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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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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沐沐愛寫作
本人也曾於2017年,騎車摔倒過一次。有很深的教訓,但是我是因為路太滑了,不小心摔倒了,導致了骨折。所以對工傷的相關條例及具體的辦事流程,有過研究。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首先,必須是交通事故,因為別的原因受到傷害的不屬於工傷範圍。之前有一案例,一員工在上班路上的地鐵站被踩傷,社保部門未予認定工傷,因為不屬於交通事故,法院也支援了社保部門的決定。
其次,該交通事故本人不能負主要責任,只能是無責、次要或者同等責任,否則也不能認定為工傷。
再次,即使符合以上兩條,但是如果員工是在實施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殘或者自殺的情況下,也不能認定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認定工傷,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非本人主要責任。
就是說,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的受到傷害交通事故,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認定為非職工本人主要責任。
二、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
職工上下班途中辦理其他事項,時間變動太多;上下班路線明顯繞行等,可能在認定工傷時,引發異議。
三、職工上下班時發生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交通事故傷害等。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