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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泡泡貓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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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歡拼裝的男孩
一般來說,分手後過一兩個月還不聯絡,差不多意味著你倆徹底結束了。尤其是對於當初的分手後悔的還是男方,那更沒機會了。分手後最終走出來的女性,會比男人絕情多了,面對前男友的複合請求一般不會答應。估計要是女方後悔,再去找前男友,複合的可能性還大一些,尤其是前男友還單著的。
分手後想複合最好先冷處理
分手後想要複合的,最好先冷處理,不要馬上回過頭去找別人,要給他至少一兩個禮拜的緩衝時間。因為就算是甩掉你的那一方也需要時間,去“體會”沒有你的日子裡,究竟是會更加珍惜自己,還是會變得寂寞、不愉快、討厭自己。
比如分手後他不接你的電話,不回覆你的簡訊,或者不願意與你見面,甚至不願意聽到任何關於你的訊息。那麼這時你一定要先冷處理。留住與他(她)交集的機會,否則連交集的機會都失去了,就真的不可能成功挽回了。
愛的性是不能長久的,同樣,性也是愛的表現方式之一,愛不一定要靠性來表現出來,但是同時有一點不可否認,沒有性的愛情不會長久。事實證明很多家庭都因為忍受不了有愛無性的生活而導致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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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蘇悸婉
有些你從分手那一刻就已經決定好開始新的分手,因為對於這段感情他已經失望透底了,所以分手的時候她早就做好了準備,而有些人,因為無法接受分手的事實,一直沉浸在分手的漩渦了。
網上有網友說分手之後48小時內不聯絡她,她就不會再主動聯絡你,72小時不聯絡她,那麼她成為你前女友的概率就會達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分手一個星期,如果雙方還愛著對方的話,總有一方會挽留,總有一方會忍不住的聯絡對方那麼這段愛情可繼續很強。
分手一個月,真正有感情的情侶,能夠忍一天,兩天,誰也不願意邁出那一步,但是忍受一個月,誰也不聯絡誰,那麼這段感情涼涼了。
分手四個月,那麼這段感情徹底沒有可能了,四個月相當於120天,這麼久的時間,足夠兩個人在這段感情當中冷靜下來,冷靜下來之後就會仔細思考這個問題,覺得兩個人因為性格不合,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不可能再繼續了。
再來說說男女雙方的心裡活動吧,分手一個星期,女生雖然嘴上說我們分手吧,但是實際上心裡還是想著對方能夠來找自己,所以只要男生不要那麼愛面子,這段感情都能夠複合。
分手一個月,可能真的是雙方做了一件讓對方很過分的事情,導致一方接受不了爆發,然後誰都覺得自己沒有錯,誰都不願意先低頭。
分手四個月,這個時候的兩個人已經清楚了,女生也明白了,如果對方還愛自己的話,肯定在分手前就主動找自己了,不用等到這麼晚,這麼晚已經沒有可能了。
但是不管怎麼說,既然已經分手了,不管雙方那一方再放不下,都要學會放下,感情本來就像是一場賭注,賭輸掉了就什麼都沒有了,賭贏了卻是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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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理諮詢師程自釗
你好呀,我是程自釗,國家認證心理諮詢師,擅長親密關係議題。
分手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尤其在真正愛過之後,要選擇與曾經親密無間、相互依賴、一起傻、一起笑的那個人,形同陌路。好似心失去了一半,不痛,怎麼可能?想要挽回,也很正常。
當我們去經歷分手的時候,其實在經歷一件悲傷的事情。無論是主動分手還是被動分手,我們都在經歷一段感情的逝去,可能它再也不會回來,也就是俗稱的“失戀”。
失戀之後的一段時間,你可能會經歷以下的五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否定”。典型的反應是“我們真的分手了?我不相信。”“那是TA單方面的決定,我可以挽回的!“
