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一票通”是指2014年1月26日,甘肅省食藥監局制定出臺的《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細則》要求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全面建立電子進貨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餐飲單位加快建立和運用電子追溯平臺。供貨商不能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不得進貨。
《細則》規定,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銷貨臺賬,並向收貨方出具“電子一票通”,做到貨單同行、貨單資訊一致。大型商場和超市應當使用電子追溯平臺,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食品資訊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全面建立電子進貨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餐飲單位加快建立和運用電子追溯平臺。供貨商不能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不得進貨。
擴充套件資料:
該《細則》明確內容
《細則》明確,食品資訊備案工作實行“誰備案誰負責”原則,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偽造資訊,虛假備案,並對其備案資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食品批發主體全面推廣使用電子追溯平臺,安排專職資訊管理人員,按照“先備案、再入庫、後銷售”的原則,對生產(供貨)商、商品資訊進行備案管理。
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全面建立電子進貨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餐飲單位加快建立和運用電子追溯平臺。
大型商場和超市應當使用電子追溯平臺,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食品資訊管理工作,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安裝電子追溯資訊查詢終端裝置,為公眾提供食品資訊查詢服務。
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生產、經營資訊記錄應儲存2年以上,食品生產者、批發者必須將索取的紙質資質證件、進銷貨臺賬、“電子一票通”儲存2年以上。
“電子一票通”是指2014年1月26日,甘肅省食藥監局制定出臺的《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細則》要求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全面建立電子進貨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餐飲單位加快建立和運用電子追溯平臺。供貨商不能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不得進貨。
《細則》規定,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銷貨臺賬,並向收貨方出具“電子一票通”,做到貨單同行、貨單資訊一致。大型商場和超市應當使用電子追溯平臺,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食品資訊管理工作。
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全面建立電子進貨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餐飲單位加快建立和運用電子追溯平臺。供貨商不能提供“電子一票通”的,不得進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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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細則》明確內容
《細則》明確,食品資訊備案工作實行“誰備案誰負責”原則,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偽造資訊,虛假備案,並對其備案資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食品批發主體全面推廣使用電子追溯平臺,安排專職資訊管理人員,按照“先備案、再入庫、後銷售”的原則,對生產(供貨)商、商品資訊進行備案管理。
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和學校食堂應全面建立電子進貨臺賬,鼓勵有條件的小型餐飲單位加快建立和運用電子追溯平臺。
大型商場和超市應當使用電子追溯平臺,指定專門人員負責食品資訊管理工作,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安裝電子追溯資訊查詢終端裝置,為公眾提供食品資訊查詢服務。
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生產、經營資訊記錄應儲存2年以上,食品生產者、批發者必須將索取的紙質資質證件、進銷貨臺賬、“電子一票通”儲存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