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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魚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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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戀浮華
就現在的社會環境來說,很多情侶在談戀愛的時候都會選擇同居。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既然同居了,發生關係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談戀愛期間也不一定非得要有身體上的接觸,這個關鍵還是要看雙方的個人意願。雖然我不是傳統的保守女性,但是,我還是覺得有些“紅線”還是不踩的好,除非他/她真的是你認定要共度一生的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有時候,人的情緒不是那麼容易控制的住的,擁抱、親吻都是在情侶相處過程中最正常的事情,這些事情,我認為不需要去抗拒,可以去享受這種感覺。
但是,身體上的進一步接觸,如果沒有做好萬全的心理準備,或者心理還有牴觸的情緒,就不要勉強自己。倘若另一半會因為這件事而生氣,那麼,我覺得你更應該考慮一下,這個人值不值得託付一生了。
其實,婚前同居,發生關係,也不是一件壞事。
通過在一起相處,可以發現這個人在戀愛時隱藏起來的優缺點,還能發現這個人的身體狀況是不是健康。與其結婚以後才發現種種的不合適,天天吵架,還不如結婚前就把一切情況摸清楚。這樣,對雙方都有好處,不至於結婚再離婚。
但是,雖然同居在一起,一定要做好規劃,沒有準備結婚,千萬不要懷孕!!!孩子是生命,不是供大人玩弄的玩具,既然沒有把握給他/她幸福,那就做好安全措施!!! -
3 # 鍾晴予
身體上的接觸很有必要,但是性接觸就不一定了。
身體接觸是人類的本能我和男友大一下學期開始談戀愛,他是個很害羞的人,一開始都不敢牽我的手。
但是不牽手走在一起總感覺乾巴巴的,於是,第一次看電影出發前我在QQ上提出牽手。
有了第一次的身體接觸後,就想有第二次、第三次。
相互喜歡的兩個人在一起時總會不經意的想靠近對方,
不管是牽手,擁抱,還是接吻,這些接觸都能夠帶給我們心理上的愉悅。
身體接觸可以促進雙方的關係情侶之間難免吵架。
吵架後,男生就要去哄女生。
比起不斷的檢討自己的錯誤,一個緊緊的擁抱,熱烈的親吻更能溫暖女生的心。
我認識一對情侶,每次他們一吵架,男生就會拉著女生的手,怎麼弄都不會鬆開。
直到女生原諒他。
行動往往比語言更有說服力。
身體接觸可以增加戀愛中的小情趣我男朋友沒事就會摸摸我的臉,捏捏我的鼻子,或者戳戳我的肚子。
雖然臉上會表現的很害羞,但是心理卻很開心。
柏拉圖式的戀愛並不適用於現代男女,戀愛需要調味料,需要小情趣。
適當的身體接觸就是很好的方法。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見解,不包括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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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點視角
我跟我的女朋友現在已經有幾年了,有個好的開始我感覺那是天賜良機。我們在網上聊了幾次,第一次見面我們在一家餐廳吃飯,那時我被她的美貌和優雅的舉止所融化。感覺是有生以來吃得最開心的一餐。然後一起散步,漫步在月光下,感受著月光灑在兩人身上溫馨、浪漫。
究竟要第幾次約會上床才合理呢?
