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請自來。純個人看法。先答正題。如果發生了這種情況。兩字——認慫,最好認慫,儘快認慫。其實哪都不缺乏胡攪蠻纏得寸進尺的客官。先不說理,從鬧事的客人角度看,幹這樣一件事,基本就是出於兩點心理,一,佔物質便宜,何況一開始他還是得理的,站的住腳啊,whopawho啊,你開店做生意的,最講究個名聲,我光腳不怕穿鞋的,事情越大越好,賠償越多越好。二,討個說法,得到心理上的滿足感。大家過來看啊,評評理,到底誰的過錯。從店家的角度看,希望儘快平息事件,以免事態擴大,造成進一步的損失,而且希望以最小的代價平息。那最好就是認慫,道歉,管事的在的話,管事的出面,道歉誠懇,姿態放低。提出的合理補償不滿意是吧。噪聲過大,引起周圍人的注意是吧,再補一句,以您的意思,我們該怎麼做才能彌補我們的過失,平息您的怒火呢。(你敢在大庭廣眾下要挾鬧事,哪敢情好啊,順便也在眾目睽睽下,把您的要求提了吧。)對方提的太高。作為難狀,不好意思,這個恐怕我們辦不到。這個事吧,確實我們的過錯,你看這樣好麼?(在原有的補償基礎上再提高一點,在他的要求之下),這實在是我們最大的讓步了。您要是還是不滿意,我們也沒辦法。(無奈)要是每個人都像您這樣的,誰還敢開門做生意(不卑不亢了)。其他客觀又不是也和他一樣不明是非,至於,網上的評論。我覺得這真管不了。各有各的口味,總有那麼一兩個不好對付的,也沒見哪家店,因為幾個差評就倒了。之所以一開始要認慫,是怕萬一碰到個死磕的,那就不屬於正常辦法解決範圍內了,姑娘,你肯定比我有辦法多了。賠償也要合理範圍,不能開個壞頭,要是有居心不良的人,風聞了,上門鬧的人更多。所以開始低姿態,後面也要不卑不亢。我同學媽媽在我們當地一家酒店管事的。有一次,有個客人,弄了兩條野生大黃魚,特地著急朋友來品嚐。結果服務員上錯菜了。給了另一桌的客人。這事大了。人家特意請人來,就是為了吃黃魚,而且野生的大黃魚,一般也不那麼容易買到。他媽第一時間去道歉了,各種道歉和不好意思,還有笑臉。然後提了個賠償方案。今天免單,下次如果酒店有進到野生黃魚的,第一時間來告訴你。客人繼續發牢騷。。。。再道歉。再讓客人自己提要求。公關也是談判啊。反正誠意給夠,對方的面子也滿足了。最後免單加下次折扣。順便和客人認識了一場。根據題主描述的情況,顯然是想要補償的多,給夠對方面子。我覺得道歉,(管事的出面),折扣,免單,優惠券,已經是誠意十足,再過分的要求,就屬於給臉不要臉了,就沒必要再談了。開壞了頭,是個人都敢鬧了。正常人類,一般這樣的解決方案應該沒問題。不正常人類,認倒黴吧。最後,吐個槽,與其在和客人講理,不如花時間事先訓服務員。一個是爺,一個是下屬。明顯後者好搞定的多,開自助,少量多次,掛個牌子,標語提示下,不然還可以貼個光碟行動,還響應國家號召呢。服務員提醒,必然會引起客人方案。一而再的反覆提醒,必然會遲早出事。開自助這事吧,來吃的人大多衝的吃夠本來著。浪費難免。控好成本比提醒客人不要浪費要重要的多。後者不屬於酒店的義務,服務員的義務。後者是食客的素質,爹媽的教育,社會的風氣,學校教育,那是你就店能管的過來的嗎?以上。
不請自來。純個人看法。先答正題。如果發生了這種情況。兩字——認慫,最好認慫,儘快認慫。其實哪都不缺乏胡攪蠻纏得寸進尺的客官。先不說理,從鬧事的客人角度看,幹這樣一件事,基本就是出於兩點心理,一,佔物質便宜,何況一開始他還是得理的,站的住腳啊,whopawho啊,你開店做生意的,最講究個名聲,我光腳不怕穿鞋的,事情越大越好,賠償越多越好。二,討個說法,得到心理上的滿足感。大家過來看啊,評評理,到底誰的過錯。從店家的角度看,希望儘快平息事件,以免事態擴大,造成進一步的損失,而且希望以最小的代價平息。那最好就是認慫,道歉,管事的在的話,管事的出面,道歉誠懇,姿態放低。提出的合理補償不滿意是吧。噪聲過大,引起周圍人的注意是吧,再補一句,以您的意思,我們該怎麼做才能彌補我們的過失,平息您的怒火呢。(你敢在大庭廣眾下要挾鬧事,哪敢情好啊,順便也在眾目睽睽下,把您的要求提了吧。)對方提的太高。作為難狀,不好意思,這個恐怕我們辦不到。這個事吧,確實我們的過錯,你看這樣好麼?(在原有的補償基礎上再提高一點,在他的要求之下),這實在是我們最大的讓步了。您要是還是不滿意,我們也沒辦法。(無奈)要是每個人都像您這樣的,誰還敢開門做生意(不卑不亢了)。其他客觀又不是也和他一樣不明是非,至於,網上的評論。我覺得這真管不了。各有各的口味,總有那麼一兩個不好對付的,也沒見哪家店,因為幾個差評就倒了。之所以一開始要認慫,是怕萬一碰到個死磕的,那就不屬於正常辦法解決範圍內了,姑娘,你肯定比我有辦法多了。賠償也要合理範圍,不能開個壞頭,要是有居心不良的人,風聞了,上門鬧的人更多。所以開始低姿態,後面也要不卑不亢。我同學媽媽在我們當地一家酒店管事的。有一次,有個客人,弄了兩條野生大黃魚,特地著急朋友來品嚐。結果服務員上錯菜了。給了另一桌的客人。這事大了。人家特意請人來,就是為了吃黃魚,而且野生的大黃魚,一般也不那麼容易買到。他媽第一時間去道歉了,各種道歉和不好意思,還有笑臉。然後提了個賠償方案。今天免單,下次如果酒店有進到野生黃魚的,第一時間來告訴你。客人繼續發牢騷。。。。再道歉。再讓客人自己提要求。公關也是談判啊。反正誠意給夠,對方的面子也滿足了。最後免單加下次折扣。順便和客人認識了一場。根據題主描述的情況,顯然是想要補償的多,給夠對方面子。我覺得道歉,(管事的出面),折扣,免單,優惠券,已經是誠意十足,再過分的要求,就屬於給臉不要臉了,就沒必要再談了。開壞了頭,是個人都敢鬧了。正常人類,一般這樣的解決方案應該沒問題。不正常人類,認倒黴吧。最後,吐個槽,與其在和客人講理,不如花時間事先訓服務員。一個是爺,一個是下屬。明顯後者好搞定的多,開自助,少量多次,掛個牌子,標語提示下,不然還可以貼個光碟行動,還響應國家號召呢。服務員提醒,必然會引起客人方案。一而再的反覆提醒,必然會遲早出事。開自助這事吧,來吃的人大多衝的吃夠本來著。浪費難免。控好成本比提醒客人不要浪費要重要的多。後者不屬於酒店的義務,服務員的義務。後者是食客的素質,爹媽的教育,社會的風氣,學校教育,那是你就店能管的過來的嗎?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