你不敢相信,當初那個真真切切愛過你的男孩/女孩,就這麼突然之間丟下你,再也不回來。 這是分手後的第一關,也是最難的一關。從你的問題中,我猜想,你可能正在經歷這一關的痛苦。
第二個階段是“憤怒”。“TA怎麼能夠這樣對我?!”你好生TA的氣,覺得自己受到了極大的委屈,極不公平的待遇。怎麼能夠!你這麼愛TA,愛到心都痛了,為什麼TA就是不給到你迴應,能夠如此決絕地離去。
第三個階段是“討價還價”/“後悔”。“如果我當時沒有看TA手機就好了。”
“如果我花時間對陪陪TA就好了。”
“如果我能夠剋制我自己的脾氣,不要每次對TA大吼大叫就好了。”
“如果我……”
你可能在心裡對自己說,是不是隻要你當時的做法不同,你們的結果就可能會不一樣。
第四個階段是“沮喪”。你會低落、會哭泣。
整宿整宿的失眠,
整宿整宿的痛哭,
甚至可能會無法起床面對每一天。
第五個階段是“接受”。最後你會慢慢走出以上的階段,即使偶爾可能還是會陣痛,想起那個TA的時候心還是微微發澀,會讓你眼睛一酸。但是你已經能夠接受“我們已經分手了,TA不再是我最親密的愛人了,我們都要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要通過以上關卡可能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走完,有的人甚至會同一時間裡闖兩到三關,讓自己應接不暇到崩潰。
我知道很難過,但是親愛的,悲傷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你需要給自己一點時間,慢慢走出悲傷。
(1)允許自己悲傷
你可能會呆滯,可能會痛哭,可能會想要尖叫,想要毀掉身邊可見的事物,只為讓自己平靜下來。這些都很正常。
在不傷害其它人的前提下,允許你自己哭出來,叫出來,甚至把枕頭打爆,裡面的羽毛飛散出來,都沒有關係。允許你自己發洩出來。
你還可以向家人/可靠的朋友傾訴,當你的難過你的委屈你的痛苦有人可以陪著你一起分擔的時候,你會好很多。
(2)轉移注意力
剛分手的時候,你會忍不住想要找TA,還懷有可以複合的可能性,這很正常。
切斷聯絡分手後,請切斷你們的一切聯絡,這是對你自己的保護。這可能會很難,你可能會忍不住把對方加回來,關注回來。對方的一條動態,一個分享都可能在你心裡引起巨大的波瀾,讓你患得患失,忍不住開始胡思亂想。而這些,只會讓你陷入更深的痛苦當中。
去做自己喜歡的/對自己有幫助的事情去做其它的事,也是一種分散注意力的方式,可以讓你不要整天整天地想著TA。
開始很難,但是重要的是,開始!
很多人在情緒低落的時候嘗試通過運動發洩/轉移注意力,到後來走出分手陰影時也成了健身達人。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所以請把分手當做自己成熟、蛻變的一個機會,且把握住這個機會。
(3)不要責怪自己,找回自信
不管分手的時候,對方有沒有給到理由,在一開始你可能都會把所有的錯都歸結到自己身上。“是我不夠好,TA才走的”、“我要是……就好了”等等,這些指責、愧疚的念頭縈繞在腦海——你就是導致你們分手的罪人。
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一段感情的結束可能有很多因素的影響,比如家人不同意,價值觀不合,異地分居……如果全都歸結到自己,明顯太過於偏頗。
所以請先停止責怪自己,然後開始慢慢地愛回自己,看到自己的優點,自己的價值,慢慢地樹立回自己的自信。
切忌切忌切忌,不要通過隨便進入一段新戀情,試圖沖淡上一段感情帶來的傷疤。一段安全的關係確實可以帶來治癒效果,但是對方不一定強大到可以承受你所有的傷和痛,且這也是一種對自己和他人都很不負責的表現。
祝福你可以早日走出傷痛,Be a Bette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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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永遠的雷姆大老婆
我來回答您的問題。
情侶分手之後多久不聯絡就真的沒有符合的可能性了。
1,如果是因為賭氣或者一些小事情的假性分手
2,如果是雙方感情問題發生了很嚴重的問題導致的真性分手
如果是這樣分手了,那麼即使短時間內還聯絡再重新和好的機率也很小了,既然是真性分手,那麼來說一方或者雙方都釋懷了,這種分手之後還能重新和好的機率很小。說明兩個人不合,並不適合做情侶,有可能分手時候說還可以成為如同朋友,但是想重新成為情侶的概率已經很小。
如果是感情中一方觸碰了感情中得到底線,比如出軌劈腿,腳踏兩隻船這種感情底線的情況出現,而嚴重傷害到了對方,這種事情犯錯的一方想在重新和好基本上就不可能了,傷害了一個人還想求得原諒,這種事情本身就是很噁心的存在,除非他主動選擇給你一次機會,否則留情遠離對方!
