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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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由的七里田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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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益2
醫生什麼也決定不了。有錢的是大爺,橫的是大爺,無知的無賴都是大爺,君不見北大醫院的郝醫生根據醫學常識做出決定而捱打了嗎?醫生已經徹底淪為受氣包小媳婦兒:不論誰的什麼板子都能打在他身上。我都要懷疑醫學知識和技藝術是否有需要精進的必要?因為這些治病救命的先行保障在不屑一顧的大爺們面前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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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外科李江琳醫生
在臨床工作中,除非緊急搶救情況,醫生對於患者的治療只有建議權,無決定權。是否選擇或者是否同意都是由患者或其委託人決定的,這也是倫理和法律共同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我經常說醫生是患者的柺杖,只有生病時才使用,健康時不需要,但是一定要有,否則生病時沒有了柺杖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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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山書生3
醫生根據產婦的身體狀態,懷孕期間狀態,及臨分娩時母,嬰狀態了,及時判斷,以健康狀態資料建議家屬採用那一種方式。決定權在家屬,簽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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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地蘭7377743
買保險,就是為了意外。還是家屬決定好,死了就死了。醫院裡放神像就可以了。全部取消醫生,都是一鍵搞定。機器人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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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歐醫生
不是醫生決定生產方式,而是醫生根據產婦實際情況而建議產婦選擇生產方式!當有危及產婦或嬰兒的情況果斷建議正確的生產方式!但必須徵得產婦及家人同意才能施實!
為了降低剖宮產率,衛生部門有規定,沒有指徵的不能手術,什麼是有指徵呢?
剖宮產手術指徵是指不能經陰道分娩或不宜經陰道分娩的病理或生理狀態,。1.胎兒窘迫:指妊娠晚期因合併症或併發症所致的急、慢性胎兒窘迫和分娩期急性胎兒窘迫短期內不能經陰道分娩者。
2.頭盆不稱:絕對頭盆不稱或相對頭盆不稱經充分陰道試產失敗者。
3.瘢痕子宮:2次及以上剖宮產手術後再次妊娠者;既往子宮肌瘤剔除術穿透官腔者。
4.胎位異常:胎兒橫位,初產足月單胎臀位(估計胎兒出生體質量>3 500g者)及足先露。
5.前置胎盤及前置血管:胎盤部分或完全覆蓋宮頸內口者及前置血管者。
6.雙胎或多胎妊娠:第1個胎兒為非頭位;複雜性雙胎妊娠;連體雙胎、三胎及以上的多胎妊娠應行剖宮產手術,。
7.臍帶脫垂:胎兒有存活可能,評估結果認為不能迅速經陰道分娩,應行急診剖宮產手術以儘快挽救胎兒。
8.胎盤早剝:胎兒有存活可能,應監測胎心率並儘快實行急診剖宮產手術娩出胎兒。重度胎盤早剝,胎兒已死亡,也應行急診剖宮產手術。
9.孕婦存在嚴重合並症和併發症:如合併心臟病、呼吸系統疾病、重度子癇前期或子癇、急性妊娠期脂肪肝、血小板減少及重型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症等,不能承受陰道分娩者。
10.妊娠巨大兒者:妊娠期糖尿病孕婦估計胎兒出生體質量>4 250 g者。
11.孕婦要求的剖宮產:美國婦產科醫師協會(ACOG)將孕婦要求的剖宮產(cesarean delivery onmaternal request,CDMR)定義為足月單胎、無醫學指徵因孕婦要求而實行的剖宮產。(1)僅是孕婦個人要求不作為剖宮產手術指徵,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須進行討論並詳細記錄。(2)當孕婦在不瞭解病情的情況下要求剖宮產,應詳細告知剖宮產手術分娩與陰道分娩相比的整體利弊和風險,並記錄。
(3)當孕婦因恐懼陰道分娩的疼痛而要求剖宮產手術時,應提供心理諮詢,幫助減輕其恐懼;產程過程中應用分娩鎮痛方法以減輕孕婦的分娩疼痛,並縮短產程。
(4)臨床醫師有權拒絕沒有明確指徵的剖宮產分娩的要求,但孕婦的要求應該得到尊重,並提供次選的建議。
12.產道畸形:如高位陰道完全性橫膈、人工陰道成形術後等。
13.外陰疾病:如外陰或陰道發生嚴重靜脈曲張者。
14.生殖道嚴重的感染性疾病:如嚴重的淋病、尖銳溼疣等。
15.妊娠合併腫瘤:如妊娠合併子宮頸癌、巨大的子宮頸肌瘤、子宮下段肌瘤等。
沒有這些醫生不給手術 是按規定行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那麼為什麼要降低剖宮產率呢?
世界衛生組織對剖宮產率設定的警戒線為15%,美英等國的剖宮產率均在警戒線以下,日本僅為7%。而中國的總剖宮產率為46.5%,剖宮產率超過世界警戒線3倍多。根據著名醫學雜誌《柳葉刀》2010年的資料,中國25%的剖宮產並不是出於醫療需要,即每年有500萬例的剖宮產其實可以自然分娩。
剖宮產的出血量比自然分娩多,還有可能發生大出血。此外,剖宮產產婦的腸粘連併發症比率高,再次妊娠時也容易出現各種併發症。剖宮產不僅影響產婦本身,還會影響嬰兒。剖宮產寶寶容易出現溼肺、感覺統合失調等問題。正常經產道分娩的胎兒會受到宮縮、產道適度的物理張力改變等,使胎兒的身體、胸腹、頭部有節奏地被擠壓,而剖宮產寶寶卻缺乏這種刺激,容易出現觸覺感及前庭平衡感的失調(即“感覺統合失調”),日後可能造成動作不協調。
站在非專業的角度 不要任意評價醫生的 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