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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下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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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馬小人書連環畫
古代確實有法律條文說殺牛是違法的,但是吃牛肉的現象仍舊很普遍,歷朝歷代吃牛肉的習慣可以算是很普遍的現象,自古記載吃牛肉的詩詞就很多,像什麼烹羊宰牛且為樂,驅牛駕車食牛肉,更有臺中牛肉炙,牛肉秤來帶骨燒,特別是《官軍行》牛肉粗肥挏乳清,可見除了普通百姓,在軍隊裡也有吃牛肉的習慣。
雖然有這個法律條文,但是落實起來仍舊很有難度。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於我們這個吃貨民族,怎麼可能棄吃牛肉這麼美味的食物。在宋朝的時候,禁殺耕牛的條令最為嚴格。但是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唐代吃牛肉的風氣比唐朝更為普遍,像水滸傳裡經常會出現這麼一幕:小二,來兩斤熟牛肉。而且宋代描寫吃牛肉的詩詞也很多。宋真宗曾讓從嚴處置殺牛的人,結果太監從洛陽回開封的時候,給皇帝說“逢鬻牛肉者甚眾”,賣牛肉的鋪子實在是太多了。當時的情況是不只是郊外,在城市裡甚至在開封賣牛肉的鋪子仍舊是非常多的,而且也有官員上書說,殺牛吃牛肉的人太多了,監獄都關不過來了,監獄現在是人滿為患,於是皇帝只好廢除這道詔書。還有就是有些地方殺牛賣牛肉現象太普遍了,地方官想管也管不過來,例如萊州,後來政府幹脆收宰牛稅。
雖然當時政府確實出臺了禁止殺牛的相關法律條文,但是並不能就代表名利禁止,社會中從此就沒有這種現象。
牛,在古代既是重要的農業牲畜,又廣泛用於交通,最重要的是用於軍事用途。大約從宋朝起,嚴禁民間擅自殺牛,對擅自殺牛者,會受到刑罰處罰。
在生產力落後的古代,養活一頭牛是一件很麻煩的事,需要付出很大成本,牛的存量並不多。加上不準殺牛的嚴厲制度,誰敢去打牛的主意呢?
但是,既然有牛,就必然會產生牛肉,這牛肉可不是平民百姓能享用的。嚴禁殺牛是朝廷規定的,但允許殺牛也是朝廷指定的,朝廷讓誰殺誰就能殺。殺了牛後,牛肉就不是誰都能享用,老百姓是想都不用想,連糧食都吃不起,還想吃肉?這些牛肉,只有特權的皇親國戚、達官貴人才能吃得起。
牛的存量少,朝廷又控制殺的少,能吃的起的人少,那麼在牛肉的做法上自然要講究起來了。皇親國戚、達官貴人們常吃牛肉,對吃法要求越來越高,催生了牛肉的製作多樣化。你看看現在的名吃,無不是因皇帝或名人吃了說好才流傳下來,成了中華老字號或傳統名吃。
平遙牛肉,就是在明清時期為皇親國戚、達官貴人制作牛肉比較有特色,加上此地因水土關係生長的牛肉質地好,因而受到達官顯貴們的青睞。古時不讓殺牛,是不讓百姓殺牛;牛肉不是百姓的盤中歺,而是特權層的美味。老百姓能以填飽肚子為目標,能吃上肉便是過年,哪裡去講究花樣吃法。再重要的農業、軍事工具,也不能耽誤了皇親國戚、達官貴人們享受,平遙牛肉最初就是從他們嘴裡吃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