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裝與拆除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架子工應持證上崗。
搭拆腳手架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2、 腳手架立杆底部必須有墊板或木方、混凝土塊的墊塊。
3、 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JGJ130-2011第8章的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鋼管
的完整性、彎直情況進行詳細檢查;檢查扣件的完好性,對有裂紋的、損傷、變形、滑絲的扣件堅決不予使用;檢查腳手板的扭曲變形、劈裂、腐朽情況。並確認合格後使用。
4、 鋼管上嚴禁打孔。腳手架每搭設一根鋼管,必須首先固定牢固才能,扣件上緊才能進行下
步操作。
5、 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
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其中裝置,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6、 在使用過程中,應設有專人監護施工,當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應迅速撤
離作業面上的人員。應在採取確保安全的措施後,查明原因、做出判斷和處理。
7、 當有六級強風及以上風、濃霧、雨或雪天氣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雨、 雪後
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並應掃除積雪。
8、 夜間不得進行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
9、 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JGJ130-2011第8章的規定進行。
10. 腳手板應鋪設牢固、嚴實。並應用安全網雙層兜底。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應用安全網封
閉。
11. 單、雙排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沿架體外圍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宜設
置在腳手架立杆的內側,並應與架體綁紮牢固。
12. 在腳手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杆件:
12.1 主節點處得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12.2 連牆件。
13.當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開挖腳手架基礎下的裝置基礎或管溝時,必須對腳手架採取加固措
施。
14.滿堂腳手架與滿堂支撐架在安裝過程中,應採取防傾覆的臨時固定措施。
15. 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6. 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應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7. 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
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的有關規定執行。
18. 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誌,並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19.腳手架搭設過程中,拉線繩保證腳手架搭立杆搭設在一條水平線上。
20. 腳手架的基礎必須經過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做到不積水、不沉陷,頂板基礎的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21. 搭設過程中劃出工作標誌區,禁止行人進入,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嚴禁在無人指揮下作業。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必須先告訴對方,並得到允許,以防墜落傷人。
22.開始搭設立杆時應每隔 6 跨設定一根拋撐,直至連牆件安裝穩定後,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23.腳手架及時與結構拉結或採取臨時支頂,以保證搭設過程安全,未完成腳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確保架子穩定。
24. 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的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牆件以上兩步。
25. 在搭設過程中應由安全員、架子班長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每兩步驗收一次,達到設計施工要求後掛合格牌。
交底內容:
1、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裝與拆除人員必須是經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架子工應持證上崗。
搭拆腳手架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2、 腳手架立杆底部必須有墊板或木方、混凝土塊的墊塊。
3、 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JGJ130-2011第8章的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鋼管
的完整性、彎直情況進行詳細檢查;檢查扣件的完好性,對有裂紋的、損傷、變形、滑絲的扣件堅決不予使用;檢查腳手板的扭曲變形、劈裂、腐朽情況。並確認合格後使用。
4、 鋼管上嚴禁打孔。腳手架每搭設一根鋼管,必須首先固定牢固才能,扣件上緊才能進行下
步操作。
5、 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
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其中裝置,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6、 在使用過程中,應設有專人監護施工,當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應迅速撤
離作業面上的人員。應在採取確保安全的措施後,查明原因、做出判斷和處理。
7、 當有六級強風及以上風、濃霧、雨或雪天氣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雨、 雪後
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並應掃除積雪。
8、 夜間不得進行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
9、 腳手架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應按JGJ130-2011第8章的規定進行。
10. 腳手板應鋪設牢固、嚴實。並應用安全網雙層兜底。施工層以下每隔10米應用安全網封
閉。
11. 單、雙排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沿架體外圍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網宜設
置在腳手架立杆的內側,並應與架體綁紮牢固。
12. 在腳手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杆件:
12.1 主節點處得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12.2 連牆件。
13.當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開挖腳手架基礎下的裝置基礎或管溝時,必須對腳手架採取加固措
施。
14.滿堂腳手架與滿堂支撐架在安裝過程中,應採取防傾覆的臨時固定措施。
15. 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6. 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應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7. 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
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的有關規定執行。
18. 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誌,並應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19.腳手架搭設過程中,拉線繩保證腳手架搭立杆搭設在一條水平線上。
20. 腳手架的基礎必須經過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做到不積水、不沉陷,頂板基礎的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強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21. 搭設過程中劃出工作標誌區,禁止行人進入,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嚴禁在無人指揮下作業。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扣件時必須先告訴對方,並得到允許,以防墜落傷人。
22.開始搭設立杆時應每隔 6 跨設定一根拋撐,直至連牆件安裝穩定後,方可根據情況拆除。
23.腳手架及時與結構拉結或採取臨時支頂,以保證搭設過程安全,未完成腳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確保架子穩定。
24. 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的高度不得超過相鄰連牆件以上兩步。
25. 在搭設過程中應由安全員、架子班長等進行檢查、驗收和簽證。每兩步驗收一次,達到設計施工要求後掛合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