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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綠韻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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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岐黃傳承—龍壽江
回答這問題之前先說二則親眼目瞄的例項(當年筆者還小):
一、某年夏天,一小孩大約十來歲在河裡游泳,溺水被人打撈上來,圍觀者一致叫其父母送醫院救治,遂亡。
1、另一例在鄉下一水庫,一男孩同樣溺水,救上來後已昏迷不醒,一旁人遂急掐其人中穴和抓握腳跟處的崑崙與照海穴,大約1至2分鐘,該小孩吐水而醒,只是受到點驚嚇,第二天見之一切如常。
二、某日在一鄉下做客,正值夏日割稻穀時,其中一婦女在勞作中突然暈倒,抬到大道時,已面脣帶青紫,但該人家屬一致要求送醫院救治,後聽說也走了。
1、另一例,有次乘船過渡去河對面(筆者家鄉有條大河,此河寬1公里長180多公里,以前對岸往來必須乘船,該條河以前經常溺人)同乘船中突有一人中暑昏迷,當時牙關緊閉面脣已轉紫黑,同行中有一人急摔磁碗,挑用一尖銳磁片在該人的足三裡穴扎刺,流了一點血,病人即行醒轉,回家後聽說中午休息了一下,下午正常幹活一切如常。
三、回到本話題,毒蛇咬傷也屬於急症,救治宜速不宜遲(詳看以前筆者寫過的類似文章),如果碰到劇毒蛇如蘄蛇、眼鏡王蛇、銀環蛇咬到近心端,又是偏遠地區或野外時是來不急去醫院的,或是假使去到醫院也會錯失良時。
四、中國大多數人還是住在農村,距有資格有能力的醫院還較遠,什麼病都往醫院送(姑且不論該醫院是否有救治能力)“黃花菜都涼了”。凡病都應往醫院送,這句廣告詞打的也沒錯,但有些病讓你來不急。
五、即使來得急送到醫院,院方也許無能為力救治,如果能學到一些急救知識豈不更好。我們當地有一人股動脈被刺傷血流不止,當時也無人為他止血急救,送到醫院時因失血過多,還不是眼睜睜的看其死亡。這種慘痛例子相信大家身邊都有。
六、筆者一直呼籲每人都要懂點醫學常識,普及和推廣醫學知識也是我的心願,也一直是這樣在做的。
“健康身體靠自己,急救知識要掌握”。
七、但當下風氣不是很好,動不動就拿法律來說事,只能說事情沒落到你身上,如果真是如此,命都沒了還講究個啥?
八、當然救治人、幫人是好事,這個正能量永遠值得提倡。前提是你會熟練地掌握這方面的知識與技能(不管有證沒證),否則便是害人害己,此風不可長。
九、但如果確實碰到愚昧不可及的家屬,只能說你運氣不好,生來就該有此一劫。
十、綜上所述,總結如下:
當你具備有救治能力時,該幫忙時還是要幫忙,無此能力也要用其他方式給予他人的幫助,好人會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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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從來沒學過講假話
這可問對我了。1975年我出差到英德縣,當晚落腳在英德縣政府招待所。晚上九點許,英德縣人民醫院來了一臺吉普車,院長氣喘吁吁地說:聽說廣州來了一位師傅會治療蛇傷(指我),詢問了一番我們一同到了縣人民醫院。看見急診室裡有一個30左右歲的人躺在床上,右腳下部腫得像個大饅頭,床上滿是血。這個病人是廣東礦山機械廠的工人,晚六時許在回家的路上被一條毒蛇咬傷,疼痛劇烈,很快就腫起來了,工廠馬上派車將患者送到醫院,醫生判斷是銀環蛇咬傷,就打了銀環蛇抗蛇毒血清,還在傷口上開口放血。我去了以後告訴醫生:我知道是什麼蛇咬傷,又知道怎麼治,但是我沒有處方權,不能開藥方。問醫生怎麼辦?醫生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就說:我先寫出來,你看著合適你就照單開處方,不合適我就走。醫生想了想就同意我的建議。