”要等一段時間才能跟約會物件上床”,這是我們經常聽見許多愛情專家和性愛專家的建議。他們會說應該先彼此瞭解和尊重,否則會認為你太“輕浮、隨便”,不會尊重你,會看不起你。
這不可否認有一定道理,有很多女人受不了一夜激情過後就消失了,認為應該先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 但我不得不告訴你的是,存在即是合理。
像這類經過一夜激情過後愛得更深的也比比皆是,在當今社會,更多的男人懂得要找一個好的性伴侶很不容易。有時做一個冒險的女人未嘗不可。很多事實表明,性對男女雙方都很重要。
愛情因性而變得更美好,性因愛情變得更神聖
“食色者,性也”,性是人類的原始本能。一對相愛至深的男女,自然會非常渴望與對方的身體發生最親密的接觸(很多的精神伴侶都是因為沒有發生性關係的現實條件,而不是刻意的保持所謂純潔的愛情),以達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緊密結合的忘我境界。 這是一種情感與肉體的交流,也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才會無條件的接納信任對方。
弗洛姆認為:性是一種建立親密關係的願望和手段,從心理角度來分析,性的意義不僅是生理上的,更大程度上心理上的。性是男女情感上的一座橋樑。
柏拉圖似的戀愛雖然也存在,但在現實社會中基本都是以痛苦結束。我們有時候往往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綁架別人,卻不知道生活也更需要真理。戀愛時不一定非要有性關係,但很多時候有勝過於沒。性是愛情的潤滑劑,恰當的時候不妨為愛情添一把火,也許會燒得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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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虹老師
這個問題是模稜兩可的啊,身體接觸和性接觸不是一個概念,身體接觸現在來講不足為奇,性接觸還是就事論事來說吧!
從何說起呢,先從過去說起吧。
在過去封建社會,媒妁之言,男女攀親,甚至連面都見不了!
洞房花燭夜,臥槽,才看到廬山真面目!
到了近代,雖然說可以見面,但是隻能遠觀,所以也鬧出許多悲慘人生故事。
據說有人給說媒,帶小夥子去姑娘家,說人家有兩個待嫁的閨女,到那裡你看上哪個,咱們就說哪個。
到了女方家裡,房間支著一個鍋臺,有一個姑娘坐在旁邊攤餅,面容姣好,沉魚落雁,還有站在一邊的另一個姑娘把攤好的餅放在煎餅鍋裡烙餅,這個姑娘臉上長了一些麻子。
媒人問,看上哪個了?是攤(癱)著的,還是站著的?
小夥子說,攤著的吧!娶親那天,入洞房才知道,娶回家的是一個癱子。
到了上個世紀,總的說好多了,五四運動開始,新文化運動。男女之間公開談戀愛在新青年之間正常不過了。
不過在廣大農村還是有封建思想意識,雖然男女結婚之前一般會見幾次面,許多僅限於每次見到幾句交流,最多一起吃個飯趕個集,幾乎沒有身體接觸,每次都是女的滿臉通紅,男的結結巴巴,只停留在表面印象。
直到改革開放以後,談戀愛算是比較正常了,男女之間看個電影,壓壓馬路再普通不過了,這個時候還是有相當部分會拉上手的
到了八十年代後期,就有了許多偷嚐禁果,未婚先孕,然後奉子成婚的就很多了。
當過去的觀念改變和不再存在不再影響人們的時候,當整個社會發展到大家可以自我感覺和選擇的時候,當愛情降臨男女之間的時候,肌膚之親在所難免。
一開始是朦朧的愛,有好感,慢慢的想接近,互相關注互相關心,直到互相表達愛慕,任何正常青年人,在愛和荷爾蒙的噴湧下,親吻和擁抱是非常正常的。
隨著年輕人受教育越來越高,也有一部分會理性選擇,剋制行為,甚至把愛情和未來生活計劃結合,會在心中有一把尺子,保持兩個人之間一個適度的距離和熱度。
先回答到這裡吧,有時間展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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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鹹情
所有的愛情,從根源上來講都是源於性的吸引,愛情不過是達成性的橋樑;因此,戀愛期間是需要有身體上接觸的,尤其是性。
01愛情與性的關係自我們進入青春期後,伴隨而來的就是令人苦惱的性懵懂和性衝動;之所以產生身體和心理的變化,是體內激素分泌的原因,激素的分泌喚醒性的覺醒。
性覺醒的初級階段就是開始對異性的好奇,尤其是對異性身體的好奇。在我們通過各種方式瞭解到異性的隱私部位後,我們不滿足於紙上、腦海裡,而是渴望在現實中真真切切的瞭解異性,這就是早戀的起源。
但是,人不同於其他動物,成年了到了發情期只要一公一母就可以交配了。我們人類可是高等生物,對於性的需求不能向動物那些“有辱斯文”。所以,我們的人類發明創造了愛情,愛情的作用就是讓我們這些“自以為高等”的人可以合情合理的、不羞澀的發生性關係,滿足性需求。
那如何才能修煉成愛情呢?沒有愛情,不論男女都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性。
02性是每一段愛情修煉成功的標誌我想
修煉愛情的辛酸
學會放好以前的渴望
我們那些的信仰,要忘記多難
林俊杰《修煉愛情》
這是我挺喜歡聽的一首情歌,這首歌充分表達了一對男女為修煉愛情而付出的辛酸和努力,可惜的是修煉失敗不得不各自走好。
愛情既然是通過性的橋樑,那在建造這座橋樑的時候肯定需要鋼筋、水泥、沙子...
