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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義務繼續履行丈夫生前對前妻孩子的撫養協議嗎?明確答案,正常情況下,沒有,非正常情況下,可以有。請見下述分析。
偶配去世,夫妻關係同時終止。接下來女人該做遺產分割、遺產和撫養權過戶、同以前生活再見、承擔婚內共同孩子的撫養義務。
正常情況下,你可以如此處理:一、遺產分割。
1.婚內共同財產變遺產部分。女人依法先將共同財產償還婚內共同債務比如銀行貸款、信用卡欠款等,有餘額,再與老公的合法繼承人分割遺產。
分割的方法是:共有財產餘額的50%屬於女性財產,女性拿走不參與分割。另50%作為男性遺產,由所有合法繼承人共同分割。由於未成年人無生存能力,且養活需要大量生活成本,遺產分割往未成年人傾斜。
2.個人財產變遺產部分。女人依法先將個人財產償還男人個人債務,如婚前所借款,有餘額,再與老公的所有合法繼承人分割遺產。
分割的方法是:男人所有個人財產餘額作為男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共同分割,由於未成年人無生存能力,且養活需要大量生活成本,遺產分割往未成年人傾斜。
3.如果男性為非正常原因死亡,有賠償款需要分割。
賠償款的分割方式與遺產不同,有特定的受益人。除喪葬專項費用外,如女性有就業,無收入的男方老人、孩子是主賠物件,由他們依法分割。
遺產的合法繼承人有:妻子、孩子、男人父母、男人前妻所生孩子、其他(私生子)。
二、遺產過戶,撫養權過戶。
依法對遺產分割完成,確定好誰擁有產權、誰得現金,相互結清帳款,及時辦理各種過戶手續,自已的孩子撫養費歸自己,爺爺奶奶等其他男方家人無權做監護人。前妻孩子的撫養權若本歸男人所有,隨著男人去世,孩子過戶給他親媽撫養。當前妻所生之娃拿到他的那份遺產,你與他的關係徹底終結。
三、同過去生活再見。
男人去了,他的所有責任、義務都結束,他不可能再承擔。婚姻終止,姻親關係斷,女人也無需為他承擔他對家人的責任和義務。依法,女人與男方父母、男方前妻所生之娃,均不再有任何關係,所以也可以不再有任何聯絡。女人可以徹底告別過去的生活,成為喪偶單親媽媽。
四、承擔婚內共同孩子的撫養義務。
變成單親媽媽養娃不易,不就業沒有經濟支撐,就業又無人帶孩子。為了讓生活不那麼拮据,為了給孩子好一些的生活條件,為了自己未來想擇偶時能多些選擇,儘量保證就業,讓孃家人適量支援,幫助看顧孩子。
以上是正常情況下女人的處理辦法,那麼非正常情況怎麼辦呢?
非正常情況下,這兩種你可以酌情承擔:1、男人沒有兄弟姐妹,且男人父母沒有任何其他親屬。
如果雙方一直相處融洽和諧,你可以繼續當公婆或父母對待,對老人提供幫助,讓老人老有所依,當獻愛心。但由於一個人實在無法兼顧這麼多責任同時還要就業,如果老人願意用男人的遺產和他們的財產進行生活資助,是一種比較理想的狀態。
2、男人沒有兄弟姐妹,男人前妻和男人父母均已逝。
這種情況下,先看男人前妻還有沒有孃家人。舅舅、外婆等至親比你更有法定撫養義務。如果孩子沒有其他親戚,只有你這個繼母,這種極端的狀態下,你將是法定唯一該撫養他的人。
夫妻有過恩愛,男人留下的責任,有能力承擔就承擔一部份,實在無力承擔不要勉強。只有自己活得好,才能帶給身邊人幸福。依法、酌情,善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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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煙花燙
妻子有義務繼續履行丈夫生前對前妻孩子的撫養協議嗎?
沒義務。
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撫養義務歸他倆,跟現任妻子沒關係。
丈夫去世,撫養權迴歸孩子生母,現任妻子可以管,也可以不管。
一般養得久了,有了感情,其實繼母生母都可以很親,所以看孩子怎麼選擇了。
另外如果現任妻子不想放手,也可以跟孩子生母協商孩子撫養權,不管怎麼說,要以孩子幸福為選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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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從責任來說,妻子沒有義務為前子女履行撫養責任。這一點,要從夫妻感情來說,如果夫妻感情甚篤,丈夫去世,妻子願意為他完成他未完的責任,也是非常感人的。但如果前子女有另一半撫養,我覺得也沒必要淌這個渾水。
這就是個道德良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