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中心有什麼用?對老百姓應該說來,唯一的意義就在於能徵你點地,對懷來縣財政來說是一種可以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合適的渠道,說到這裡,你可能會問,可以增加財政收入的渠道那麼多,為啥大資料會特別適合懷來縣,這就得提到懷來縣的獨特位置了,懷來縣在於北京周邊,可以說與北京一衣帶水,當地政府執政第一要義就是做好北京的護城河,(溼地公園專案 這幾年每年懷來都花費上億來做綠化 ……)發展經濟最好的辦法,坐山吃山坐水吃水,到了懷來自然啦不吃香了。
不好意思,題外話說了太多!
下面切入正題,大資料有啥用?
大資料是將海量的、多維的、變化的、有價值的資料歸集一起而形成的大資料,當然是一種資源,也能產生能量。同
換一句話說,“無資料,不決策”是指有價值的、可支援決策的資訊和資料,而不是指那些海量的、雜亂無章的、原始的大資料。
“大資料工程”是一個全新的、科學的有機的系統工程
現在全國各地都在建設大資料中心或是大資料局,招投標許多名為“大資料專案”,實為“軟體專案”。測算的工程開發費用還是傳統的硬體整合費用+軟體開發費用,專案開發和監理方式還是“軟體工程”方式,按照人月報工作量,驗收文件還是開功能模組。這種方式忽略的專案最本質內容就是大資料的價值挖掘和提煉。
大資料專案需要全新的“大資料工程”方式開發和建設。而不是簡單地將各個資訊系統的資料歸集,然後做一個“大資料視覺化”就完工了。因為,這樣的工程歸集的只是“小資料”、統計資料以及各類資訊,而不是大資料的歸集。
“大資料工程”是以面向場景應用為本,提煉挖掘、演算法模型、業務流程再造、加工處理成有價值、可支援決策的“成品資料”,進而透過這些“成品資料”賦能決策,提高生產效率、實現精準營銷和輔助社會治理。
政府和企業歸集的大資料資源,可以透過脫敏方式形成“開放資料資源”,構成豐富的有價值的社會資源。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各類場景應用的需求,獲得相應的“開放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的授權,並且構建起相應場景應用的“專業大資料工程”,例如旅遊大資料工程、醫療大資料工程、交通大資料工程,去加工提煉這些“開放資料”公共資源。
資料不動、演算法動
社會開放大資料資源可以儲存在政府監管的大資料中心或是“資料港”,各企事業單位或是個人要利用這些資源,可以獲得授權,將相關的場景應用的大資料探勘、相關性分析等模型和演算法部署到“中間層”,透過大資料工程加工處理,形成“有價值的成品資料”賦能行業和產業。這樣就能保證資料的安全性和集約性,同時,也能評估出哪些領域的應用成果。而各類演算法模型、各類專業的大資料工程以及所產生的計算結果等都可以作為有技術含量和專業KnowHow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大資料難於確權,個人資訊須保護
一些城市和地區沿用傳統的要素市場概念,匆匆建立“大資料交易中心”,以為可以像“鑽石交易中心”、“黃金交易中心”、“人才交易中心”那樣運作並盈利。這些年過去,實際交易量和成功案例甚少。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1、大資料資源與鑽石、黃金、石油等物質資源不一樣,不存在稀缺性和不可複製性;
2、大資料難以確權,不像人才、知識、土地、房產有著明顯的主體和邊界;
3、大資料不同於資訊、知識,許多大資料都是公開資料、政府資料、公眾資料、數字訊號的歸集,例如氣象資料、路燈訊號、交通影片等都是可以採集的,不歸屬於某一個體。
大資料之用的底線思維
網上流行的“大資料殺熟”,更有“大資料買披薩搞笑影片”,都不是真實的大資料,是對大資料的誤解和誤讀,甚至是對大資料產業會有負面影響。這些打著大資料的幌子,幹著收集或竊取了公民個人隱私資訊(不是大資料)為實,例如醫療資訊、家庭住址資訊、個人身份資訊等。這些資訊本身已經是有價值的,而且具象的,資訊的歸屬權明顯的,都是歸屬公民自己的。只有在徵得個人同意和允許情況下才能有限度使用,就像歐洲出臺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那樣。
大資料之用的底線思維,我們在八年前做國家旅遊局的“全國旅遊團隊服務管理系統”和“全國旅遊電子合同平臺”就說過,大資料歸集之後會有許多個人資訊和敏感資料,經過脫敏儲存,要符合“三級等保要求”,防止資料洩露或是被駭客攻擊。應用場景中有“三個不用”,即“涉及個人隱私的不能用,涉及企業商業機密的不能用,涉及國家安全的不能用”。大資料公司首先要對客戶和使用者負責,要有責任信和誠信的道德,就像儲戶相信銀行那樣,客戶將資料和資訊交給大資料公司開發和歸集,就要保證使用者資料安全,承擔起“資料銀行”的角色,不能將“儲戶的錢當做自有資金去投資或消費”。所有爆雷的P2P公司,就是犯了這個錯。
大資料產業是隨著數字技術升級發展而來,剛剛起步,方興未艾。我們應該以積極的科學的態度去對待並且加以護佑,才有利於大資料產業發展,並且能為社會進步,政府治理,企業成長做出貢獻。
最後,祝懷來大資料事業蓬勃發展。
大資料中心有什麼用?對老百姓應該說來,唯一的意義就在於能徵你點地,對懷來縣財政來說是一種可以增加財政收入的一個合適的渠道,說到這裡,你可能會問,可以增加財政收入的渠道那麼多,為啥大資料會特別適合懷來縣,這就得提到懷來縣的獨特位置了,懷來縣在於北京周邊,可以說與北京一衣帶水,當地政府執政第一要義就是做好北京的護城河,(溼地公園專案 這幾年每年懷來都花費上億來做綠化 ……)發展經濟最好的辦法,坐山吃山坐水吃水,到了懷來自然啦不吃香了。
不好意思,題外話說了太多!
