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母Y開頭的道路代表鄉一級公路編號。詳情如下: 國家標準 GB917.1-88 《公路路線命名編號和編碼規 則命名和編號規則》( The naming, numbering and coding rules of highway route-Naming and umbering rules )規定 了國家幹線公路(簡稱國道),省幹線公路(簡稱省道)和縣、 鄉、專、用公路的命名原則、編號規則和編碼方法,適用於國家 各有關公路、交通運輸、測繪、管理等方面對公路資訊的處理與 交換。也適用於公共資訊載體的標識。 公路路線命名由路線起訖點地名中間加連線符“-”組成。 路線簡稱採用起訖點地名的首位漢字或簡稱。幹線公路名稱及簡 稱不可重複,個別出現重複時,採用其他能表示該路線起訖點地 名特徵的簡稱加以區別。如:北京-塘沽公路,簡稱“京塘線”。 公路路線編號由一位公路管理等級程式碼和三位數字構成。 國道按首都放射線、北南縱線、東西橫線分別順序編號。以 首都為中心的放射線由一位標識碼“1”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 由北向南的縱線由一位標識碼“2”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由 東向西的橫線由一位標識碼“3”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 省道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界內按省會(首府)放射線、 北南縱線、東西橫線分別順序編號; 縣、鄉、專用公路及其他公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 管理區域為基礎分別順序編制。均由三位路線順序號構成;順序 號不足三位數字時,在前補充“0”。 編號區間:公路路線編號區間國道為G101至G199、 G201至G299、G301至G399;省道為S101至 S199、S201至S299、S301至S399;縣、鄉 專用公路及其他公路為X/Y/Z/Q001至X/Y/Z/ Q999。 編號結構為: 公路路線編號結構如下: 編號結構 說明 G××× 國道G1××指首都放射線,G2××指北南縱線, G3××指東西橫線 S××× 省道S1××指省會(省府)放射線,S2××指北 南縱線,S3××指東西橫線 X××× 縣公路編號 Y××× 鄉公路編號 Q××× 其他公路編號 公路路線程式碼指公路路線編號在全國資訊共享與交換時,為 保證其唯一性而規定的程式碼。 國道路線程式碼即為國道路線編號;程式碼結構為G×××。 省道及省道以下公路路線程式碼由相應的公路路線編號和GB 2260的中國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組配而成。程式碼結構為:中國 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 路線編號。 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公路路段程式碼,可視特定範圍和需要選擇 使用方式。 資訊傳遞時應規定和說明等長碼位的程式碼結構式。可選用下列結 構式: G××× ×× G××× ×××× G××× ×××××× S××× ×× S××× ×××× G××× ×××××× 兩條以上公路之間有重複路段,其路段程式碼應以公路管理等 級高的或同等級中編號小的路線編號為主編制,並保證唯一性。 7 公路路線程式碼 7.1 公路路線程式碼指公路路線編號在全國資訊共享與交換時, 為保證其唯一性而規定的程式碼。 7.2 國道路線程式碼即為國道路線編號;程式碼結構為G×××。 7.3 省道及省道以下公路路線程式碼由相應的公路路線編號和 GB 2260的中國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組配而成。程式碼結構為: 中國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 路線編號 8 管理與使用 8.1 為保證公路路線編號相對穩定,新增編號按公路路線編 號規則暫時續在原編號序列之後;已有路線編號的公路發生改變 時(如裁彎取直、延長、升降級處理等),應將改變情況及時上 報公路主管部門。國道編號待本標準修訂時統一頒佈;省道、縣、 鄉、專用及其他公路路線編號按公路主管部門規定修訂。未按國 家標準規則編制和未經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公路路線編號及程式碼 不應作資訊交換使用。 8.2 公共資訊載體標識時,如在國家和各部委印刷出版的地 圖、公路交通圖及相關的圖表中,或在里程樁、標誌牌等上標註, 可直接註明公路路線編號。在全國範圍內資訊共享與交換時,須 用公路路線程式碼。 8.3 若需要使用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公路路段程式碼時,其程式碼 應由公路路線編號和GB 2260的中國行政區劃程式碼組配而 成。程式碼結構為: 中國行政區劃程式碼 路線編號 8.4 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公路路段程式碼,可視特定範圍和需要 選擇使用方式。資訊傳遞時應規定和說明等長碼位的程式碼結構式。 可選用下列結構式: G××× ×× G××× ×××× G××× ×××××× S××× ×× S××× ×××× G××× ×××××× 8.5 兩條以上公路之間有重複路段,其路段程式碼應以公路管 理等級高的或同等級中編號小的路線編號為主編制,並保證唯一性。
