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非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併力、料敵、取人而已。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
“兵非益多也”,是孫子的一個重要思想。也就是說,決定戰場上的勝負,兵多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我們曾經學習過孫子對十萬之師費用的計算,那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過於龐大的軍費開支,會拖垮一個諸侯國的綜合實力。所以,兵力的適度非常重要。關於決定戰爭的勝負,我們在《孫子兵法》的開篇,就講到“經之以五事”。
歷史上一些著名的戰例,比如官渡之戰、赤壁之戰、淝水之戰等等,都是以少勝多。可見,兵力並不是越多越好。那麼,如何運用有限的兵力,取得更好的效果呢?孫子說:“惟無武進,足以併力、料敵、取人而已。”首先,不用憑武力冒進。在戰前不肯下功夫做功課,只憑一股猛勁兒去打仗,打到哪兒算哪兒,打成什麼樣算什麼樣,把戰爭的勝負交給老天。如果對方有一個精通兵法的統帥,那麼,勝負其實不是交給老天,而是交給了對手。所以,首先切忌武進。
然後,孫子講了併力、料敵和取人。
併力,就是集中兵力。如果能準確地預測戰地,或者能把對手引到預先設計好的戰地,就有可能在區域性上佔據兵力上的優勢,從而透過一點上的突破,改變整個戰局。所以,兵力不在多,而在集中優勢兵力打擊敵方一個點。
料敵,就是洞察敵情,上面我們已經學習過許多非常具體的洞察敵情的方法。掌握了敵人的基本狀況和動向,就可以獲得戰場上的控制權。獲得了控制權,就可以左右戰局的方向。
最後一條是取人。這個取人有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取人,就是指戰勝敵方,消滅和俘虜戰場上的對手。還有的人認為,取人是指用人。能夠識人用人,把適合的人放在適合的崗位。
這兩種解釋都說得通,而且各有所長。第一種說法更符合字義。“取”字的造字就和戰爭密切相關,“取”字的早期字形和現在我們見到的這個“取”字沒有太大的差別。左邊是一隻耳朵,右邊是一隻手,會意用手割取對方的耳朵。可以是對方被殺士兵的耳朵,也可以是俘虜的耳朵。用割取耳朵的多少來計算戰功,是一種比較容易操作的辦法。
而第二種說法更符合這裡的文義。併力、料敵、取人,是三種取勝的保障。
“惟無武進”,“併力、料敵、取人”,是一種情況;另一種情況則是“惟無慮而易敵”。無慮,就是沒有思考;易敵,就是輕視敵人。不善於動用頭腦,輕易地進入戰地,和敵人交戰,結果是什麼呢?結果就是“必擒於人”。也就是做了人家的俘虜。擒的本義是俘虜,通常引申為打了敗仗。會打仗的擒人,不會打仗的擒於人。
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也。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這一段講官兵之間的關係。一支軍隊是否有戰鬥力,官兵之間的關係非常重要。所以,孫子在本篇的最後專門論述。
所謂親附,就是親近、依附,親附與否,其實說的就是士卒與將領之間熟悉的程度。如果將領和士兵之間還不太熟悉,士兵還不太親近自己的將領,這時候就輕易地懲罰士兵,士兵就很難從內心信服,如果士兵不肯信服自己的將領,隊伍就很難帶了。
如果將領和士兵之間已經很熟悉,士兵對自己的將領很親近,這時候該罰卻不肯罰,這支隊伍同樣也指揮不靈了。
那麼,到底是罰還是不罰呢?孫子教給我們的辦法是:“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文武不可偏廢。文,就是施恩,講仁義;武,就是嚴明軍紀,講刑罰。帶一支隊伍,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找到文和武的平衡點。文過了,隊伍就容易散漫;武過了,就會傷害感情。
現代企業的管理也有類似問題。一方面要建立企業文化,對員工有人文關懷,讓員工感覺到團隊的溫暖,從而帶來工作中的動力。一方面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承擔責任的時候就要承擔責任。那麼如何找到平衡點呢?關鍵在這個“令”和“齊”字上,要有符合人情又符合企業運作機制的制度。員工所受到的懲罰,是來自於被大家認可和接受的制度,而不是哪一個人。因為這個制度符合企業和大多數人的利益。
所以,孫子說:“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素,原義是一向、總是。那麼,如何變成一向、總是呢?那就是把它變成紙面的制度,變成每個人都看得見、每個人都習以為常的制度。變成了大家都習慣的制度,大家就願意遵守;如果雖然有制度,但是今天執行,明天不執行,願意執行就執行,不願意執行就不執行,那就沒有人信服,隊伍也就變成了一盤散沙,沒有了凝聚力。只有總是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大家才知道該怎麼做,把該做的事情變成一種工作習慣,這樣就會得到團隊成員的支援和擁護。
