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紅衣大媽騎電動車闖紅燈與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事發之後交警對此在網路中公開發文教育機動車主:“其他車輛減速,要想到為什麼”。你怎麼看這件事?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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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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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點讚的是知音
即使論責司機不負責任,這個事故也會給司機添很多麻煩,耽誤時間,影響心情,耗費精力,你不可能出了事故,馬上就能認定責任,讓你走人吧,碰上好的事故民警賞你無責,反之呢?所以正常行駛也要注意安全,民警教育的對!他不教育,你也要反思,知道有盲區,複雜路況就更要小心!會保護自己的司機才是老司機。超車變道開的快現在已經受到眾多司機和恥笑和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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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凡事得之淡然失之坦然
這個問題怎麼說呢!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有些騎電動車的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貧著短小精幹很少會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隨意變道,逆行等等,這本身就是把自己的安全視若無物,現在路上車子那麼多,變幻莫測的,你們一頓亂來,很難保證安全問題的,車讓人是沒錯!但是有些時候不是說注意就注意的,機動車遵守交通規則你沒有出了事怪你自己倒黴,你也要負主要責任,畢竟誰也不會想主動撞你,不僅耽誤時間,也要負一部分責任,煩死了,我想交警的話是他們亂來,你可不能亂來,十字路口,或者一些道路上該注意就注意,該小心就小心,儘量減少這憑空出現的事。你累我也累,大家的時間都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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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生無求即自由心無異物成仙彿
正確!錯有大小!物有利有弊!特別過必須減速慢行!打轉向燈!有一部人過口拐彎不習慣打轉向燈!有時騎車人不知方向意圖!當然事必來!
我建議交管部門對不正規開轉向燈的!〈一律罰款,扣6分,學三天!〉
從微博影片看,這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一位紅衣大媽騎電動車闖紅燈,與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發生碰撞。網友們看到的是,電動車闖紅燈,機動車在正常行駛,但天津交警卻發微博教育了司機:“車輛交錯之間,會產生不停變化的移動盲區,特別是通行狀況特別複雜的十字路口,為了防備事故發生,躲在其他車輛後面側面透過會比較安全一些,其他車輛減速,要想到為什麼。”就是這樣一條交警善意提醒的微博,引發了一場口水戰。
多年以來,電動車與汽車就像“宿敵”,每次發生碰撞造成事故了,和“弱勢群體”站一起怎麼判,總是每個老司機心裡的痛。天津交警的這條微博之所以上了“熱搜”,就是因為在眾多網友心中,他傷了老司機們的心:這起交通事故中,重點明明是闖紅燈的電動車,交警怎麼教育合法行駛的司機,對違法的電動車大媽隻字不提?難道對這種違法行駛的電動車,司機只能自認倒黴?
面對網友質疑,@天津交警繼續教育司機們要懂得“趨利避害”:一個成熟的駕駛人知道如何趨利避害,避免事故發生,腦子裡想的是“我該怎麼做”,而不是別人應該怎麼做。並繼續“教育”司機,會開車的是司機,會剎車的才是好司機。開車技術好不好,要看剎車剎得好不好。如果從開車“實戰”的角度考慮,交警的培訓式教育確實實用,但這麼善意的提醒為何沒有迎來讚譽而是質疑,顯然是忽略了交通事故中首先要考慮到的“責任”問題。
在交通事故中要不要考慮“弱勢原則”,當然要考慮。不過,“弱勢原則”是首先要考慮的嗎?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體會,開車在路上,總是看到非機動車時不時穿梭在機動車道上,開車的你不免驚出一身冷汗。這時候你心生怒氣:怎麼這麼不守規矩,明明有非機動車道,為什麼一定要搶到機動車道上?但是,當你限號必須騎車時,也會搶佔機動車道。那時候你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妥:城市的馬路越修越寬,腳踏車道被壓縮成窄窄的一條。上下班高峰期,腳踏車道擁堵的程度並不次於機動車道,偶爾佔用一下機動車道,這也是迫不得已的選擇。要怪,那就怪城市管理者規劃不合理吧,誰讓他們眼中沒有我們這些騎腳踏車的弱勢者呢?你看,從所謂的弱勢到強勢,無非只是交通工具的轉化罷了。從騎腳踏車升級到開車,人還是那個人,可是看問題的角度卻決然不同了。電動車與汽車相比,當然屬於弱勢群體,但與路人相比,它又是強勢者,我們不也出現了“快遞小哥一邊騎電動一邊刷手機把行人撞進ICU”的新聞麼?
所以,弱勢和強勢,這是一個難以固定的問題。交通事故的處理中,要考慮到“保護弱者”,轎車的鋼鐵之軀畢竟要強過非機動車的血肉之軀好多倍,但是,在保護弱者之前,誰違法在先的責任問題必須釐清。保護弱者不等於完全為弱者的錯誤買單,如果不分責任一位地去保護弱者,那隻能縱容他人的錯誤。
安·蘭德在《自私的德性》中說到,理性的人決不會為了投合他人的非理性、愚蠢和欺詐,而歪曲或損害自己的標準和判斷。如果一個人所謂的“權利”必然侵犯他人的權利,那麼這種“權利”就不是也不能是權利。一個有利他精神的社會,肯定是建立在人人自律的基礎上的。出門在路上,不管是開車也好,騎車也罷,同樣要遵循這個原則,遵守道路法規。何況,“弱勢心態”的主導之下,每個人其實很難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個體。當一個人的表現,要完全視外界情況而定時,自律也就很難促成。所有的公共表現,也將異化為“實用主義”式的趨利避害。
回頭再看這起簡單交通事故中的交警的勸誡,有善意,但缺乏理性。難怪網友說,這些話應該是駕校教練來說,而不該出自交警之口。
更要強調的是,交通事故中,要保護弱者,更要先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