最後希望所有人都能認真專一的對待每一段感情,祝福所有認真的人都能“嫁”給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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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ZCC2425
還沒提出分手的時候已經嘗試不聯絡了,從同居變成下班各自回家,上下班的路一人走一邊
出租屋的床一人地上一人床上,兩個人的飯各自出去吃,然後默默的不說話 不交流 心裡每天盼著他下班了早點回家 盼到了卻沉默了,2個月後要過年了 各自定了回家的機票,我卻留在了出租屋,買了一箱泡麵,看著房間裡共同的東西,回想往事 手機靜音 看著韓劇 吃著泡麵 等著他電話資訊 一天 5天 20天 2個月 我是這樣等過來了,然後也釋然了,有一天他打電話來說 來拿衣服東西了 要去別城發展了 我說
嗯 好 知道了,在家等你!兩天後來了收拾東西走了 我全程沉默的看著他收拾好 然後說了句 我走了。我們沒說分手 沒吵沒鬧 沒商量 就這樣分了,心裡萬般無奈不捨 知道沒用了 也不想挽留 就如此安靜吧!!他走後一個月我試著刪了QQ 難過半個月 他走後2個月 聽說他結婚了 呵呵 那一瞬間 真的如此傷感 難過 心痛 辭了工作 躲在出租屋1個多月 終於他升級了 聽說他開心的像個孩子 我才發現 真的回不去了 逼自己刪了他的電話 搬離了那個傷心屋 開始了新的工作 逼自己不要去想 每天買醉 終於有一天 他名副其實的當爹了,聽到了這個訊息 心裡一陣酸楚 已經少了難過 很平靜 2年時間 他有了兩個孩子 而我也全部釋然 聽到關於他 感覺已經陌生 好像真的很久以前就忘記了這個人,沒有了酸楚與難過 也不逃避談論他的話題 有一天在同一座城 同一家店遇見了 他看著我目不轉睛 手裡牽著孩子 而我只是微微一笑 甚至沒看清他的臉 轉身離開,走出店門才回過神 剛才遇見的是他 呵呵 算了 和我有啥關係 抬頭挺胸的我離開了,沒有一絲的憂傷和感情,就這樣 我們徹底的分了,分的乾淨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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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柴小柴zl
我感覺只要真的提出分手我就不會挽回,不管以前愛的有多深,只要她或者我提出分手,就基本絕無可能。
如果是她提出分手,我肯定會問一遍,你想好了嗎?如果她回答還是分手,就算我當時再怎麼愛她,再怎麼捨不得,再怎麼不願意接受這個事,但是理智會告訴我該笑著抱一抱她,不會問為什麼,也不會說一句挽留的話,互道別一下,轉身就走,不留下,任何思念,只會把過去當成記憶,塵封起來,更沒有以後在會的說法。
說說如果自己提出分手肯定是因為她給了我灰心的感覺,感覺自己沒有那種感覺了,或者說不愛了,沒有愛情的婚宴只能叫做交配,僅僅是為了傳宗接代,那樣是對她不負責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雖然結婚以後可能愛情也將漸漸消失,但至少曾經愛過,可以讓你們的婚姻生活走的更長遠,更幸福。有句話就是可以不愛但請別傷害,不愛她如何能給她一個溫暖的家,只有愛她才會喜歡她的任性,喜歡她的一切,在別人眼裡的所有不好,你都會覺得好,那樣你才能最大化理解她,包容她,和她一起慢慢變好,相反,你如果不愛她了,她對你的一切好,你都會感覺到不舒服,也不重視,久而久之,你們依舊會出現感情裂縫,終究還是會分開。也不存在什麼包容,因為只有愛才會讓人產生包容。
只要有一方提出分手,不管是她還是我,從我這一方看是永遠沒有再複合的可能,我以後不管刻意還是有意應該都會保持距離,以後如果有什麼需要我幫忙,只要她開口,或者我知道了,我都會盡力幫她,這是我曾經愛過她最好的證明。在以後的生活,我不會主動找她聊天,因為她終歸是異性,作為一個男人,和異性保持距離,是對以後的家庭最好的負責,不該有的曖昧,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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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煜林秋芫
既然已經分手,為什麼還要再聯絡?如果還有繼續的可能,當初為什麼還要分手?你會提到這樣的問題,更多的原因不是你對對方感情有多麼的深厚,而是你還無法走出分手後的痛苦,執念和不甘中。
最近,網路上一直流傳一句話,能讓你放下過去一段情感,忘記曾經的那個人的是時間和新歡。雖然,很多人會嗤之以鼻,認為自己的感情是驚天地泣鬼神,自己那麼用心,那麼認真的去對待一個人,這份情感是不會因為時間而減淡,更不能說什麼新歡,至少在徹底忘記那個人之前,根本不可能有新歡。
很不幸,我便是上述的那種人,我會因為一年的情感,用三四年去淡忘。但是,事實上呢?
