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華人都是開快車的、國外人都是一天一千多公里公路旅行的”。一件事,別人都做,不一定代表它就正確。我在歐美加澳累計開過三萬公里,也不算少了吧,年輕時候不懂事,也胡亂開過車,但我現在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對的,很多外華人做的事情也是不對的。舉個例子,我幾年前也做過單人一天開九個小時的事情,靠著麥當勞的黑咖啡熬下來的,直到今天,我的很多外國朋友還幹這種一天幾百英里的事情,而且還不少,但是,這不是炫酷,不是常態,這是錯的。你去查任何一本發達國家教你駕駛的手冊,建議一定是每兩個小時或100mile就停下來休息休息或者換人,這才是對的。現在我開車,開夠兩個小時,即便毫無疲倦感,我也一定會休息。再比如說超速這件事,為防止有人說我地域黑,隱去具體地名,我在德某薩斯州從休斯頓開車去達拉斯的時候,發現德某薩斯州村裡的農民的皮卡在高速上都是95mile/hr, 也就是接近160公里每小時,四條車道有三條是這麼跑的,我知道,我跟著他們一個速度,警察是允許的,但是我不認為他們的行為是合理的,因為他們的車距並不能達到160米以上,我不覺得我需要開160公里每小時,我就在最右側跟著老頭老太太開75-80,這是我的選擇。說句不好聽的,你可以說,我們德某薩斯州都是這麼開的,那我就說,Well,it"s your problem. Not mine.
說來慚愧,兩個非常簡單的數學問題,但是一般開車時候不會想,所以是開了很久才重新發現的。
經驗一:距離一定,速度和時間成反比例關係,也就是說,速度高到一定程度,再提高一點速度,所節省的時間已經很少了。假如目的地距離你120km,你跑90邁需要80分鐘能到,開120,一個小時就到了,幫你節省20分鐘,感覺挺值的。如果你還是很著急,開到150呢?48分鐘到,比120節省12分鐘。如果開180呢?40分鐘到。在150的基礎上,又節省出8分鐘。
跑高速的時候容易形成這樣的錯覺,路上開120的車都太肉了,跟著他們在慢車道跑,猴年馬月才能到,不如油門踩到底,遠遠把他們甩開。你可能從來沒有想過:這些被甩得沒影兒的車都是什麼時候到的?
答案就是,120公里的路程,你開150(在某些路況和擁堵情況的高速上,150已經非常危險了),別人開120,他們會比你晚到整整12分鐘,並不是晚到猴年馬月,是12分鐘。出一趟120km的遠門的人,缺不缺12分鐘?
也可能是我腦子比較慢,很長時間才轉過這個彎來。有一次去西北自駕,一路火花帶閃電,超著速、佔道超車,想早點趕到旅店。GPS上有一個預計幾點能到的功能,因為超速,這個預計時間在不斷變早。趕了半天路,停在加油站上了個廁所伸了伸懶腰,回去一發動車,發現GPS預計時間跳回剛出發時候的估計值了,也就是上廁所把超速省出來的時間用掉了。我突然想:合著我命都豁出去了,拉著一車人在大卡車堆裡左衝右突,最後就省出來一泡尿的時間?
從那以後我開車就很“慫”了。哪怕超車道空空蕩蕩,我也會忍住衝動,在合適的車道開合適的速度。因為我不缺一泡尿的時間。話糙一點,道理就是這樣。
經驗二:30公里每小時龜速前進的車,每秒鐘大概前進8米。這也是經驗?是,太是了。
看手機上的簡訊大概需要3秒,操作一下空調溫度需要3秒,拿咖啡的時間比較短,目光離開道路只需要1秒。
你不開車的時候,可以試著在自己家裡走走看,8米是個什麼概念。8米很遠的,很多事情都可能在8米里發生。但坐在車裡沒感覺,因為你即便是30邁的龜速往前爬,8米也就是1秒鐘的功夫。換句話說,當你開著車龜速前進,視線離開前方回一條“馬上到”的簡訊的時候,你會前進將近24米。低頭回一條簡訊,回完了一抬頭,發生20多米的位移,是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你走路上拿腳步量一量,20多米是什麼感覺。
新人開個一半年以後,覺得自己技術熟練了,容易麻木,而對這些數字不敏感。我覺得這個敏感性要時刻保持。普通人上路開車跟做PPT一樣,不過就是一個基本技能,不存在什麼競技。即便真有競技,是不是高手,拼的就是一個字:穩。
(1)“我就缺這一泡尿的時間”。這樣的說法看似很合理,其實最不合理。說句不好聽的,容易不容易出事故,還沒碰方向盤前基本上就定了。提前規劃是避免事故的最佳方法。你可以有一萬種方法把時間趕出來,開快車是最糟糕的一種。開車出門,要預計堵車、預計下雨、預計找不到停車位的時間,不僅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是對你要見的人的尊重。
(2)“外華人都是開快車的、國外人都是一天一千多公里公路旅行的”。一件事,別人都做,不一定代表它就正確。我在歐美加澳累計開過三萬公里,也不算少了吧,年輕時候不懂事,也胡亂開過車,但我現在知道,有些事情是不對的,很多外華人做的事情也是不對的。舉個例子,我幾年前也做過單人一天開九個小時的事情,靠著麥當勞的黑咖啡熬下來的,直到今天,我的很多外國朋友還幹這種一天幾百英里的事情,而且還不少,但是,這不是炫酷,不是常態,這是錯的。你去查任何一本發達國家教你駕駛的手冊,建議一定是每兩個小時或100mile就停下來休息休息或者換人,這才是對的。現在我開車,開夠兩個小時,即便毫無疲倦感,我也一定會休息。再比如說超速這件事,為防止有人說我地域黑,隱去具體地名,我在德某薩斯州從休斯頓開車去達拉斯的時候,發現德某薩斯州村裡的農民的皮卡在高速上都是95mile/hr, 也就是接近160公里每小時,四條車道有三條是這麼跑的,我知道,我跟著他們一個速度,警察是允許的,但是我不認為他們的行為是合理的,因為他們的車距並不能達到160米以上,我不覺得我需要開160公里每小時,我就在最右側跟著老頭老太太開75-80,這是我的選擇。說句不好聽的,你可以說,我們德某薩斯州都是這麼開的,那我就說,Well,it"s your problem. Not mine.
(3) "開快車不是為了趕時間,是為了爽”。我只認同一種瀟灑,那就是做你能負得起責任的事情。身懷萬金然後一擲千金,你付得起,這叫瀟灑,這叫爽。你智商一百八,一學期不學習期末看一眼書就考滿分,這叫瀟灑,這叫爽。路又不是你的私家路,那麼多人和車和你共用一條道路,如果你承擔不起超速後出事故的後果,那超速就不叫爽,沒有人會覺得你酷,只有人會覺得你傻。
就說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