並且一直跟在我後面看看,我也很有耐心告訴醫生怎麼判斷怎樣施藥。因為英德縣處在粵北山區,這裡的蛇傷肯定會很多,看得出來這家人民醫院沒有人會治蛇傷,我教這個醫生學會治理蛇傷一定會有大作用的。我判定是眼鏡蛇咬傷,開了幾味草藥,讓患者喝下去後我告訴患者和家屬:沒事了,明天一定能出院。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去醫院看病人,全好了,腿也消腫了。我告訴醫生這個病人沒事了,醫生也很高興,至少他學會了怎樣治蛇傷。後話:患者的家屬拿來兩隻和幾斤豬肉,說是廠裡叫送給我的,我沒要,後來她們給錢,我也沒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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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半截醫生
我相信這人會仗義施救,要不經驗何來?對於敢冒很大風險伸手施救的人,無論結果如何,都應感恩和尊敬!作為省管三級醫院有行醫證的醫生,我就不一定敢出手救你,是我太膽小自私嗎?聽我給各位解釋原因。
這裡所說行醫證,應該是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執業醫師證。
1,如果我說各個醫院都有一大批有證但根本不會看病的醫生,你們驚訝嗎?實際情況確實如此。無論你大學期間學習的是影像診斷醫學,檢驗學,病理學,甚至法醫,防疫學,到單位後又從事了與專業一致的工作,但必須要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而且是同一套卷子,而且都是臨床醫學,所以授予的執業醫師證都是一樣的臨床醫學。對於影像診斷,檢驗,病理等專業的學生,肯定以本專業知識學習為主了,實習期間也基本上在相應的部門,幾乎跟臨床看病救人的工作不搭界。所以,一個一直在化驗室天天跟裝置打交道的有執業醫師證的醫生,不會看病啊,更何況你被蛇咬,屬於臨床醫學裡面最後那幾頁急救知識裡面的,執業醫師考試出題的機率很低,所以非臨床醫學專業的學生幾乎放棄了這個章節,既然不會,敢出手嗎?
2,我有行醫證,也會治蛇咬傷,就一定敢救你嗎?不一定。執業醫師證只有註冊到哪個單位,在哪個區域行醫才是合法的,否則一樣面臨吃官司的風險。這樣的例子就多了去了。比如前一段鬧得沸沸揚揚的現代版農夫和蛇的故事,某個偏遠貧困縣人民醫院的住院的一個病人,因當地醫療技術限,病人又沒能力去北京治病,科主任與病人溝通後,由病人出了大概五千塊錢的專家費請了北京一個大專家來做了手術,手術做的很成功,病人痊癒出院後把那個科室主任和北京專家舉報了,當地衛健委立刻責成那個科室主任退錢給病人(額外多給多少就不知道了),並給警告降級處分,那個北京大專家也受牽連搞的灰頭土臉的。你在山上被蛇咬了,我的證註冊在山下那個醫院,這就尷尬了,治好了你可能因為弄壞了你的衣服告我區域外執業,治不好我更慘了,可能被你的律師挖掘出來我是影像診斷科的醫生,就不能伸手。
3,有行醫證,會治蛇咬,被蛇咬那座山恰巧執業註冊範圍內,就一定會伸手救你嗎?不一定,因為救你可能會給我帶來很大的麻煩。我的研究生導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一次乘飛機外地講學,飛機上有人突發急病,乘務員呼叫醫生,他毫不猶豫的對病人進行了救治,病人很快擺脫生命危險,結果下飛機後被攔下了,要求出示執業醫師證等相關材料,誰天天帶著那玩意兒啊,結果被要求籤署了好幾份材料,又打電話到本單位發來影印件,才給予放行。回到單位後,又被航空公司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單位在職證明,提供詳細當天救治經過和救治的依據,導師叫苦不迭。人家理由也很充分啊:把你的材料整齊了,防止被救的那個乘客告公司。另外,飛機上急救包很貴的,被你拆開用了,總得給一個合理的解釋吧! 你被蛇咬了,我不可能天天揹著藥箱跟著你轉吧?要是把景區的急救包用了,是不是也一樣麻煩啊!