這些都是自己自以為的情深,在你還在努力規劃你們的未來時,他已經在計劃著分手了,只是你自己傻傻的不知道。然後,在無奈的分手後,還耿耿於懷著為什麼?甚至還會為對方尋找各種合理的離開的理由,安慰自己,他也是無奈才離開自己。你要有多傻?才會有這樣的想法和行為?
來,扇自己一個耳光,清醒一下吧。離開就是離開,不管什麼原因。真的愛你,就是世界末日都不會背離你;不愛你,就是一絲風吹草動,他也會毫無眷戀的離開。
前幾天曾經給一個朋友說起一個故事:
南朝陳太子舍人徐德言與妻樂昌 公主恐國破後兩人不能相保,因破一銅鏡,各執其半,約於他年正月望日賣破鏡於都市,冀得相見。後陳亡,公主沒入越國公楊素家。德言依期至京,見有蒼頭賣半鏡,出其半相合。德言題詩云:"鏡與人俱去,鏡歸人不歸;無復嫦娥影,空留明月輝。"公主得詩,悲泣不食。素知之,即召德言,以公主還之,偕歸江南終老。
多麼感人的故事,可是有誰會想到,破鏡重圓,裂痕還在,終究是難以修復的,即使彼此不言明,心裡就沒有一丁點的疙瘩?!
心碎了,再如何修護,也回不到最初。或許,你努力地挽回了那個人,更多是靠著曾經的美好記憶,再加上失而復得的喜悅,一段時間內會重歸於好。
問問自己,在他某一次的傷害後,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你的心真的就和當初一樣嗎?
事有特例。現實中,也有重歸於好的愛情,幸福的在一起。這期間,或有很多因素影響。你在挽回曾經之前,必須明確你放不下,捨不得的根本原因是什麼?真的有必要挽回嗎?
個人觀點,既然錯過便讓它過去吧。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理性面對分手,緣分盡了就放手,繼續執迷不悟,糾纏不清,痛苦的只是你自己一個人,而他,已經有了新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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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廣法288
也許從分手的那天開始,就註定兩個人永遠也走不到一起了。也許要不了幾天或幾月,兩個人又破涕為笑,重溫舊情。也許過了幾年,兩個人又覺得對方才是自已合適的伴侶,迫切希望在一起。
所以,兩人分手後是否還會重新在一起,要多久才會又在一起,只能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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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風65
這個不在於你分多久,而在於你心裡還有沒有她。一個人在一起呆一輩子,確沒在一個人心裡呆一天,有的人在一起呆一天,確在一個人心裡呆一輩子。分開了,決定了,至少在決定分手的一瞬間,在心裡早就沒你了,回心轉意是沒可能了。
回覆列表
我覺得分手之後,能不能和好,跟多久不聯絡沒有關係。
分手無非就是這幾種原因,其一男女雙方其中一方提出分手,其二彼此協商,和平分手,其三衝動型分手。
當出現第一種情況的時候,一定是有一方覺得說兩個人不合適了,已經走不到一起了,就決定分手了,或者其中一方在外面有情況了,這種幾乎就是不能挽回了,又或者說,即使是後來挽回了,又走到一起了,也不見得會長久,當然,這不是肯定的。
第二種和平分手,這種就是比較理智的,能做到這種的,一般來說就算做不成戀人,應該還是可以做朋友的,他們很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也知道現在在一起的人到底適不適合自己,應該也不會想著前任來找自己和好,當然,這種的前提是,分手不是為了賭氣。
第三種衝動型分手,也就是彼此在爭吵中,誰也不讓誰,誰也不認輸,一氣之下就分手了,這種呢,就很有可能和好,因為他是不理智的。
無論是哪一種,誰都不敢說也不能保證說,誰和誰就會和好。
就好像上學的時候,大家都很看好的一對,到最後分道揚鑣,大家都不看好的一對,最後終成眷屬。
是否會和好,跟多久不聯絡是沒有太大關係的,也許之前大家都嘴硬,硬著硬著就開始了新的戀情,也就從開始的放不下,變得放下了。
又或許多年以後,大家都單身的時候,機緣巧合的遇見了,也就重新在一起了。
感情的事,除了當事人,誰也說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