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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間煮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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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醫學小偵探
看病開藥不管是在醫院還是社群、診所等,醫生所開的處方藥國家都有明文規定的,多開肯定不行!
首先,醫院開藥是一整盒和說的診所看病都是幾種藥配在一起,實際上單純從服用藥品種類上來說,並沒有多大的區別!我們從醫院藥房拿過藥,基本上藥房都會給我們的藥合或藥袋上註明用藥次數,一次使用量等等,患者拿過來一天一次的服用藥品數量跟你在社群幫你把一天一次需要服用的藥品配在一起服用根本沒啥區別,區別就在於你會覺得配在一起吃起來比你各自從不同藥盒裡取出來吃方便一些!但是不可否認一點:任何一種藥品的一次或一天使用量都是有說明書明確規定的,跟你在醫院還是社群診所開沒啥區別!而且通常情況下,你也可以放心,不能放在一起服用的藥物,基本上都不會給你配在一起,肯定會另外跟你交代,醫生沒有特殊交代,說明都可以同時服用!因此,醫院之所以是盒裝發藥,最主要的是醫院病人比在社群診所的人要多多了,不可能把每個人一次性要一起吃的配好給你,而且最主要的是每天醫院出藥種類,數量太多了,這麼龐大的工作,以盒裝發放是不是比拆出來一粒一粒給你更加方便呢,這點是要理解的!
其次,不管是醫院門診開藥還是診所開藥,國家都有明文規定。
急性病不得超過3日量;慢性病不超過7日量;如患者行動不便的可適情開2個星期的量;患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結核病、精神病、癌症、腦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穩定需長期服用同一類藥物的,可放寬到不超過1個月量等等。這醫生的處方用藥是有國家規定的,不是醫生想開多少就多少的,而且在這個大的標準規定範圍之內,每個醫療機構醫生可以根據兵人具體病情延長,但是也必須註明:用藥理由!所以,基本上不存在醫院醫生就比診所醫生亂多開藥物給患者現象,甚至有時候醫生也面臨很為難時候,有些患者病情需要長期用藥,甚至終身,家裡離醫院又遠,年紀又大,每次到醫院排隊掛號人又多,很多時候希望醫生多開一些,可醫生也沒有辦法,多開又違規了!但如果國家放開醫生處方權,又可能導致藥物濫用,資源浪費等,因此很難做到十全十美。現在有些醫院人性化一些,會使用一方三箋,但是每一箋仍然只能間隔時間取藥,只是方便患者不用排號了!
最後,所謂的醫院看病開藥都是一整盒,去診所看病都是幾種藥配在一起,原因真的有很多!可能跟你去醫院和診所看病的疾病型別不一樣,大多數來說小病都不會去醫院看,大病才會上醫院,病情不同,自然開藥也會有所不同;去醫院距離可能比較遠,而你家離診所比較近,肯定也會考慮到看病方便程度適應開藥;而且我們也要注意一點,藥物有瓶裝和盒裝之分,有些藥物在醫院可能是盒裝的,但是在診所可能是瓶裝的,數量不同,給藥給患者方式肯定也有所不同;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診所的藥品藥量是相對有限的,開多一點,可能下一個人看時候就沒藥了,因此也是診所需要統籌規劃的!
所以,醫院看病開藥一整盒與診所開藥幾種配,我們應該正確理性的去分析,未必只有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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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都是正規渠道進貨都是成批的,批號包裝盒生產日期有效期都是完整的,除了一些特殊藥品像安眠藥之類的大劑量會有危險的藥品還有一瓶藥量過大超過一個月或者兩三個月劑量的藥品像維生素類的藥品等等其他的藥品很少拆零賣,處方也不允許查的太嚴而且醫院用量大即使是鄉鎮醫院也有一定的消耗量,並且有完善的過期藥品處理制度,即使患者很少真有過期的也可以報過期處理不用個人承擔經濟損失。但診所不一樣,他們一是藥品消耗的沒有醫院快,藥品一旦過期損失就是個人承擔,再一個他們進的藥品可能廠家或者渠道不是正規的,不是小劑量小包裝的藥都是大瓶大瓶的,他必須得拆零賣,再有拆零賣利潤高,成片拿跟成盒拿一看就能算出來利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