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和資訊科技應用的不斷普及,人類社會逐漸從工業社會步入了資訊時代。資訊是現代社會的一種非常重要的資源,資訊社會中的資訊就像農業社會的土地,工業社會的資金和技術一樣,將會成為人們競相爭奪的物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資訊就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財富,誰掌握了資訊,誰就掌握了未來。
“資訊”是現代社會中的一個使用頻率非常高的詞彙。資訊在現代社會中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我們經常在不同的場合中使用“資訊”這一概念,如親戚朋友之間互通電話是“溝通訊息”,召開新聞釋出會是“傳達資訊”,上網可以“查詢資訊”等等。那麼,作為一個科學的概念,資訊的內涵是什麼呢?
不同人對資訊有著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資訊就是訊息,傳遞資訊就是傳遞訊息。這種定義有一定道理,但不太準確。資訊和訊息是有區別的,一般來說,資訊是訊息的具體內容,而訊息是資訊的外殼。一則訊息可能包含豐富的資訊,也可能只包含有限的資訊。有人認為資訊就是訊號。訊號與資訊是密不可分的,但二者不能等同。訊號可以承載資訊,也可以傳遞資訊,人們在使用訊號這一概念時更強調傳遞資訊的訊號的物理屬性,而不是其所傳遞的內容。同一資訊可以透過不同的訊號承載和傳遞。如教師在講課時,可以將知識透過聲音訊號傳遞給學生,也可以透過視覺訊號傳遞給學生。有人是從資訊的功能出發給資訊下定義的。如資訊科學的創始人夏農(C.E.Shannon)就將資訊定義為熵的減少,即資訊可以消除人們對事物認識的不確定性。
現在一般認為資訊是客觀事物所具有的一種基本屬性,是客觀事物運動形式和狀態的表徵。由於人們應用資訊概念的層次和角度不同,因此對資訊內涵的表述也是不相同的。一般來說,對資訊可以從本體論和認識論兩個層次上加以理解:本體論意義上的資訊指事物運動的狀態和方式,這裡所說的事物既包括外部世界的物質客體,也包括人類自身。認識論意義上的資訊指認識主體所感知到的事物的運動狀態和變化方式。也就是說,人們透過各種感覺器官感知到的所有有關事物的運動狀態和變化都可以稱之為資訊。人不僅可以接受資訊,還可以輸出資訊。資訊交換是人類生存的需要,所有有機體都是透過不斷與外界交換資訊而是應環境並與周圍環境之間保持動態平衡的。
要準確理解資訊的內涵,需要進一步明確資訊與物質、資訊與美結合資訊與符號之間的相互關係。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宇宙是由物資、能量和資訊構成的,哈佛大學的著名學者歐廷格曾提出了一個著名的論斷:“沒有物質,什麼東西都不存在;沒有能量,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沒有資訊,什麼東西都沒有意義。資訊是抽象的,它不像物質那樣有明確的質量和體積,但它確實是存在的,並可以傳遞、加工和處理。資訊不能脫離媒體而存在,資訊的顯示、資訊的傳遞、資訊的加工與處理都需要媒體的參與,但資訊的載體可以負載資訊,可以傳遞資訊,但媒體不能決定資訊的本質與屬性。資訊的傳遞需要以媒體為中介,需要以符號來表現與表達。符號是資訊的表現形式,資訊是符號表現的內容。
所有資訊都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徵:
可傳遞性:所有資訊都是可以被傳遞的。一種資訊可以從一個人傳給另一個人;從一個地方傳遞到另一個地方;從一個資訊處理系統傳遞到另一個資訊處理系統,不能傳遞的資訊,是沒有價值的。
可儲存性:自然界中所發生的各種資訊,包括內容資訊、狀態資訊和過程資訊,都可以透過一定的媒介進行儲存。常見的儲存介質包括紙張、幻燈片、錄音磁帶、錄影帶、電影膠片、VCD、DVD、計算機外儲存器等。
可處理性:所有資訊都可以根據人類的實際需要進行處理和加工。對資訊的處理與加工既包括資訊外在表達形式的轉換,如用文字來表達眼睛看到的視覺形象,也包括對資訊內容進行的分析、歸類、整理、加工與整合。
可利用性:所有經過加工與處理的資訊,都可以被用來實現特定目標。人們可以在已掌握資訊的基礎上,進行科學決策與管理,並透過不同器官或系統的協同活動,發揮資訊的最佳效能。
在現實生活中,資訊總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我們隨時會受到各種資訊的影響,透過各種感覺器官接受資訊,根據自己所接受的資訊不斷調整自己的狀態和行動,並不斷與外界交換資訊。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缺乏資訊的環境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心理學家曾做過一項著名的“感覺剝奪”實驗,實驗中要求被試處於一個與外界完全隔離的環境之中,使被試接受不到任何外界訊號,在實驗持續七天後,就普遍出現了對刺激過敏,緊張焦慮,情緒不穩;出現錯覺、幻覺和感知綜合障礙;思維遲鈍等典型症狀。實驗表明,一個人在被剝奪感覺後,會產生難以忍受的痛苦,各種心理功能將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
人類的所有活動都包含著資訊活動的成分。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就是在資訊的傳遞中逐漸發展起來的。正因為人與人之間在進行著各種資訊傳遞活動,才使人類的社會交往成為可能,才使人類的活動得以組織,在這一基礎上才派生出了現代社會的完整體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資訊作為現代社會的三大資源之一,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和資訊科技應用的不斷普及,人類社會逐漸從工業社會步入了資訊時代。資訊是現代社會的一種非常重要的資源,資訊社會中的資訊就像農業社會的土地,工業社會的資金和技術一樣,將會成為人們競相爭奪的物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資訊就是現代社會最重要的財富,誰掌握了資訊,誰就掌握了未來。
“資訊”是現代社會中的一個使用頻率非常高的詞彙。資訊在現代社會中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我們經常在不同的場合中使用“資訊”這一概念,如親戚朋友之間互通電話是“溝通訊息”,召開新聞釋出會是“傳達資訊”,上網可以“查詢資訊”等等。那麼,作為一個科學的概念,資訊的內涵是什麼呢?