放在生活中就是陪著吃飯、逛街、旅遊等等,付出時間、經濟和情感成本,俗話說培養感情。
橋樑大多是建成的,而且用了好幾年,抑或十幾年、幾十年。但是我們也要承認有很多爛尾橋,修不下去了,或者用了幾年便塌了;愛情亦是如此,有些人陪你一陣子,有些人陪你一輩子,還有很多無疾而終,沒有熬到建成的那一天。
那如何確認橋樑已建成,愛情已修煉成功呢?就是相愛的男女發生性接觸。在我看來,那些沒有發生性接觸的感情,稱不上愛情,只能算打著愛情旗號的情感經歷。
那性在戀愛中起到什麼作用呢?
03性在戀愛中的作用上文我們談到兩個問題,一是愛情是達到性的橋樑,性是愛情的結果;另一個問題是判斷一段情感經歷是否稱之為愛情,就看是否發生親密接觸,尤其性。
因此,性在戀愛中主要有三個作用:
1、吸引、篩選
所有的愛情,從根本上都源自性的吸引,這是人生物性的體現,是基礎。性才是吸引男女相識,男人孜孜不倦付出的根本動力。
如果你告訴一個女的,他是個太監,女的掉頭就走;如果你告訴一個男的,這女的身體不行,別管這女的長得多漂亮,男的都會跑掉。
2、測試
在男女交往中,雙方都不傻,都知道對方最後圖什麼;男女都圖性的釋放和滿足,但是幾千年的儒家文化對中國女性塑造成了如下特性:壓抑性、擔心自己成為男人發洩的玩物。
所以,在戀愛過程中女人會把性作為測試男人是否真心愛她,而非身體。測試的因素包括:戀愛時間、對方的表現、情感程度...那些讓女人判定為“他還是貪圖的身體”的男人會被PASS掉。
3、獎勵
還有比這更有誘惑力的獎勵嗎,而你獲得獎勵的唯一方式就是在戀愛中讓女人滿意。女人之所以獎勵你除了是最你的認可,還有告訴你,你要繼續加油哦。
而女人也會覺得這也是對自己的獎勵,畢竟在戀愛期辛辛苦苦守了這麼久的清白,現在終於可以心安理得的彼此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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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寫文章的郭大大
近來,朋友們聚在一起,談論了很多情感話題,其中,談戀愛到底要不要有很親密的肢體接觸是比較有爭議性的一個話題。一般來說,談戀愛一定會有肢體接觸的,但是肢體接觸的親密程度視個人而定。確定戀愛關係後,牽手、接吻、擁抱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如果戀愛期間沒有很親密的身體接觸,非等到結婚才有更親密的接觸,似乎也不太現實
男女生肯定是因為喜歡才在一起,單獨相處難免會親親抱抱舉高高,再有些更親密的舉動。此外,身體接觸,可以使愛情進一步升溫,有了親密的身體接觸後,雙方會產生依賴感,變得難捨難分。
@月芽兒
我們的愛情進展比較快,沒有太多細水流長,和他在一次社團活動認識,認識剛1個月他就表白了,我點頭同意後,他一把把我抱進懷裡,擁抱過後直接親親,沒有非按部就班來。
別以為女孩子就矜持,一本正經,女孩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是有衝動的,單純牽牽小手,親親抱抱並不能滿足,當然前提是喜歡,不喜歡的話,親一口都覺得噁心。
看你自己吧,有人願意守身如玉到結婚,也有人願意確定關係就發生肉體關係,不過女生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要對自己負責。不隨便,潔身自好,是對自己也是對對方負責。
