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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得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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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村野人週三
我的被劫經歷如下:
2007年夏天,我當時是個鵪鶉養殖專業戶。租用一間有十個教室的舊學校。養有鵪鶉一萬羽,八十斤大狼狗四條。頭天晚上,四條拴養的狼狗把我吵醒。我起床察看,藉著燈光發現兩個十六七歲的小青年己經撬開後門進入院內。我對他們說:"你們幹麻?快出去,再不出去我就放狗咬你們。"這兩個小青年就乖乖地走出去了。到第二天晚上十一點左右,我又被狗吵醒。我估計又是昨晚那兩個小孩來了。我當時想到放狗,但又怕咬傷人家小孩日後不好見面。於時我就空手巡邏。發現一條狗衝著一間教室門口吠叫,我走到那教室門口好象沒發現什麼轉身就走。沒走兩步,被一蒙面人從背後用雙手掐住我的脖子。出於本能,我拼死反抗,兩個人滾到地上互毆。結果我這個六十多歲老頭鬥不過那強壯的劫匪。我用最後的力氣對劫匪說:"我和你無怨無仇,你打死我有什麼用?"那劫匪說:"錢!把錢拿出來!"我說錢在抽屜裡,但我己經站不起來了。這賊扶著我進入房間。當時我的錢有兩千元,夾在一本書裡,我抽出一半(後來清點留下的是七百元交給劫匪的是一千三百元),交給劫匪。劫匪說":還有嗎?全拿出來!"我說沒有了,不信我開燈給你找。"
那賊說:"不準開燈,不許動"。說完他原路跑出去了。
後來我報了警,警方也立了案,但至今十二年未能破案。
如果搏鬥當時有一條狼狗能掙斷鐵鏈,那劫匪會被撕成碎片。我會不會被判過失殺人罪就不知道了。不過惡有惡報,後來佛祖顯靈了:
事過一個月,這劫匪又半夜持刀入室搶劫了一對外地來賣青菜的夫婦一百六十多元,此賊心有不足,出門時要順手牽走主家的一條土狗。主家哀求劫匪說:所有錢都全給你了,請你手下留狗吧。結果劫匪抽出一把尖刀刺向主家。善良的主家被逼用手接刀。搶刀過程中,刀斷成兩截。主家得刀身劫匪得刀柄。善良的主家用沒柄的刀身向賊的大腿部刺去而不是向要命的腹部刺去。但卻刺中了大動脈,血從主家門口一路噴出到二十多米遠賊就倒下了。後來賊的一個熟人路過發現後打電話給賊妻送醫院救回賊一命。本來善良的主家不打算報案,但見血從自家門口出現,怕了所以報案了。(此賊有前科,因盜竊罪判過七年。後來公安局等賊治好傷後才逮捕歸案)幸得我們這裡民風彪悍愛憎分明,賊的家屬不敢露面,如果賊的家屬起訴主家過失殺人罪,這主家就要遭滅頂之災了。謝謝良好的民風,謝謝佛祖的因果報應。
以上言辭全部是事實,筆者甘負法律責任。
如果有人問我再遭搶劫如何應對的話,我的答覆是:生死由命。這種事不是由你喜不喜歡來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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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良的壞蛋YO
本人沒有,但我以前的同事有過那樣的經歷!
好久以前還是我在深圳打工的時候,那時候翻蓋手機還非常流行,有天下班晚了,我和一個同事走路回租房的時候,他剛好走在馬路外側,又正在接聽電話,突然一輛摩托車從我們身後衝過來,上面兩個人,坐在後面的那人一下把我同事的翻蓋手機上蓋扯了去!我同事因為當時拽的緊,所以下蓋部分還留在了手裡,而且還保持著接電話的姿勢️。搶奪的那人,車走過去一段以後,還回過頭朝我們微笑️你說氣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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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攜夢而行
在沒有那次被搶劫的經歷,我一直不相信人心的險惡。
那是03年的夏天還在深圳,早上六點多我和一個懷孕的朋友去一個批發菜市場買菜。住處離菜市場也就半個小時的路程。我和朋友買了菜邊走邊聊,我眼角餘光看見後面來了兩個男的,當時也沒在意,我還想拉我朋友靠近我別擋了人家的道。那兩男的在和我朋友擦肩而過時一頓,兩人就跑了。只看見我朋友呆若木雞的站在那裡,然後說搶了她的項鍊。她當時穿的是圓領T恤,頸上那條金項鍊果然沒了。我當時腿都發軟,然後大聲喊打劫,後有個司機下了車問了我們發生什麼事,然後去追,不過沒有追到。朋友也趕緊打電話給他老公,他老公來了以後兩人直接去了醫院,好在最後孩子沒事。
回覆列表
那是1998年的時候,在撫順打工的我和同事在瀋陽的五愛市場。因為火車很早,到五愛市場的時候,才五點多鐘。正是端午節前夕,路上的人很少。我們轉乘公交,下車後步行到市場。
走著走著,迎面走來了一個人,從兜裡拿出香菸和打火機,正準備吸菸。我們兩個從他身邊擦肩而過。
“哎,你怎麼把我打火機碰壞了了”吸菸人從後面追了上來來。
“呀,不是吧,我們我沒有撞到你,打火機怎麼會掉地下嗎呢?”同事感到很奇怪。
“難道是我胡說嗎?是你剛才撞到我,把打火機弄在地上,摔壞了。這可是100元的打火機呀。”那個人沒好氣地說。
“我們只是輕輕颳了一下。沒有碰到你。打火機掉了與我有什麼關係?”同事理直地答道。“對,我看見了他並沒有刮到你。”我在證明著。
“”怎麼還還耍無賴呢?明明是你給我碰壞的你陪我這個打火機錢吧。你要是不陪,別想走。”
正在這時,一個人從衚衕裡走騎著自行過來,同那個吸菸人打招呼,你正在幹什麼?”
那個人答道,這個小夥子把我的打火機碰壞了,他還不承認,你給我評評理。明明是他走路撞到了我的肩膀,把打火機摔壞了,他卻不給我,你說怎麼辦?”
“不是我,不是我,確實我沒有撞到他。”同事爭論著。
”碰壞了東西,你讓當陪呀。一個也不能少。”騎車的人兇狠的說。
我這時才看清了這兩個人的嘴臉,他們肯定是一夥的。我碰了碰同事,小聲說,“好漢不吃眼前好虧,給他算了。”
”我的錢也不夠啊,我的錢也不夠啊。”同事一邊掏兜一邊對我說。
怎麼辦?為朋友兩肋插刀,我往兜裡摸了摸口袋,外面的口袋又找出40元對兩個人說,“你看你看大哥幫幫忙吧,我們倆總共就90元錢,可不可以?”
“這還差不多,兩個窮鬼。便宜你們了,走吧。少讓我下次見到你。”說完,跳上腳踏車。同那個騎車的人,一起走遠了。
望著他們遠去的背影,我對同事說。“認了吧,這明顯就是敲詐勒索,搶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