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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van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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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哼哼唧唧的路西
一般也不會無緣無故要錢。如果欠錢不還,還誣陷別人是精神病,其心可誅。若如此,還不知誰是精神病。如果是普通“要飯”,隨便施捨一點,生意必能興隆。世界上沒有精神病,只有受苦受難的同胞。
一般也不會無緣無故要錢。如果欠錢不還,還誣陷別人是精神病,其心可誅。若如此,還不知誰是精神病。如果是普通“要飯”,隨便施捨一點,生意必能興隆。世界上沒有精神病,只有受苦受難的同胞。
再回答您問題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法律解釋對精神病人是否能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的解讀中國刑法第18條第一款規定,精神病人再不能辨識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我們認為對於精神病人的侵害的正當防衛問題大致與未成年人的侵害進行防衛時相當,他對他人實施侵害的行為是一種病態反應,並不受思想支配,被害人不能輕易的實行防衛,能躲避可以先躲避,然後採取其他措施把精神病人管束起來,只有在無法躲避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採取傷害精神病人的方法,這種行為是正當防衛。一般來說,實施防衛的不得已性不是正當防衛的合法條件,沒有這個條件,所實行的就不是正當防衛按照您的案例來看,被害人是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的,精神病人在作出傷害的同時,被害人也需要進行躲避,如果躲避不了在進行控制,老闆和老闆娘因為沒有給錢而被精神病人砍傷,這其中是否有躲避和控制的行為,或者說全部過程的正當防衛的行為都需要當事人來做解釋就精神病人在造成傷害時是否可以正當防衛,還是那兩個重要的點第一是進行躲避第二是躲避不了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再做出控制精神病人的方法,這種才是正當防衛,這也是躲避法律風險的方法
我們大家只有記住這種方法,來降低對自己的傷害風險,畢竟生命最寶貴,其他都是身外之物,即便是有任何東西損壞,我們現在是法律的正義的一方,一般情況下一定能獲得賠償,如果自己意識不到,或者因為自己的操作失誤釀出後果,都還是要自己承擔風險,那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