兵非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併力、料敵、取人而已。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
“兵非益多也”,是孫子的一個重要思想。也就是說,決定戰場上的勝負,兵多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我們曾經學習過孫子對十萬之師費用的計算,那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數字。過於龐大的軍費開支,會拖垮一個諸侯國的綜合實力。所以,兵力的適度非常重要。關於決定戰爭的勝負,我們在《孫子兵法》的開篇,就講到“經之以五事”。
歷史上一些著名的戰例,比如官渡之戰、赤壁之戰、淝水之戰等等,都是以少勝多。可見,兵力並不是越多越好。那麼,如何運用有限的兵力,取得更好的效果呢?孫子說:“惟無武進,足以併力、料敵、取人而已。”首先,不用憑武力冒進。在戰前不肯下功夫做功課,只憑一股猛勁兒去打仗,打到哪兒算哪兒,打成什麼樣算什麼樣,把戰爭的勝負交給老天。如果對方有一個精通兵法的統帥,那麼,勝負其實不是交給老天,而是交給了對手。所以,首先切忌武進。
然後,孫子講了併力、料敵和取人。
併力,就是集中兵力。如果能準確地預測戰地,或者能把對手引到預先設計好的戰地,就有可能在區域性上佔據兵力上的優勢,從而透過一點上的突破,改變整個戰局。所以,兵力不在多,而在集中優勢兵力打擊敵方一個點。
料敵,就是洞察敵情,上面我們已經學習過許多非常具體的洞察敵情的方法。掌握了敵人的基本狀況和動向,就可以獲得戰場上的控制權。獲得了控制權,就可以左右戰局的方向。
最後一條是取人。這個取人有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取人,就是指戰勝敵方,消滅和俘虜戰場上的對手。還有的人認為,取人是指用人。能夠識人用人,把適合的人放在適合的崗位。
這兩種解釋都說得通,而且各有所長。第一種說法更符合字義。“取”字的造字就和戰爭密切相關,“取”字的早期字形和現在我們見到的這個“取”字沒有太大的差別。左邊是一隻耳朵,右邊是一隻手,會意用手割取對方的耳朵。可以是對方被殺士兵的耳朵,也可以是俘虜的耳朵。用割取耳朵的多少來計算戰功,是一種比較容易操作的辦法。
而第二種說法更符合這裡的文義。併力、料敵、取人,是三種取勝的保障。
“惟無武進”,“併力、料敵、取人”,是一種情況;另一種情況則是“惟無慮而易敵”。無慮,就是沒有思考;易敵,就是輕視敵人。不善於動用頭腦,輕易地進入戰地,和敵人交戰,結果是什麼呢?結果就是“必擒於人”。也就是做了人家的俘虜。擒的本義是俘虜,通常引申為打了敗仗。會打仗的擒人,不會打仗的擒於人。
卒未親附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也。卒已親附而罰不行,則不可用也。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這一段講官兵之間的關係。一支軍隊是否有戰鬥力,官兵之間的關係非常重要。所以,孫子在本篇的最後專門論述。
所謂親附,就是親近、依附,親附與否,其實說的就是士卒與將領之間熟悉的程度。如果將領和士兵之間還不太熟悉,士兵還不太親近自己的將領,這時候就輕易地懲罰士兵,士兵就很難從內心信服,如果士兵不肯信服自己的將領,隊伍就很難帶了。
如果將領和士兵之間已經很熟悉,士兵對自己的將領很親近,這時候該罰卻不肯罰,這支隊伍同樣也指揮不靈了。
那麼,到底是罰還是不罰呢?孫子教給我們的辦法是:“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文武不可偏廢。文,就是施恩,講仁義;武,就是嚴明軍紀,講刑罰。帶一支隊伍,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找到文和武的平衡點。文過了,隊伍就容易散漫;武過了,就會傷害感情。
現代企業的管理也有類似問題。一方面要建立企業文化,對員工有人文關懷,讓員工感覺到團隊的溫暖,從而帶來工作中的動力。一方面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承擔責任的時候就要承擔責任。那麼如何找到平衡點呢?關鍵在這個“令”和“齊”字上,要有符合人情又符合企業運作機制的制度。員工所受到的懲罰,是來自於被大家認可和接受的制度,而不是哪一個人。因為這個制度符合企業和大多數人的利益。
所以,孫子說:“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則民不服。令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素,原義是一向、總是。那麼,如何變成一向、總是呢?那就是把它變成紙面的制度,變成每個人都看得見、每個人都習以為常的制度。變成了大家都習慣的制度,大家就願意遵守;如果雖然有制度,但是今天執行,明天不執行,願意執行就執行,不願意執行就不執行,那就沒有人信服,隊伍也就變成了一盤散沙,沒有了凝聚力。只有總是嚴格按照制度辦事,大家才知道該怎麼做,把該做的事情變成一種工作習慣,這樣就會得到團隊成員的支援和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