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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ream陳

    分兩種情況

    一.由開發商出售的商品房,開發商有五年的保修期,因為國家有《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的規定,交付的房屋需要有物業公司進行維護。所以,新房子出現漏雨的情況如果是因為房屋質量問題可以找物業,物業是需要與開發商協商解決辦法的,不過不是由物業必須解決。自己的房子,受苦自己難受,不能等物業,自己也要努力找開發商解決。

    二.1.自建房屋出現漏雨的由自己解決。2.因裝修等原因導致的房屋漏雨由裝修公司負責解決,所以裝修公司在工程做完了才需要兩年的保修期。如果確定是因為房屋裝修導致的,可以盡情的找裝修公司維修。

    三.出了開發商的五年保修期的。必須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解決方法也有兩種。1.由業委會使用公攤面積收益(①包括小區廣告費,扣除廣告位維護費用及清潔工工資;②公共車位租賃及管理費,扣除道閘裝維,車輛保安工資,車位保潔工資,車位監控安維費用;③物業公共用房租賃費)對業主房屋漏水進行維修,物業如果不同意交出這筆費用,可以由全體業主投票趕走物業,重新招聘聽話的物業公司。2.由業主管理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啟動買房時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維修(不過這個比較難),需要參會業主超過全體業主的70%且同意動用公維基金的業主雙超2/3才可以提出申請,業委會將會議報告及申請表還有三家公司的維修報價報給社群,社群稽核後報給街道,街道稽核後報給住建部們,住建部們稽核後將維修基金的70%下撥給社群,然後由施工單位施工,施工結束後由業委會負責檢查施工質量,由社群付給施工隊70%的費用,一年或兩年保修期結束後(簽訂的合同裡要寫明)支付剩餘的30%。

    四.如果業主家是頂樓,又不涉及消防通道的,可以由業主找所在單元全體業主,要求對方出錢維修或放棄樓頂天台權益。頂樓業主自己也可以放棄權益,然後由願意出錢的業主獨自出錢維修,自己受益。在其他業主全部簽署放棄樓頂天台權益的證明檔案後(不願意出錢),由頂樓業主自己在天台建一層墊高層(墊高層有要求①不能高於30釐米,②離女牆要保證20釐米的寬度,③墊高層如果要設定坡度,不能超過5度,④要在該地區經常颳風的方向留有氣窗方便通風,⑤基本每40釐米寬度要設定一根支撐柱)。然後頂樓業主就不再是頂層了,也脫離了冬冷夏熱的危害了,但前提是其他業主和物業都沒人管的情況下才可以自己建造,只要滿足墊高層的實際要求就不屬於違章建築,這個在網上有具體法律法規要求的。你要是建個1米多的能住人的,那就鐵定是違章了,是需要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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