談戀愛又不是談人生,談理想,哪裡會有柏拉圖式的愛情,戀愛的終極目標是結婚。更親密的身體接觸只是時間早晚的事情,肯定且必須要發生的。
情到深處自然而然發生的,不論是太壓抑還是太放肆,都會影響戀愛的甜蜜。牽手擁抱親吻,再到最後一步,是談戀愛都要走的過場,有慾望不一定有愛,愛卻一定會有慾望。談戀愛,容易傻,容易糊塗,容易衝動,不論做什麼,自己不後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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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染的時光
沒有誰規定談戀愛就一定得有肢體接觸,或者性接觸。這些行為的發生,應該是情到深處的順其自然,甜蜜昇華;而不是證明關係的枷鎖。如果用能否進行肢體接觸或者性接觸來證明彼此之間的愛,那就有些太膚淺了。
2、相戀的兩個人,不突破底線的肢體接觸更容易被接受。情侶之間,只要彼此之間的感情不錯,相處的時間也不算短。那麼彼此之間拉個手,擁個抱,打個kiss,完全是可以被接受的,也是比較容易接受的。
(1)、這樣的行為,在現在的情侶之間比較普遍,沒有人會說什麼;
(2)、這些行為也不會給彼此造成太大的損失;
3、戀人之間,輕易地突破底線進行性接觸,還是存有比較大的風險的。戀人之間的性接觸,區別去普通的肢體接觸,因為它具有特殊的意義。如果情侶之間很輕易地進行性嘗試,會給女生帶來比較大的負面影響。
(1)、這樣的行為,會讓男生感覺女生是一個很隨便的人,進而不太會珍惜女生。畢竟男生在意什麼,大家都心知肚明。
(2)、現在人們對於婚前性行為雖然報以一定的寬容態度,但還遠遠沒有達到能夠不產生負面影響的程度;大多數人還是會介意這件事,尤其是對於女生。
總結:戀愛期間沒有人規定一定就得進行肢體接觸或者性接觸。不過,不突破底線的肢體接觸,有助於維持彼此之間的親密情感關係;而輕易地突破底線,進行性接觸,有可能會給彼此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接受情侶之間進行風險小,還有助於情感升溫的肢體接觸;而不提倡輕易地越過底線,進行高風險的性接觸。 -
9 # 小不點追夢
我們先來說一說:什麼叫談戀愛?也許在很多年輕人的心裡從未想過這個問題,如果2個在談戀愛中的男女用心去想一想,你就會得到問題的答案:是該還是不該?是一定還是不一定要有身體(性)的接觸呢?
“談戀愛”的本意很明顯,只是談戀愛的2個男女衝昏了頭腦而不願面對而罷了!
正確的“談戀愛”,就是循序漸進地進行,2個男女由相互有好感了,就找機會認識,認識了就要從“談話”中去互相瞭解對方的方方面面,在相互瞭解中互相被對方身上的某一方面吸引,這裡指的某一方面比如“人品呀!有良心呀……”有了這方面的互相吸引才發展到了“戀”,戀是指心裡總去想,去牽掛著對方;當到這種牽腸掛肚的思念難以放下時,才產生了“愛”!而從“談”——“戀”——“愛”這一過程中就不需要有身體(性)的接觸呀?
大家都很明白,正確的戀愛方式就是這樣,而身體(性)的接觸是在“愛了”之後才自然而然產生的!那才是一種彼此“尊重”的愛!這種愛在戀愛期間是最為“明智”的愛,這種愛才會更長久也會更保鮮,也是最值得信任的愛!如你們心急火燎等不及了,就算先嚐試翻雲覆雨的心感,彼此的心裡都已有了個底,彼此相愛了,還分什麼你我,結婚都是遲早的事,這才是愛情的結晶!