不同人對資訊有著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資訊就是訊息,傳遞資訊就是傳遞訊息。這種定義有一定道理,但不太準確。資訊和訊息是有區別的,一般來說,資訊是訊息的具體內容,而訊息是資訊的外殼。一則訊息可能包含豐富的資訊,也可能只包含有限的資訊。有人認為資訊就是訊號。訊號與資訊是密不可分的,但二者不能等同。訊號可以承載資訊,也可以傳遞資訊,人們在使用訊號這一概念時更強調傳遞資訊的訊號的物理屬性,而不是其所傳遞的內容。同一資訊可以透過不同的訊號承載和傳遞。如教師在講課時,可以將知識透過聲音訊號傳遞給學生,也可以透過視覺訊號傳遞給學生。有人是從資訊的功能出發給資訊下定義的。如資訊科學的創始人夏農(C.E.Shannon)就將資訊定義為熵的減少,即資訊可以消除人們對事物認識的不確定性。
現在一般認為資訊是客觀事物所具有的一種基本屬性,是客觀事物運動形式和狀態的表徵。由於人們應用資訊概念的層次和角度不同,因此對資訊內涵的表述也是不相同的。一般來說,對資訊可以從本體論和認識論兩個層次上加以理解:本體論意義上的資訊指事物運動的狀態和方式,這裡所說的事物既包括外部世界的物質客體,也包括人類自身。認識論意義上的資訊指認識主體所感知到的事物的運動狀態和變化方式。也就是說,人們透過各種感覺器官感知到的所有有關事物的運動狀態和變化都可以稱之為資訊。人不僅可以接受資訊,還可以輸出資訊。資訊交換是人類生存的需要,所有有機體都是透過不斷與外界交換資訊而是應環境並與周圍環境之間保持動態平衡的。
要準確理解資訊的內涵,需要進一步明確資訊與物質、資訊與美結合資訊與符號之間的相互關係。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宇宙是由物資、能量和資訊構成的,哈佛大學的著名學者歐廷格曾提出了一個著名的論斷:“沒有物質,什麼東西都不存在;沒有能量,什麼事情也不會發生;沒有資訊,什麼東西都沒有意義。資訊是抽象的,它不像物質那樣有明確的質量和體積,但它確實是存在的,並可以傳遞、加工和處理。資訊不能脫離媒體而存在,資訊的顯示、資訊的傳遞、資訊的加工與處理都需要媒體的參與,但資訊的載體可以負載資訊,可以傳遞資訊,但媒體不能決定資訊的本質與屬性。資訊的傳遞需要以媒體為中介,需要以符號來表現與表達。符號是資訊的表現形式,資訊是符號表現的內容。
所有資訊都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徵:
可傳遞性:所有資訊都是可以被傳遞的。一種資訊可以從一個人傳給另一個人;從一個地方傳遞到另一個地方;從一個資訊處理系統傳遞到另一個資訊處理系統,不能傳遞的資訊,是沒有價值的。
可儲存性:自然界中所發生的各種資訊,包括內容資訊、狀態資訊和過程資訊,都可以透過一定的媒介進行儲存。常見的儲存介質包括紙張、幻燈片、錄音磁帶、錄影帶、電影膠片、VCD、DVD、計算機外儲存器等。
可處理性:所有資訊都可以根據人類的實際需要進行處理和加工。對資訊的處理與加工既包括資訊外在表達形式的轉換,如用文字來表達眼睛看到的視覺形象,也包括對資訊內容進行的分析、歸類、整理、加工與整合。
可利用性:所有經過加工與處理的資訊,都可以被用來實現特定目標。人們可以在已掌握資訊的基礎上,進行科學決策與管理,並透過不同器官或系統的協同活動,發揮資訊的最佳效能。
在現實生活中,資訊總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我們隨時會受到各種資訊的影響,透過各種感覺器官接受資訊,根據自己所接受的資訊不斷調整自己的狀態和行動,並不斷與外界交換資訊。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缺乏資訊的環境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心理學家曾做過一項著名的“感覺剝奪”實驗,實驗中要求被試處於一個與外界完全隔離的環境之中,使被試接受不到任何外界訊號,在實驗持續七天後,就普遍出現了對刺激過敏,緊張焦慮,情緒不穩;出現錯覺、幻覺和感知綜合障礙;思維遲鈍等典型症狀。實驗表明,一個人在被剝奪感覺後,會產生難以忍受的痛苦,各種心理功能將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
人類的所有活動都包含著資訊活動的成分。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就是在資訊的傳遞中逐漸發展起來的。正因為人與人之間在進行著各種資訊傳遞活動,才使人類的社會交往成為可能,才使人類的活動得以組織,在這一基礎上才派生出了現代社會的完整體系。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資訊作為現代社會的三大資源之一,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