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出手,就可以歸於體罰。
在目前形勢下,老師必須剋制,應該忌諱的。這不是打,但對老師而言,等同於打。
因為任何職業道德,都不允許打人。特別是學校,老師是成年人,學生未成年,體力上,都認定老師強勢;
認知上,老師學過,掌握應知應會,執業資格都必須掌握的,任何條件下,都不能出手。
可能老師年輕,覺得控制了力度,象徵性的點了幾下,沒關係的。這不行!既然是職業操守,執行不走樣,不能這樣原諒自己!別人可不會這麼輕易放過。沒事鬧事的多了去了,何況的確動手的。
所以家長應該單獨約見老師,辦公室不好,辯解幾句,聲音自然提高,看見的人一目瞭然,即不利於老師繼續任教,也不利於孩子繼續呆在班裡。給老師,家長,一個理解的機會,下臺的機會,和平解決,最好不過了。所以最好是私密場所,一對一的談話,不受干擾,達成協議,一次性解決。如果不行,再次會談,也有迴旋餘地。
直接到辦公室,容易暴露。如果爭吵起來,老師的確被動。一旦家長抓住,得理不饒人,老師會受處罰,甚至調離工作。老師受的打擊太大。對家長,孩子,沒有得到什麼,損人不利己,何必呢?慈悲為懷,寬大為懷,退一步海闊天空。
家長判斷,孩子表現不好,非常公正!對孩子就應該批評教育。
孩子感覺不好,主要是自尊心受到刺激,無數,可能會有心理陰影,所以需要家長的心理疏導:老師是愛你的,你不守紀律,老師該批評。學生嘛,知錯就改,不能說老師方法不對。
同時也承認,孩子長大了,自尊心逐漸強烈,要求尊重,這是完全正確的,正當的,家長也要認識到這一點-可以高姿態,做一點自我批評;
同時告訴孩子,我已經約見老師了,老師向你誠懇道歉…種種努力,讓孩子釋懷-每天老師都費盡心機,分內分外的,都做了不少,今天你有機會,處於中間調解地位,多做一點,一天而已,實在不算太多,不至於計較吧?
只要是出手,就可以歸於體罰。
在目前形勢下,老師必須剋制,應該忌諱的。這不是打,但對老師而言,等同於打。
因為任何職業道德,都不允許打人。特別是學校,老師是成年人,學生未成年,體力上,都認定老師強勢;
認知上,老師學過,掌握應知應會,執業資格都必須掌握的,任何條件下,都不能出手。
可能老師年輕,覺得控制了力度,象徵性的點了幾下,沒關係的。這不行!既然是職業操守,執行不走樣,不能這樣原諒自己!別人可不會這麼輕易放過。沒事鬧事的多了去了,何況的確動手的。
所以家長應該單獨約見老師,辦公室不好,辯解幾句,聲音自然提高,看見的人一目瞭然,即不利於老師繼續任教,也不利於孩子繼續呆在班裡。給老師,家長,一個理解的機會,下臺的機會,和平解決,最好不過了。所以最好是私密場所,一對一的談話,不受干擾,達成協議,一次性解決。如果不行,再次會談,也有迴旋餘地。
直接到辦公室,容易暴露。如果爭吵起來,老師的確被動。一旦家長抓住,得理不饒人,老師會受處罰,甚至調離工作。老師受的打擊太大。對家長,孩子,沒有得到什麼,損人不利己,何必呢?慈悲為懷,寬大為懷,退一步海闊天空。
家長判斷,孩子表現不好,非常公正!對孩子就應該批評教育。
孩子感覺不好,主要是自尊心受到刺激,無數,可能會有心理陰影,所以需要家長的心理疏導:老師是愛你的,你不守紀律,老師該批評。學生嘛,知錯就改,不能說老師方法不對。
同時也承認,孩子長大了,自尊心逐漸強烈,要求尊重,這是完全正確的,正當的,家長也要認識到這一點-可以高姿態,做一點自我批評;
同時告訴孩子,我已經約見老師了,老師向你誠懇道歉…種種努力,讓孩子釋懷-每天老師都費盡心機,分內分外的,都做了不少,今天你有機會,處於中間調解地位,多做一點,一天而已,實在不算太多,不至於計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