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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obin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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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銳眼說小區
小區的主人是誰?小區的“主權”是誰的?
提這個問題的人,以及很多有此想法的人,如果真是小區居民,那我得說這些人的認識和行為還真的處於城市居民小區的低階階段,沒有認識到業主委員會的真義了。
有一個小區正在準備成立業委會,一些人不太積極,牽頭人請我去講講。會上我問:你們知道小區的“主權”是誰的嗎?許多業主說:當然是我們的啦!我說:錯了。如果小區不成立業主委員會,那麼小區的“主權”永遠都是在開發商手裡的。很多人不明白。
我反問:如果小區是業主的,那麼是那個業主的呢?公共道路是誰的?公共設施裝置是誰的?每個個體業主擁有的僅僅是你買的那套房子的產權,而整個小區的專案,從拿地、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等,都是開發商的戶頭,以至整個小區的用電、用水等的戶頭,都是開發商的,怎麼就會是業主的啦?還有小區的公共設施、裝置等等,哪一項不是開發商的戶頭呢?雖然是大家出錢買的。但是這些公共的東西,如果小區不成立業委會,那即使開發商要移交,又移交給誰呢?誰又能代表小區的全體業主去接收呢?包括一些設計圖紙、甚至小區的各種檔案,小區業主名單等,誰能代表去接收?誰又敢去接收?接收了後,其他業主承認他嗎?
幾個問題一問,很多業主恍然大悟。是啊,不成立業主委員會還真不行。
另外再說一個問題,不是很多人都關心著小區的廣告費、停車費等公共收益嗎?
那麼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即使有人想去查詢,還不用說移交了,那麼他代表誰呢?
公共維修資金的管理、監督和使用,那麼是誰來管理監督呢?
很多小區都有公共房屋,那麼移交給誰?誰是主人?
即使小區存在問題去找相關部門反映,那他又代表誰?誰委託啦?
至於說到成立業主委員會後,能起多大作用?
這又是另外一個方面的事情。
打個比方,一個人要過世了,他有一個未成年的子女。如果這人是一個正常人,他能因為擔心子女還小,擔心管不住自己的財產、管不好傳給他的家產,而不過戶嗎?顯然世間是不會有這樣的人的。不管子女能力大或小,終歸會長大的,他終歸還是會慢慢學習後,管好自己的家產的。而這個子女,就好比是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好多小區似乎確實起不了多大作用,或者說還沒有起多大作用,但是,他們就永遠都不會起作用嗎?
但是,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呢?至少連小區的“主”都不是,因為“主”仍然是開發商。
當然,要想成為“主”,就要有“主”來制定小區的各種規矩等等,哪麼,題主是希望這個規矩的制定權由誰來掌握呢?
因此說,提這個問題的人,真的還處於小區居民認識的低階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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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苦行僧
小區正在成立業委會,需要成立業委會嗎?
要的,一定要成立!
在小區裡業主委員會是由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他的職責是:1.主持業主大會會議彙報物業管理執行情況;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3.收集業主及非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實施情況;4.主業主規約的實施情況;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業主單憑個人的力量是無法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宜,與物業公司交涉的。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業主平常與物業企業的糾紛,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去協調解決,防止矛盾的加深和惡化;業主委員會可以代表業主管理和監督小區內的公共收入,保證公共收入的合理使用;業主委員會可以透過平常收集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透過業主大會會議調整和修改業主規約,規範小區業主的行為;業主委員會可以保證小區維修資金的安全合理使用,讓小區的設施裝置及時得到及時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保證設施裝置的執行安全;業主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與大多數業主不滿意的物業企業終止合同,選聘新的物業企業。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好處還不止上面那麼多,你說應不應該成立。
既然成立業主委員會如此之重要,好處那麼多那麼,業主應該如何支援呢,首先,業主要積極參與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工作,讓業主大會會議參加業主人數達到法定要求。其次,擦亮眼睛選舉出一個有知識、有擔當、有能力的業主委員會。千萬不要讓那些品質敗壞、貪婪無底線的人混進業主員會。再次,制定一個好的有效的監督機制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總之,在小區內選舉一個有知識、有擔當、有能力的業主委員會是全體業主自治管理的基礎,也是全體業主和諧幸福生活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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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啥用,明白人不會去趟那個渾水,削尖腦袋要進去的都是有想法的,入選業委會,每月有工資拿,物業還孝敬著,逢年過節都有紅包。我新搬進去的小區,也有幾個業主在群裡吵著要成立業委會。我就問了一句,你知道業委會要拿工資的嗎?這兄弟立馬懵了:啥,還要拿工資?然後就有幾個鄰居吐槽他們之前的小區,業委會是如何貪汙腐敗,侵吞業主的維修基金。現在再也沒人嚷嚷要成立業委會了。成了業委會,就是多了一波吃錢的人,對物業公司約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