字母Y開頭的道路代表鄉一級公路編號。詳情如下: 國家標準 GB917.1-88 《公路路線命名編號和編碼規 則命名和編號規則》( The naming, numbering and coding rules of highway route-Naming and umbering rules )規定 了國家幹線公路(簡稱國道),省幹線公路(簡稱省道)和縣、 鄉、專、用公路的命名原則、編號規則和編碼方法,適用於國家 各有關公路、交通運輸、測繪、管理等方面對公路資訊的處理與 交換。也適用於公共資訊載體的標識。 公路路線命名由路線起訖點地名中間加連線符“-”組成。 路線簡稱採用起訖點地名的首位漢字或簡稱。幹線公路名稱及簡 稱不可重複,個別出現重複時,採用其他能表示該路線起訖點地 名特徵的簡稱加以區別。如:北京-塘沽公路,簡稱“京塘線”。 公路路線編號由一位公路管理等級程式碼和三位數字構成。 國道按首都放射線、北南縱線、東西橫線分別順序編號。以 首都為中心的放射線由一位標識碼“1”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 由北向南的縱線由一位標識碼“2”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由 東向西的橫線由一位標識碼“3”和兩位路線順序號構成。 省道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界內按省會(首府)放射線、 北南縱線、東西橫線分別順序編號; 縣、鄉、專用公路及其他公路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 管理區域為基礎分別順序編制。均由三位路線順序號構成;順序 號不足三位數字時,在前補充“0”。 編號區間:公路路線編號區間國道為G101至G199、 G201至G299、G301至G399;省道為S101至 S199、S201至S299、S301至S399;縣、鄉 專用公路及其他公路為X/Y/Z/Q001至X/Y/Z/ Q999。 編號結構為: 公路路線編號結構如下: 編號結構 說明 G××× 國道G1××指首都放射線,G2××指北南縱線, G3××指東西橫線 S××× 省道S1××指省會(省府)放射線,S2××指北 南縱線,S3××指東西橫線 X××× 縣公路編號 Y××× 鄉公路編號 Q××× 其他公路編號 公路路線程式碼指公路路線編號在全國資訊共享與交換時,為 保證其唯一性而規定的程式碼。 國道路線程式碼即為國道路線編號;程式碼結構為G×××。 省道及省道以下公路路線程式碼由相應的公路路線編號和GB 2260的中國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組配而成。程式碼結構為:中國 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 路線編號。 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公路路段程式碼,可視特定範圍和需要選擇 使用方式。 資訊傳遞時應規定和說明等長碼位的程式碼結構式。可選用下列結 構式: G××× ×× G××× ×××× G××× ×××××× S××× ×× S××× ×××× G××× ×××××× 兩條以上公路之間有重複路段,其路段程式碼應以公路管理等 級高的或同等級中編號小的路線編號為主編制,並保證唯一性。 7 公路路線程式碼 7.1 公路路線程式碼指公路路線編號在全國資訊共享與交換時, 為保證其唯一性而規定的程式碼。 7.2 國道路線程式碼即為國道路線編號;程式碼結構為G×××。 7.3 省道及省道以下公路路線程式碼由相應的公路路線編號和 GB 2260的中國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組配而成。程式碼結構為: 中國省級行政區劃程式碼 路線編號 8 管理與使用 8.1 為保證公路路線編號相對穩定,新增編號按公路路線編 號規則暫時續在原編號序列之後;已有路線編號的公路發生改變 時(如裁彎取直、延長、升降級處理等),應將改變情況及時上 報公路主管部門。國道編號待本標準修訂時統一頒佈;省道、縣、 鄉、專用及其他公路路線編號按公路主管部門規定修訂。未按國 家標準規則編制和未經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的公路路線編號及程式碼 不應作資訊交換使用。 8.2 公共資訊載體標識時,如在國家和各部委印刷出版的地 圖、公路交通圖及相關的圖表中,或在里程樁、標誌牌等上標註, 可直接註明公路路線編號。在全國範圍內資訊共享與交換時,須 用公路路線程式碼。 8.3 若需要使用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公路路段程式碼時,其程式碼 應由公路路線編號和GB 2260的中國行政區劃程式碼組配而 成。程式碼結構為: 中國行政區劃程式碼 路線編號 8.4 按行政區劃劃分的公路路段程式碼,可視特定範圍和需要 選擇使用方式。資訊傳遞時應規定和說明等長碼位的程式碼結構式。 可選用下列結構式: G××× ×× G××× ×××× G××× ×××××× S××× ×× S××× ×××× G××× ×××××× 8.5 兩條以上公路之間有重複路段,其路段程式碼應以公路管 理等級高的或同等級中編號小的路線編號為主編制,並保證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