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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77671246998

    老子的《道德經》是在函谷關寫的,據記載,老子出函谷關時,關令伊喜強留之。不得已,留書5000餘字。書言“德”、“道”。後將此書名為《道德經》。大概如此。

    《道德經》主要論述“道”與“德”:“道”不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個體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應必備的特殊的世界觀、方法論以及為人處世之方法。 [18]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給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礎,道是德的昇華。沒有德的基礎,為人處世、治家、治國,很可能都失敗,就沒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為修道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擁有寧靜的心境、超脫的人生,這也缺“德”不可。《道德經》德經部分,在經文中佔了很大部分,這是修道的基礎。

    “道”是渾全之樸,“眾妙之門”。“道”生成了萬物,又內涵於萬物之中,“道”在物中,物在“道”中,萬事萬物殊途而同歸,都通向了“道”。

    “道”不只是有形的“物質”、思慮的“精神”、理性的“規律”,而是造成這一切的無形無象、至虛至靈的宇宙本根。“物質”、“精神”、“規律”皆是“道”的派生物。 “道”是先天一炁,混元無極,“道”是其大無外、其小無內、至簡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自然之始祖、萬殊之大宗,是造成宇宙萬物的源頭根本。

    《道德經》主題思想: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道德經》中老子思想的精華。“道”作為《道德經》中最抽象的概念範疇,是天地萬物生成的動力源。“德”是“道”在倫常領域的發展與表現。“道”與“法”在規則、常理層面有相通點,但不同於西方自然法。“法”應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證的反向轉化之中發揮其作用。

    哲學上,“道”是天地萬物之始之母,陰陽對立與統一是萬物的本質體現,物極必反是萬物演化的規律。倫理上,老子之道主張純樸、無私、清靜、謙讓、貴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張對內無為而治,不生事擾民,對外和平共處,反對戰爭與暴力。

    這三個層面構成了《道德經》的主題,同時也使得《道德經》一書在結構上經由“物理至哲學至倫理至政治”的邏輯層層遞進,由自然之道進入到倫理之德,最終歸宿於對理想政治的設想與治理之道。也就是從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會秩序的光明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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