下面切入正題,大資料有啥用?
大資料是將海量的、多維的、變化的、有價值的資料歸集一起而形成的大資料,當然是一種資源,也能產生能量。同
換一句話說,“無資料,不決策”是指有價值的、可支援決策的資訊和資料,而不是指那些海量的、雜亂無章的、原始的大資料。
“大資料工程”是一個全新的、科學的有機的系統工程
現在全國各地都在建設大資料中心或是大資料局,招投標許多名為“大資料專案”,實為“軟體專案”。測算的工程開發費用還是傳統的硬體整合費用+軟體開發費用,專案開發和監理方式還是“軟體工程”方式,按照人月報工作量,驗收文件還是開功能模組。這種方式忽略的專案最本質內容就是大資料的價值挖掘和提煉。
大資料專案需要全新的“大資料工程”方式開發和建設。而不是簡單地將各個資訊系統的資料歸集,然後做一個“大資料視覺化”就完工了。因為,這樣的工程歸集的只是“小資料”、統計資料以及各類資訊,而不是大資料的歸集。
“大資料工程”是以面向場景應用為本,提煉挖掘、演算法模型、業務流程再造、加工處理成有價值、可支援決策的“成品資料”,進而透過這些“成品資料”賦能決策,提高生產效率、實現精準營銷和輔助社會治理。
政府和企業歸集的大資料資源,可以透過脫敏方式形成“開放資料資源”,構成豐富的有價值的社會資源。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各類場景應用的需求,獲得相應的“開放資料資源”開發利用的授權,並且構建起相應場景應用的“專業大資料工程”,例如旅遊大資料工程、醫療大資料工程、交通大資料工程,去加工提煉這些“開放資料”公共資源。
資料不動、演算法動
社會開放大資料資源可以儲存在政府監管的大資料中心或是“資料港”,各企事業單位或是個人要利用這些資源,可以獲得授權,將相關的場景應用的大資料探勘、相關性分析等模型和演算法部署到“中間層”,透過大資料工程加工處理,形成“有價值的成品資料”賦能行業和產業。這樣就能保證資料的安全性和集約性,同時,也能評估出哪些領域的應用成果。而各類演算法模型、各類專業的大資料工程以及所產生的計算結果等都可以作為有技術含量和專業KnowHow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大資料難於確權,個人資訊須保護
一些城市和地區沿用傳統的要素市場概念,匆匆建立“大資料交易中心”,以為可以像“鑽石交易中心”、“黃金交易中心”、“人才交易中心”那樣運作並盈利。這些年過去,實際交易量和成功案例甚少。究其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1、大資料資源與鑽石、黃金、石油等物質資源不一樣,不存在稀缺性和不可複製性;
2、大資料難以確權,不像人才、知識、土地、房產有著明顯的主體和邊界;
3、大資料不同於資訊、知識,許多大資料都是公開資料、政府資料、公眾資料、數字訊號的歸集,例如氣象資料、路燈訊號、交通影片等都是可以採集的,不歸屬於某一個體。
大資料之用的底線思維
網上流行的“大資料殺熟”,更有“大資料買披薩搞笑影片”,都不是真實的大資料,是對大資料的誤解和誤讀,甚至是對大資料產業會有負面影響。這些打著大資料的幌子,幹著收集或竊取了公民個人隱私資訊(不是大資料)為實,例如醫療資訊、家庭住址資訊、個人身份資訊等。這些資訊本身已經是有價值的,而且具象的,資訊的歸屬權明顯的,都是歸屬公民自己的。只有在徵得個人同意和允許情況下才能有限度使用,就像歐洲出臺的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那樣。
大資料之用的底線思維,我們在八年前做國家旅遊局的“全國旅遊團隊服務管理系統”和“全國旅遊電子合同平臺”就說過,大資料歸集之後會有許多個人資訊和敏感資料,經過脫敏儲存,要符合“三級等保要求”,防止資料洩露或是被駭客攻擊。應用場景中有“三個不用”,即“涉及個人隱私的不能用,涉及企業商業機密的不能用,涉及國家安全的不能用”。大資料公司首先要對客戶和使用者負責,要有責任信和誠信的道德,就像儲戶相信銀行那樣,客戶將資料和資訊交給大資料公司開發和歸集,就要保證使用者資料安全,承擔起“資料銀行”的角色,不能將“儲戶的錢當做自有資金去投資或消費”。所有爆雷的P2P公司,就是犯了這個錯。
大資料產業是隨著數字技術升級發展而來,剛剛起步,方興未艾。我們應該以積極的科學的態度去對待並且加以護佑,才有利於大資料產業發展,並且能為社會進步,政府治理,企業成長做出貢獻。
最後,祝懷來大資料事業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