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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楚天959

    道路交通法對於保護學生安全做了相應規定,例如車輛經過學校路段減速限速甚至停車等候。城市街道設定斑馬線,斑馬線行人有優先透過權,不論前方是否為綠燈車輛與行人搶行斑馬線都會記2分罰200。所以為保護學生在放學後過馬路安全,任何人都有權力攔住過往車輛,老師也不例外。

    這裡要說的是保障兒童上、放學經過馬路的安全是交通警察的責任,教師是沒有責任和義務的。教師親自護送學生過馬路甚至為保護學生被違章車輛奪去生命此情此義彰顯教師崇高的職業道德,成為英雄好辦可追認為xx優秀教師(可惜評職稱就用不上了)。但小災小難就麻煩了,我校一個老師放學回家看到校門口學生多車輛也多,為維持秩序自己不小心被拌倒摔傷,脫了兩顆牙臉上縫了好幾針。學校領導倒去醫院看過幾次但其他(比如認定公傷、補牙的醫療費用)就只有自認倒黴了。因為搞掉牙齒的原因不是在工作時間也不是在工作職責範圍。教師只有安份守紀做自己該做的事,紮實做好該做的事,其餘要將自己看成社會自然人。不能用道德挷架職業,又比如暑假的巡河巡塘一些校長們也突然高大起來。但如果有家長真以為暑假有老師巡河巡塘的放鬆了對孩子的看管,孩子又出事了,學校是否擔責。校長該怎麼說?如果你保證不了學生不溺水,你巡什麼河塘?

    做公益是全社會每個人共同的事,“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但公益不能附加上職業特徵,上、放學維持學生過馬路的交通安全是交喜的責任,交警人手不夠應增派警力。防暑假兒童溺水政府家長河長池塘所有人都要做為,教師做為社會人自然要參與其中,但不應是校長排班老師輪流值守。

  • 2 # 大山一柱

    可以!因為法律沒有規定攔停過往車輛只是警察的權利,也不可能這樣規定,因為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有權攔停非救援及公務車輛。

  • 3 # 一心唯公

    一般情況來講,教師是沒有權力在馬路上替代執法的。因此,教師不管是出於任何理由,也沒有權力在馬路上攔截過往車輛,即使是為了孩子們的安全。

    在實際操作中,保護學生上學、放學集中過馬路,是當地治安警察應盡的義務,一般都是由當地派出所、治安大隊、交通警察等正式警務人員執行,這在全國都是普遍做法。

    如果當地警力不足,可以由當地交管部門,委託學校保安代為執法,負責攔截過往車輛,保護學生安全。如果學校沒有專門的保安,可以成立由教師組成的臨時安保機構,由交管部門委託執法。

    不管採用何種方式,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走正式程式,必須要有書面的證明檔案,這樣,一旦有意外發生,才能更好的保護教師的權益,不讓流汗的人流淚,也才能更好地保護孩子的安全。

  • 4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老師是老師,警察是警察,各司其職。老師主要責任是教書育人。攔阻過往車輛是警察的事。正常情況下老師無權攔住過往車輛。

    在學校門前,一般情況下,有執勤警察指揮車輛,疏導交通;以老師保安為輔,負責組織護送學生橫過馬路。規模較大的學校、處於擁堵路段的學校尤其是這樣。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這是社會穩定的需要,是以人為本、服務為民其中的一項重要任務。在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有重大活動的時候,各部門更要密切配合,以確保萬無一失。

    如果在學生上下學的學校門前,由於不是主要路段,沒設警察執勤,又有個別監護人因私因公不能到場,就會給組織護送學生過馬路的老師帶來困難,甚至是風險。身為教師無權攔阻車輛通行,如遇到個別不通情達理的司機,強行透過,就極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

  • 5 # 當代師說

    交通執法,是交通警察的權責,教師無權攔住過往車輛。

    這個問題,是有血的教訓的,英雄李芳老師,就是為救學生被違法闖紅燈的車輛撞傷而犧牲的。這應該引起交通部門、教育部門以及學校的高度重視。

    安全大於天,教師的生命安全與學生的生命安全一樣,必須得到保障!

    根據各地的做法,我認為應該做好以下兩點,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一、部門協調,做好上學放學時段的交通管制。

    凡是學校門前就是機動車可以通行的公路的,除了設定減速帶外,在學生上學和放學時段,實行交通管制,時間根據學校規模所需上學和放學時間確定。

    我們縣有四所學校,門前公路放學時實行交通管制。這樣,就不存在老師阻攔過往車輛問題。

    二、科學設計,選好放學接送點。

    這件事,主要在學校。學校應該根據校園周邊環境,選擇過往車輛較少的地點,作為家長接送點。有些學校,大門外就是馬路,組織放學完全可以在校園裡進行,送至校門口即可。學校應該儘量規避送隊穿越馬路,不要讓教師負有本不該屬於他們的責任。送學生過馬路,這對老師和學生都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寧願加大在校園內的管理難度,也要避開橫穿馬路。

    三、特別情況,交警護送。

    有些城市學校,校園太小,無法組織放學,而校門前又是交通幹道,無法實行交通管制,那麼應該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由交警接替送到校門口的老師,護送學生過馬路到家長接送點。

  • 6 # 1235538893259

    若司機素質高,也就不用了。記得80年代有個笑話,日本司機見小學生過馬路,主動停下等,中國司機會伸出頭大喊找死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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