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京平律師事務所

    “預徵收”是指在實際徵收過程中,沒有公佈房屋徵收決定之前,房屋徵收部門或者是開發商先與被徵收人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等到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數量達到一定比例的,才做出房屋徵收決定。就《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簡稱《條例》)的規定來看,預徵收的這一程式是不符合該法律法規的規定。

    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房屋徵收需要經過以下程式:房屋徵收決定程式、房屋徵收評估程式、房屋徵收補償程式、房屋的搬遷與拆除等四個程式,且這四個過程是有順序的,先做出房屋徵收決定,再進行房屋徵收評估程式,然後才能到房屋徵收補償程式,才能與被徵收人簽訂安置補償協議。

    此處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預”行為、“模擬”行為均會在達成比例後自動轉化為“正式”行為,之後再想變更或更改補償安置的方式和標準是十分困難的。據此我們對待模擬拆遷中的協議或合同需要予以慎重考慮,切不可盲目輕信拆遷人不負責任的“忽悠”,認為模擬拆遷只是統計意向,並不是真正的拆遷!(京平~劉)

  • 2 # 拆遷律師週刊

    【何為“預徵收”?】預徵收,早期又被稱為“模擬徵收”,即一種先於房屋徵收決定作出而簽訂的附生效條件的協議。房屋徵收部門組織被徵收人籤預徵收協議的時候,通常會告知,籤這個協議主要是為了統計同意徵收的比例。在預簽約期限內如果未達到生效比例,比如北京市的85%,則協議不生效,徵收工作終止。而簽訂了預徵收協議的被徵收人,還需要騰空房屋、交鑰匙、交房產證。這類預徵收模式因為簽約速度快、徵收成功率高,在實踐中逐漸推廣開來,影響也越來越大。【預徵收協議的效力究竟如何?】雖然《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活動要以房屋徵收決定為基礎,從邏輯順序上來說,依次經過房屋徵收決定程式、房屋徵收評估程式,才能進入協商並簽訂補償協議程式。但這一點並不必然令預徵收協議無效。在很多省份、直轄市都制定有預徵收模式的相關法律規範,只要簽訂預徵收協議的人數達到一定比例,預徵收協議就會自動生效,等同於正式的徵收補償協議。鑑於這個簽字的嚴肅性,被徵收人不能掉以輕心、盲目簽字,或者只憑算計那點兒數額不高的獎勵金來決定簽字與否,而應當以簽訂正式徵收補償協議的心態和判斷標準來確定自己是否簽字。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帶你瞭解美國人的婚禮習俗有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