綜上所述,野外被蛇咬,能願意出手救你那個人,絕對值得尊敬與感恩。現實中,作為醫生肯定會毫不猶豫衝過去救你,不用懷疑,抗疫攻堅戰中醫護人員的行動已經完美的解答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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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乙谷
興廢繼絕下的草根中醫,能不能還有一條活路
行醫幾十年,一朝資格無,有一種遺憾叫民間中醫,非法行醫、非法用藥,是民間中醫的兩大刑事責任觸發點,讓很多人對繼續和繼承民間中醫事業望而卻步。
適當降低民間中醫執業門檻,這不是保護落後,也不是宣傳愚昧,更不是給江湖騙子可乘之機,而是儲存瀕臨失傳的民間中醫藥種子,也是保護中華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火種。對於民間中醫的管理,絕不能因噎廢食,一刀切的做法雖然簡單,但也絕對粗暴。
隨著執業醫師法的實施,當民間中醫的門檻越來越高,即使你看得了病,但卻未必能考得上證,一紙執業證書擋住了他們最終的行醫路。
中醫是經驗醫學,許多疑難雜症無法治癒,不少有特效的中醫療法,仍深埋民間,青蒿素的發現就是如此。東北一位老中醫用砒霜等混合物治療淋巴結核和癌症,隨後哈爾濱醫科大學研究發現藥劑中砒霜成分有效,將不治之症變成可治之病。這一成就後來也得到了國際社會廣泛認可。
為了遏制騙子而把真正好的民間中醫一起打死與殺敵一千自損八百有何區別 ?好人壞人一同全殺 ? 國家要求醫師證的目的無非就是有能與無能的分類,只要想辦法驗證出真本事的人問題就得到很好的解決了。優勝劣汰才可以發展,疾風知勁草,千錘百煉的鋼最硬,敢於用能人國家才可以真正強大。不只是醫療行業,其它行業亦如此。一個國家的真正能力來自真正有能力的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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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52027714312
沒醫師資格證是不可行醫的,你治好了不多謝,沒治好是非法行醫至死罪,是道理大,是道德大,還是法律大。豬不少,為什麼內還那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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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釣魚一一有毒
經典案例,供參考:2003年右右,鄰鎮的老者治蛇傷有名,一經其治療的蛇傷患者不幸去世而成被告。雙方子女人際關係都很強大,歷經年餘判決,老者無症行醫違法,但國家鼓勵和發揚民間中草藥治病,故違法是事實但不受罰。此案如果發生在普通民間“郎中”身上,恐沒這麼幸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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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頑童202003
人之初,性夲善。碰到遇難者必相救。生存的環境不同,接受的教育不同,人心善惡,差異極大。敢不敢看夲人,後果如何看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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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阿斯拉貝克
在關鍵時刻最討厭也最憎恨那些說需要這個那個的說法或人了,死板教條,但願他在他生命最危機時刻使用這種死板教條,以至於讓他慢慢死去。我只對文中提的問題提出自己的看法,人的危機時刻有很多種,溺水,觸電,被蛇咬,心肌猝死...等等,很多類似的情況,你在身邊,難道要等專業人員前去?那你可能會被冠以見死不救的罪名了。所以我覺得在某人生命受到威脅時,施救者不該冠以是否具有施救資格,而是要鼓勵全民積極參與。無證行醫多半是以經濟利益為主導的行為,他對病人的生命安全沒有可靠保障,所以人們在正常情況下最好不要去找無證醫生解決自己的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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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貓恩山人
我父親是專門治小兒疳積病的,醫到病除的那種。現在想想都可怕,他是一個好的醫生傳給他的一個偏方,哪裡有什麼行醫證呀?他也不懂“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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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了一個非常現實又有實際意義的問題,不過這個在過去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在現在卻已經成為了一個涉及到倫理道德和法律法規相互矛盾的棘手難題,而且是個說不清,道不明,理還亂的難題,其難住神,愁死鬼,何況是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山上遇到了有人被蛇咬,當然救,有經驗救,沒有經驗想方設法也的救…天下那有見死不救的道理?住手!你說的是舊觀念,現在是依法治國,什麼事情講究規矩。首先,你有經驗,可是有行醫證嗎?山東一個志願者無證去武漢參加抗疫回來不是就處罰了幾萬元?你要送醫院,懂得護理常識嗎?如果,在搬運過程中有違護理常識,傷病者家人可以起訴法庭,要承擔法律與民事責任。現實嗎?客觀嗎?良心過不去?可以,如果沒有行醫證,那麼就要老天保佑傷病者安全獲救並且沒有後遺症。或是你能夠有證據證明自己和此事無關,或是救護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過失與失誤…,否則,你怎麼應對法庭上既然此事與你無關,為什麼你會救護?又怎麼證明傷病者的死亡和後遺症與救護過程中的失誤與不當沒有直接關係?現實嗎,客觀嗎?你救人沒有錯,難道依法治國會錯,加強行業管理會錯?當然都不會錯。有人質疑新車上牌就要檢查,而且是年年要檢查,不僅浪費了國家大量人力,物力,也浪費了納稅人的時間和金錢,該出事故照樣出。但是,話又說回來了,誰能保證新車出廠每輛沒有問題,誰能保證每個車主都精心保養車輛?用十個一萬堵住一個萬一不值得嗎?又有人說現在的法律洋味道太濃,水土不服。可是,法律就是法律,你必須服從,不服不行。客觀嗎,現實嗎?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們是中中國人,血管裡流淌著炎黃子孫的血脈,無論是東風,西風都改變不了仁義道德。在別人遇到危難時刻,該出手時就出手,相信絕大多數是好人,恩將仇報是少數,可能情況下,保護好自己吧!以上所說,純屬個人觀點,如有不妥,多多批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