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線路敷設
a.一般規定
1.電纜(線)敷設前,做外觀及導通檢查,並用直流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電阻不小於5mω;當有特殊規定時,應符合其規定。
2.線路按最短途徑集中敷設,橫平豎直、整齊美觀、不宜交叉。
3.線路不應敷設在易受機械損傷、有腐蝕性介質排放、潮溼以及有強磁場和強靜電場干擾的區域;必要時採取相應保護或遮蔽措施。
4.當線路周圍溫度超過65℃時,採取隔熱措施;位處有可能引起火災的火源場所時,加防火措施。
5.線路不宜平行敷設在高溫工藝裝置、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蝕性液體介質的工藝裝置、管道的下方。
6.線路與絕熱的工藝裝置,管道絕熱層表面之間的距離應大於200mm,與其他工藝裝置、管道表面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50mm。
7.線路的終端接線處以及經過建築物的伸縮縫和沉降逢處,應留有適當的餘度。
8.線路不應有中間接頭,當無法避免時,應在分線箱或接線盒內接線,接頭宜採用壓接;當採用焊接時應用無腐蝕性的焊藥。補償導線宜採用壓接。同軸電纜及高頻電纜應採用專用接頭。
9.敷設路時,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鑿安裝孔。
10.線路敷設完畢,應進行校線及編號,並按第一條的規定,測量絕緣電阻。
11.測量線路絕緣時,必須將已連線上的裝置及元件斷開
b.電纜的敷設
1.敷設電纜時的環境溫度不應低於-7℃。
2.敷設電纜時應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設時應防止電纜之間及電纜與其他硬物體之間的磨擦;固定時,鬆緊應適度。
3.多芯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於其外徑的6倍。
4.訊號電纜(線)與電力電纜交叉時,宜成直角;當平行敷設時,其相互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定。
5.在同一線槽內的不同訊號、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纜,應分類佈置;對於交流電源線路和連鎖線路,應用隔板與無遮蔽的訊號線路隔開敷設。
6.電纜沿支架或線上槽內敷設時應在下列各處固定牢固:
(1)電纜傾斜坡度超過45°或垂直排列時,在每一個支架上。
(2)電纜傾斜坡度不超過45°且水平排列時,在每隔1~2個支架上。
(3)和補償餘度兩側以及保護管兩端的第一、第二兩個支架上。
(4)引入儀表盤(箱)前300~400mm處。
(5)引入接線盒及分線箱前150~300mm處
7.線槽垂直分層安裝時,電纜應按下列規定順序從上至下排列:
儀表訊號線路;
安全連鎖線路;
交流和直流供電線路;
8.明敷設的訊號線路與具有強磁場和強電場的電氣裝置之間的淨距離,宜大於1.5m;當採用遮蔽電纜或穿金屬保護管以及線上槽內敷設時,宜大於0.8m。
9.電纜在溝道內敷設時,應敷設在支架上或線槽內。當電纜進入建築物後,電纜溝道與建築物間應隔離密封。
c.其他要求
電線穿管前應清掃保護管,穿管時不應損傷導線。
2.訊號線路、供電線路、連鎖線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儀表訊號線路,應分別採用各自的保護管。
3.儀表盤(箱)內端子板兩端的線路,均應按施工圖紙編號。
4.每一個接線端子上最多允許接兩根芯線。
5.導線與接線端子板、儀表、電氣裝置等連線時,應留有適當餘度。
電氣線路敷設
a.一般規定
1.電纜(線)敷設前,做外觀及導通檢查,並用直流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電阻不小於5mω;當有特殊規定時,應符合其規定。
2.線路按最短途徑集中敷設,橫平豎直、整齊美觀、不宜交叉。
3.線路不應敷設在易受機械損傷、有腐蝕性介質排放、潮溼以及有強磁場和強靜電場干擾的區域;必要時採取相應保護或遮蔽措施。
4.當線路周圍溫度超過65℃時,採取隔熱措施;位處有可能引起火災的火源場所時,加防火措施。
5.線路不宜平行敷設在高溫工藝裝置、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蝕性液體介質的工藝裝置、管道的下方。
6.線路與絕熱的工藝裝置,管道絕熱層表面之間的距離應大於200mm,與其他工藝裝置、管道表面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50mm。
7.線路的終端接線處以及經過建築物的伸縮縫和沉降逢處,應留有適當的餘度。
8.線路不應有中間接頭,當無法避免時,應在分線箱或接線盒內接線,接頭宜採用壓接;當採用焊接時應用無腐蝕性的焊藥。補償導線宜採用壓接。同軸電纜及高頻電纜應採用專用接頭。
9.敷設路時,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鑿安裝孔。
10.線路敷設完畢,應進行校線及編號,並按第一條的規定,測量絕緣電阻。
11.測量線路絕緣時,必須將已連線上的裝置及元件斷開
b.電纜的敷設
1.敷設電纜時的環境溫度不應低於-7℃。
2.敷設電纜時應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設時應防止電纜之間及電纜與其他硬物體之間的磨擦;固定時,鬆緊應適度。
3.多芯電纜的彎曲半徑,不應小於其外徑的6倍。
4.訊號電纜(線)與電力電纜交叉時,宜成直角;當平行敷設時,其相互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定。
5.在同一線槽內的不同訊號、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纜,應分類佈置;對於交流電源線路和連鎖線路,應用隔板與無遮蔽的訊號線路隔開敷設。
6.電纜沿支架或線上槽內敷設時應在下列各處固定牢固:
(1)電纜傾斜坡度超過45°或垂直排列時,在每一個支架上。
(2)電纜傾斜坡度不超過45°且水平排列時,在每隔1~2個支架上。
(3)和補償餘度兩側以及保護管兩端的第一、第二兩個支架上。
(4)引入儀表盤(箱)前300~400mm處。
(5)引入接線盒及分線箱前150~300mm處
7.線槽垂直分層安裝時,電纜應按下列規定順序從上至下排列:
儀表訊號線路;
安全連鎖線路;
交流和直流供電線路;
8.明敷設的訊號線路與具有強磁場和強電場的電氣裝置之間的淨距離,宜大於1.5m;當採用遮蔽電纜或穿金屬保護管以及線上槽內敷設時,宜大於0.8m。
9.電纜在溝道內敷設時,應敷設在支架上或線槽內。當電纜進入建築物後,電纜溝道與建築物間應隔離密封。
c.其他要求
電線穿管前應清掃保護管,穿管時不應損傷導線。
2.訊號線路、供電線路、連鎖線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儀表訊號線路,應分別採用各自的保護管。
3.儀表盤(箱)內端子板兩端的線路,均應按施工圖紙編號。
4.每一個接線端子上最多允許接兩根芯線。
5.導線與接線端子板、儀表、電氣裝置等連線時,應留有適當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