個人的意識消失,任憑本能和暗示的作用行事,聽起來多不可思議啊。但是文章中所說的群體的特點——智力低下、衝動、易變、急躁、極端、無所畏懼、易受暗示與輕信、總是處於期待狀態……都是我們每個身處群體中的人可以感受到的。除去勒龐所說的他那個時代的歷史事件,南京大屠殺中日本人的暴行、文革期間的批鬥、津巴多的監獄實驗、假借勵志的名義實際是推銷的宣講、網路上的鍵盤俠們的爭吵、英國的脫歐以及川普的當選……勒龐的每一個觀點,總能夠讓讀者自覺地去尋找一些對應的案例,並且在成功找到之後對作者的觀點更加深信不疑。
那麼,我們是如何一步步淪為群體的一部分呢?勒龐指出:教育,尤其是向人灌輸大量膚淺的知識、填鴨式的應試教育,它讓人們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
在現在的網路時代,資訊傳遞非常迅速,人們的想法改變也是轉瞬的事情。關於女權的問題、關於丁克的問題、甚至是前不久關於死刑的問題,人們都並沒有知識的堆積,只是跟風進行討論和站隊。就拿江歌的案件來說,對於死刑是否應該廢除的討論,只有很少一部分討論者有法律方面的基礎知識,廢除死刑前後會造成怎麼樣的後果,大多數人也並不知曉。這正是其可怕之處,“所有人都在這樣做,所以這樣做一定是對的”的想法,灌輸到每一個人的身上,只要有一點小小的煽動,就可以引起軒然大波。其中的個體卻都缺乏自己的評判與思考能力、缺乏對主流的反抗精神、也缺乏承認錯誤的勇氣。
更讓人五味陳雜的是,在閱讀這本書的時候,作為讀者的我們,是不是也是烏合之眾呢?我清楚地看到群體中的人的愚昧之處,但是我不能感到一絲優越,因為我深知,我們只要身處於群體之內就必然會收到群體帶來的影響。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人,都不能僅僅以自己的想法作為標準,這讓我想到從眾實驗,雖然我具有著自己的價值觀,但是當身邊所有人都質疑我的回答的時候,我還能不能做到堅持自己?亦或是,我自己本身的價值觀也來自於群體?
如果說從這本書中我學到了什麼。一個角度是作為群體中的一員,要樹立自己的價值觀和世界觀,在知曉了群體的不足後,在思考的時候,把群體的劣性列入考慮因素。即便不能一直保持清醒和理智,起碼可以知道自己可能會是愚昧的。另一個是作為領導的時候,怎麼樣的領導更能受到簇擁。如果少數派的觀點永遠都不會成功,那麼歷史就會是靜止的、一成不變的。但是當群體中清醒的那一部分少數派想要成為領導時,他不能過於偏離群體規範,而是要站在多數派一起謹慎地施加自己的力量,透過運用群體力量。
通篇看下來,可能會讓我們覺得群體是不好的,使我們的觀點極化,壓制異議,做出最糟糕的選擇。但是我們人類,作為群居動物,在志趣相同的群體中,可以獲得更多的樂趣和安全感。 “慎獨”和“慎群”只是需要注意的兩個方向,並不極端。
這本書當然不是完美的。從角度上來說,由於時代的限制,作者不可避免地會有一些觀點上的不正確,比如性別歧視:“群體的某些特點,如衝動、急躁、缺乏理性、沒有判斷力和批判精神、誇大感情等等,幾乎總是可以在低階進化形態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婦女、野蠻人和兒童。”從寫法上來說,重複累贅的部分有點多,他側重描述現象,揭露本質,而卻沒有更深層次的剖析。但是這些缺點依然不能夠掩蓋這本書中所蘊含的內容的重要。
在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突然發現,我借到的這個版本的封面上,用小字印著魯迅先生的《狂人日記》。這讓我想到《烏合之眾》中的一個例子:“在亞洲一些野蠻人的部落中著這樣的風俗:當他們將驍勇善戰的對手擊敗後,往往會吃下這個人的心臟,認為這樣就可以得到他的全部力量和勇氣。”只要我們有,身體置身於群體之中,思想飄浮出群體之外的力量,便不憚會生出這種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