所以,在此建議談戀愛中的男女,特別那些涉世未深的年輕男女,在還沒有去談戀愛時,腦裡心裡就先閃出2個男女摟摟抱抱,親親我我,然後更上一層樓的畫面,那你們最好就別去談這場戀愛了!這是帶有偏急的壞思想去談戀愛是沒有好結果的!
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嗎?帶有目的性的戀愛不是正確戀愛;而帶有目的性的婚姻就不是好婚姻!
所以,談戀愛期間的男女要循序漸進去談,不要讓為了一時的快感衝昏頭腦,要吃到:心急吃不了熱豆腐的!就算僥倖吃得下了,等你心智清醒時就會後悔當初,除非你心術不正,在戲弄人生,也在把婚姻當兒戲!
別心急,只要彼此用真心去談戀愛了,很快麵包就會有的,屬於你的了,想吃多少都有,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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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山小文
只要是個人都充滿了七情六慾,都希望在戀愛中儘早的可以和對方有肢體上的接觸,只有肉身零距離交融,彼此才能在精神層面上更加親密,這才是正真的談戀愛。一般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如此,但是仍有一些男孩或者女孩,對戀愛的認識還是比較保守,覺得婚前就戀愛就不能有肢體上的接觸,只有結了婚才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奉獻出來,其實這樣想也沒有錯,不過遺憾的就是拋棄了戀愛中的激情,少了一點樂趣,雖然婚後照樣可以體驗到肉體上的快感,但是層面就不一樣了。所以我覺得人生在世及時行樂一點也沒有錯,能在婚前和相愛的人激情澎湃的談幾場戀愛可謂是人生美事,特別是女孩子,到了可以做主的年紀就不能給人生留下遺憾,又不出家當尼姑,貞操沒那麼重要,只要不是放縱自我,懂得約束就可以了。
在戀愛的旅途中多走幾次彎路要比一直走直路好很多,因為有了經驗就知道如何避開障礙,雖然不能拿自己的身子當賭注,但是也要適當的理解一下那個走進你心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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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豌豆先生R
愛和性之間的關係每個人的詮釋都不一樣,有的人說:“愛是想觸碰又收回的手”,有人又說:“愛一個人的至高表現就是想和她生孩子”。
聽過最中肯的說法就是“性讓相愛的人找到愛的證明,為不愛的人制造愛的假象”。
上週末一個朋友跟剛戀愛不久的男生出去旅行,兩個人相處得很好,男生也比較尊重她,去之前就說了分床睡,特地定了一個標間。
那天晚上睡覺之前情侶之間一定會有一些小互動嘛!男生就爬上女生的床,親了摸了也硬了,男生肯定想順水推舟,做一些更親密的事情,就各種撒嬌扮可憐!
但我朋友還是態度很堅定地拒絕了,男生就沒有再勉強了,旅行回來之後,男生對她的態度,就冷淡了很多!
她回來之後在我們的好友群裡說了這件事兒,有朋友說她古板,一起去旅行就意味著給了對方通行證,給摸了之後又不給睡,確實有點過分。
我朋友委屈的說:“不想就是不想啊,接吻沒有錯,不想發生關係也沒有錯啊!”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很多人眼裡,談戀愛就意味著要發生關係。談戀愛就該上床就跟到了火鍋店就一定要吃火鍋一樣理直氣壯!
有的人甚至把上床當做檢驗真愛的必經過程,愛他就要上床,否則就是不愛。於是很多涉世未深的女生經常給我發來困惑:他想要和我發生關係,我該不該答應?
我可以摸著我32A的胸,負責任地告訴女生們,一個男生愛你一定會想觸碰你,但他不會那麼狗急,因為他不僅僅是想和你上床,還想和你做很多除了上床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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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W先生剛在一起的時候,W先生去外地出差,有一個周不能見面,對彼此的思念只能靠電話續命,有一天他從早上忙到深夜,沒有時間給我打電話。
第二天晚上再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手裡拿著電話卻很猶豫,他怕我並沒有像他一樣被想念折磨得坐立不安,也怕他沒在我身邊我依然過得很好。
他撥通又結束通話,撥通又結束通話,反覆幾次之後,終於豁出去撥通了電話!
