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9843865480439

    現在我認為,愛情是一種需要(畢竟人太過於理性且自私),是我們彼此付出了真心與包容的同時也期望得到的來自對方的回饋。

    如果我沒有付出真心,那我肯定不夠愛你;如果我不夠包容,那我對你的感情程度只是喜歡;如果我不期望你的迴應,那你只是我遙望的偶像,於我來說並不現實;如果我得不到你的反饋,那我也只是單方面苦情相思。以上都不是愛情。

    如果需要被滿足,那麼就像嬰兒吃到了糖一樣,愛情的滋味就是甜蜜知足的。

    但凡少了其中一個要素,味道都會變得酸澀難耐,便不是愛情。

    以下是原答案:

    當初,你以為那就是愛情了,可當真正的愛情到來的時候,你才發現,那隻不過是動情、矯情、濫情……你以往對愛情的理解瞬間就被顛覆了。你知道愛情來了便是了,你愛Ta便是了,根本無須細想這愛情到底是什麼。

    然而,站在學術和理論的角度,當我們非要把愛情進行定義的時候,也不得不去嚴謹地尋求一種最周全穩妥的定義。

    我認為,首先,愛情是一種情感。情感是將人與人聯絡起來必要條件。判斷一個人對我們而言是陌生還是熟悉,即看我們之間是否存在情感聯絡。一旦你對一個陌生人投入了時間進行關注,也可理解為你對TA傾注了某種情感,那麼TA於你而言便也不算普通意義上的“陌生人”了,比如追星,再比如在地鐵上碰到了一個令你動心的女孩。

    然後,愛情還是一種愛。但“愛”卻又包含太多內容了,親人之愛、友人之愛、敬重之愛、仁義之愛、傾慕之愛,全都是愛。然而,愛情也不例外。那麼,既然這些情感統稱為“愛”,就必定有其共同的屬性。這種屬效能讓我們為之奮不顧身,為之義無反顧,為之心痛心碎。雖然我還不知道這樣的屬性究竟是什麼(也許是一種荷爾蒙的釋放,也許是一種生理基因的異變,也許是一種心電波紋的擴散,也許是上天對靈魂的默許,也許是姻緣輪迴的註定……),也許根本無從得知,但是這種共同的屬性必定存在。就像,我們對於自己的愛人,既有手足般的難以割捨,又有友人般的默契投合;從他們身上,我們時常竟看到了孩子般任性模樣,和幼時記憶裡父母的高尚無比的影子。

    最後,愛情會同時伴著最深重的仇恨,而正是有了情仇愛恨,我們的人生舞臺才會上演一部部充斥著悲歡離合與跌宕起伏的大片兒。我們對他們那樣恨,其實是在恨自己心中對TA的過高期許,是在恨我們對映在對方身上的不完美人格,是在恨我們自己;我們對他們那樣愛,其實是在愛TA達到了我們心中的期望,是在愛我們希望擁有的每一種品格,是在愛我們自己。

    有人說,我愛他,實際上,我是更愛那個能拼命去愛他的我,更愛那種能給人愛也能被人愛的感覺。也許,我們愛的不是某個人,而是愛情本身。愛情所呈現給我們的包括卻不止於堅守,默契,久違,珍惜,信任,滿足,無悔,動力……這些美好的字眼所構成的圖案彷彿已不僅僅是愛情了,而是一種信仰。

    而最終的最終,當你終於擁有自己的愛情的時候,你就會明白,你根本不必向任何人解釋你的愛情到底是什麼。因為你知道,你的愛情永遠無法向世界上第二個人言說,來便來了,別人永遠偷不走也抹不掉,連歷史也記不清,只會隨著你的記憶歷久彌新,然後埋在你不滅的靈魂深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孩子兩歲十個月了,光吃肉,一丁點兒菜都不吃,有什麼好辦法能讓他吃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