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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067168915445

    我也是這樣,而且我從小就情感氾濫。小時候我爸媽都特別忙,我就天天在家看書看電視,導致我特別幼稚,特別相信和追求真摯的友情和愛情。小學的時候總是要和好朋友結拜姐妹。畢業了對那一大幫同學念念不忘,覺得這是多大的情誼,晚上睡不著的時候就在那裡默數所有人的名字。上了初中以後,十四五歲啦,情竇初開,就特別渴望童話裡的那種愛情,可惜並沒有,哈哈。兩次戀愛,前男友歸根究底都是冷漠的普通人。我呢,我肯定掏心掏肺過啦,要不然現在也不會這麼慘,那些傷心什麼的就不再贅述了。我暗戀過很多男孩,不過很少去傻傻的追,因為內心還是覺得很尷尬做不出來。不過我特別喜歡對女孩好,就像寶玉那樣,覺得她們非常可愛,然後掏心掏肺的。不過我高中的時候挺幸運的,那些女孩也都是很有赤子之心的人,不會冷漠的假意敷衍著你,其實是在看你的笑話。大家都長大之後就都忙了,很多東西讓她們去追逐,那種吸引力應該是非常大的。也會吸引到我啊,變美被別人羨慕,成績優異閃閃亮,買一大堆奢侈品這之類的。但是就是不如有個人對我真情實意讓我著迷。為了那些而努力,我真的努力不起來。其實長大了有學乖一點。不是看到誰都喜歡了。對大學同學我就很冷漠,但是這是因為他們都是宿舍小團體,幾件事導致我沒在我們班的任何一個宿舍裡。如果在的話我還是會掏心掏肺,就像我對現在的舍友那樣。有學乖了!開始的時候想著相敬如賓吧。但是我失敗了。時間長了之後就忍不住跟人家交心啊。可能對方就拿我當個萍水過客吧。這裡出現了一個悖論。我掏心掏肺,然後跟人家講我的心事我的真實想法,人家可能不感興趣聽。當然了我不是壞人也不是腦殘,我說的不是那種讓聽眾反感不適的內容。人家需要的相處方式可能就是淡淡然然的。可是我做不到啊。要不然我就是真的冷冷的,如果喜歡我就會熱情又熱烈啊。如果不喜歡你,我又不情願為你辛苦的做戲。很矛盾是吧?但還是得做。挺受傷的,濫情真的不好,對自己是絕殺,對別人也是有點困擾。說改還沒那麼容易改,畢竟都說不清是天性還是這麼多年養的。所以我的想法是,最好能對事不對人。就試著把這種感情轉移到事情上,看看能不能做到。唉,我們真是可憐又愚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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