他:那啥,我問你個事兒唄?
我:你問啊。
他:那啥,呃....你想我嗎?
我:可能不想嗎?
W先生說,當時他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他聽到過所有的情話裡“我愛你”“你是我的一切”“寶貝,我想你”.....都比不上這一句:“可能不想嗎?”
那時候我們在一起一個月,只牽過手,接吻他都沒敢,但是直到現在,那段沒接吻沒發生關係的時光,對他來說依然是美好而神聖的。
所以如果你讓我說,當一段感情需要靠身體接觸來界定是否是戀愛的時候,其實你們已經不能算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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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愛一個人就是忍不住想要觸碰她啊!
當然,這也沒錯,牽手是愛,小心翼翼並肩而行是愛;接吻是愛,含情脈脈互相凝視也是愛;親密接觸是愛,舉案齊眉互相理解也是愛。只要你認為是愛,那就是愛。
只要不是把性愛當做戀愛的條件,而是享受戀愛當中的每一個過程,情到深處水到渠成,和喜歡的人肢體接觸本身是一件愉悅的神聖的體驗。
但是很多的人,都把性行為看成一種高效的獲取愛情的方式,或者是檢驗真愛的方式,好像談戀愛不發生關係,不是心理問題,就是生理問題。
談戀愛不是吃泡麵,開水一衝就可以了,愛是心中的彩虹,需要用時間去了解,用鼻子去輕嗅,需要寫在信件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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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女生朋友網戀了一段時間,兩個人聊得比較投機,隔著螢幕也常常會有心動的感覺,雙方第一次約出來見面的時候,就發生了關係。
我朋友以為兩個人會有更進一步的發展,結果那天之後,男生的態度越來越隨便,我朋友不知道哪裡出了錯,畢竟她覺得她已經100%的為對方付出了,最後這段網戀無疾而終了。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一時間頭腦發熱最容易盲目付出,忘記了性是需求,不是愛,在一段關係當中站主導位置的一定是愛。
到底要不要和男朋友上床呢?
如果你很愛你的男朋友,願意為他放棄底線,去賭一把,他是真命天子還是渣男?最後賭贏了,那我為你感到高興,如果賭輸了,你要能坦然面對一切。
如果你能堅持你的底線,他也能堅持他的願望,先堅持各自的原則,再心甘情願的去為對方妥協,那時候大概你就知道什麼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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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們怎麼想的,但是做為成熟男性的我來說,對我最大的認同就是:“他很帥”,我想把他“推倒”。
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這裡的男女指的就是男女那點事。
這是孔子和告子說過的話,翻譯過來大概的意思就是,“喜歡你就想睡你,這很正常”。
“性感”從來都不是壞詞,你以為在彼此不瞭解的情況下是拿什麼吸引異性的?
我們為什麼總是認為感情一旦沾染了性,就變得不純粹了呢?“愛”和“性”真的衝突嗎?答案是不衝突。
很多女生都感覺,他想睡我,是不是不喜歡我,滿腦子都是這種事,呵呵,我只想說,我們腦子裡當然不能都是這種事,我們也很忙的好不啦!
我不知道想睡你到底好不好,但是不想睡你的那是和尚。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想不想睡看他,讓不讓睡看你,褲子是你的,脫不脫在於你,如果你感覺這個人不靠譜,儘管你非常喜歡他,那也完全可以不讓他睡。
如果他因為這個和你生氣,那麼恭喜你,你就看穿了他的真面目。
很早之前都聽過一個故事,男孩女孩相戀一個月就訂婚了,訂婚之後為了省點房租,於是就決定同居,就在她們同居後的半年,女孩退婚了。
她說了一句話,我很喜歡,“幸虧婚前同居了半年,要不然我發現不了他居然可以這麼垃圾,這要是結完婚,我不得離婚啊”!
這就是用不同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說好聽點是他睡你,說不好聽的你難道不是在睡他嗎?
“性感”對於男女通用,並不只是男生的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