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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鷹鴿分析

    由此可見,兩枚近距彈對於殲-20自衛足夠了,四枚中遠距彈才是殺手鐗,未來我們在彈體小型化方面取得突破後,殲-20也可以攜帶6枚中距彈或者更多,未來還會有比霹靂-15更遠的型號出來,從而真正實現近距格鬥、中距攔射和遠端截擊的對空打擊體系,真正實現流傳已久的遠端截擊敵作戰體系節點,發揮節點破擊戰的效能。

  • 2 # 魂舞大漠

    2018年珠海,殲-20亮出自己的傢伙什,內建彈艙全開啟,4枚中距霹靂15+2枚近程霹靂10,美國F-22的配置6枚中距AIM120+2枚AIM-9X,要比殲-20多兩枚中距彈,就有人變得不自信,沒有人家多呀。

    不可否認,多出2枚中距彈,就能在戰場多出一口氣。然而我們霹靂-15射程要比AIM-120D型大出不少,在提前發現後,就能提前開火,等於多出一口氣來。這筆帳正是這麼算的。

    因為我們發動機尺寸做不了那麼小,致使彈徑要比別人大,彈徑大影響攜帶數量,不過,彈徑大射程也大,這就有趣了,打完即撤,所謂先下手為強。也許在設計之初,是我們沒有想到的吧?

    夠不夠用,不僅看導彈射程,也看空戰模式。隱身機空戰再不是叢集的PK,在體系支撐下,遠端預警機發現目標後,引導己方飛機上陣,來多少歸零多少。

    五代機對五代機,體系技術不佔優勢的一方,就失去空戰資格,與內載空空彈數量,基本沒有多大關係。空戰勝負,與體系和導彈效能,密切相關,仗打得是技術含量,並隨著發展,水平越來越高。

    如果戰場敵人對我單向透明,無論再多的飛機,還是載更多導彈,可以說根本無濟於事。

    總之一句話,五代機空戰,正是資訊權的搏殺,再不以數量定乾坤。

    致於網友討論的小直徑導彈問題,仍走的是一條數量對品質的路子,與隱身機空戰形勢南轅北轍,本身即不在一個頻道上。小直徑炸彈,只能用於對地攻擊,是在取得了全面制空權以後,作為五代機的一種使用模式,與今天的問題無關。

  • 3 # 江山何沉

    所以說,殲20的6枚導彈還是太少了。隨著技術的發展,霹靂-15導彈的彈徑減下去之後,還是可以多掛兩枚的。或許殲20的側彈倉能夠掛載4枚霹靂-10,如果真的可以,那殲20可以掛載10枚空空導彈,這樣的掛載能力完全不弱於非隱身戰鬥機。(圖片來自網路)

  • 4 # 大志遠思想空間

    殲20和F22合稱隱身雙雄,兩大重型隱身空優戰鬥機。F22有6枚中距空空導彈,兩枚紅外導彈,而殲20只有4枚中距導彈,兩枚近距導彈 ,夠用嗎?

    一看就是簡單的比較,戰鬥機的對陣絕對不是這樣的。首先不是一架戰鬥機在作戰,而是一個系統的作戰,殲20只是一個節點。戰鬥機對戰,戰鬥機不是1對1或者2對2,更不是簡單的導彈比數量。

    第二戰鬥機是有自己的空域的,現代戰鬥機不是做表演,兩架戰鬥機或者更多在同一畫面是不存在的,而對手也是這樣。最多的是一架戰鬥機對一架戰鬥機進入格鬥狀態,而且是比較少見的,6枚導彈對戰鬥機,頂多兩架戰鬥機。如果這種狀態打不上對方戰鬥機,導彈再多也沒用,至於機炮更是擺設了。

    第三,殲20導彈打完了,沒打中還不跑嗎?想做和平鴿嗎?甚至沒打完就已經走了。好幾發導彈,打部落對手,肯定是36計走為上了。他們的情況肯定也會被指揮機關所掌握,後面肯定有預備機或者其他武器了,難道還在那兒死纏爛打呀!

    第四,殲20的6枚導彈只是一種模式,兩枚中距導彈不是中距,而是中長距導彈。中國的中距導彈是霹靂12,出口版本是閃電10。人們看的導彈是霹靂15,是100公里以上的中長距導彈,能打戰鬥機,也能打更大價值的目標,比如預警機,加油機等。

    殲20就是能和F22能相提並論的隱身戰鬥機,就是世界上的二雄爭霸,而不是三機鼎立,因為世界上只有這兩種戰鬥機是非賣品。肯定有人說非賣品是不敢賣,可以看一看FC31,那就是商品,這就是自信的表現。

    很強,我們的殲20!

  • 5 # 國平軍史

    在第12屆珠海航展上,有2架空軍的殲-20隱形戰機作為非常精彩的飛行表演,突然在眾目睽睽之下,瞬間打開了機腹和機翼彈倉,露出了機腹的4枚霹靂-15遠射空空導彈,以及機翼下的2枚霹靂-10近距格鬥彈,因此,在國內軍迷中殲-20只能攜帶6枚空空導彈的概念就根深蒂固了。

    PL-15,是我軍工研發並已經裝備空軍的超遠端空空導彈,最大射程200公里,網路上甚至有射程300公里和400公里之說,但都未經證實,最大射程200公里,是據權威媒體報道過的,因此可靠性較高。

    即便按PL-15最大射程200公里計,也已超越大部分西方先進的遠端空空導彈,加上殲-20戰機的高隱身、高機動性和高態勢感知能力,具備先敵發現、先敵開火的優勢,4枚遠射程的PL-15空空導彈,戰時具備擊落2-4架敵機的能力。

    至於2枚PL-10近距離空中格鬥導彈,是中國產第4代近距格鬥空空導彈,作戰效能位居世界前列,一旦進入近距離空戰狀態,只要PL-10發射,一般敵機都已經是不可逃逸了,因此,具備擊落2架敵機的能力。

    但由於殲-20是高效能高價值的空優戰機,在空軍體系內作戰時,不會強調空中格鬥,將機腹內的4枚大射程的空空導彈打光以後,一般就會掉轉機頭主動撤離戰場。

    那2枚PL-10近距離空中格鬥導彈,是以防萬一和敵隱形戰機近距離相遇時的保命武器,如果不和敵隱形戰機或其他戰機相遇,是會隨機降落到己方機場,而不會主動將其打掉才返回。

    因此,對於高效能的殲-20來說,機腹攜帶4枚最大射程超過200公里的PL-15空空導彈,即便在戰時也已經足夠了,因為殲-20不會與敵機近距離纏鬥,隱形先進加上主動相控陣雷達,使得殲-20完全具備先敵發現先敵開火的優勢。

    此外,殲-20事實上具備機腹攜帶6枚遠端空空導彈的能力,加上機翼的2枚近距格鬥彈,具備戰時攜帶8枚空空導彈的能力。

    這方面的圖片網路上曾經流露出來過,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搜尋之,將打破軍迷因為第12屆珠海航展上殲-20攜帶4枚機腹空空彈先入為主的觀點。

    不管是殲-20是攜帶6枚導彈,還是能帶8枚導彈,對於殲-20這架專門執行遠距離打擊,一般不與對手近距離格鬥的空優隱形戰機來說,導彈數量已經夠用了,打掉遠端空空彈戰鬥任務就完成了,而不必再消耗近距格鬥彈,就可掉轉機頭返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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