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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靡靡花音

    真人同人創作從法律上來說難道不是一種不該存在的東西麼?你寫一個人的故事,難道不該得到他的授權麼?隨意編纂,意淫他人的人生,有些甚至嚴重抹黑影響了他人形象。真人紀實文學,寫作者經過了大量考據,走訪,採訪本人或者家人,寫出來的東西如果有自己主觀臆測的東西不符合事實或者被寫作物件不滿意,就有可能被提告維權,這樣的例子太多了。葉問,李小龍等人的後人都有打過這類官司維權。而真人同人創作,因為其不出版,所以沒有稽核,也就沒有相關機構和編輯對其負責,法律只能對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等做出保護性規定。但是,現在自媒體的發達,我們的傳播方式早就悄悄改變了。很有可能,真人紀實文學出版不了十萬冊,而真人同人創作,卻能被一個有二十萬微博粉絲的博主掛在網上,呈幾何級的倍數傳播。這導致的後果是,沒有經過稽核,內容更加粗糙不實的文章可以通過自媒體到處傳播,嚴重侵害被寫作人的名譽權等。所以,每個做真人同人創作的,提筆之前,真的好好想想你為什麼要寫他,寫出來的是你個人負全責,那麼你是不是應該好好熟知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一些不應該越線的,堅決不要寫,而不是對被侵權人說:“你怎麼可以告我?”

  • 2 # 娛樂圈扒扒

    對於227 事件的發生,個人認為有很多不合理之處,甚至是有些已經觸及了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對於真人同人創作應該是要有底線的,就比如說,引發227事件的導火索,是一個叫巴南小兔贊比的職業寫手寫的一篇小說《下墜》引起的,而看過下墜的人肯定會說這小說,實在是太沒有下限,太低俗了,如果把它歸類於耽美同人作品,個人是不贊同的,因為自己也特別喜歡耽美同人文學,而且在耽美同人的創作中也有很多特別優秀的作品,但是它們並不等同於色情小說。

    也就是說這篇叫《下墜》的小說,其實就是小H文,沒有任何營養價值,它本身就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耽美同人作品。

    並且在寫這種低俗,毫無下限的小說中,居然還真人署名創作,真的是重新整理了我的三觀,更重要的是那個名叫ao3的網路的存在根本就不符合中國的法律,上面存在大量的不堪入目的作品,根本就不適合未成年人去瀏覽,而那些喊著所謂創作自由的人,難道國內的平臺還不能夠讓你們創作自由,非要去這種鍊銅平臺上去創作自由嗎?

    我認為所謂的創作自由是可以有的,但不能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創作自由。因此,創作的作品是不能觸碰道德底線的,更是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而道德和法律的存在其實就是創作自由萬不可觸碰的底線,不可輕易去踩的紅線,而好的作品一定是積極的,健康的,深受到大家喜愛的內容。

  • 3 # 愛哭鬼1123

    說個題外話,我在lofer看同人文,知道lofer這個app的時候我已經開始工作了,自然而然的認為這個app的使用者也是成年人,這個app裡為喜愛的人物,故事再次續寫新的故事的作者的文章,讓我這個看文者得倒很大的滿足感,但不得不說裡面有些設定真的不太“正能量”,之前認為文章應該百花齊放,我們在不同的文章裡感受不同生活,但我們有我們的三觀卻判斷好壞,善於惡,可這次事件讓我知道很多小朋友在使用這款app,三觀沒有健全的時候看一些不好的文章真的會影響孩子的成長,我初中的時候男同學喜歡看三國,那時候南韓的<那小子真帥>也很流行,校園裡就出現了很多的小團體,無論男女生,會有拉幫結派的欺負同學的情況發生,他們還認為這很義氣,文章真的能影響一個人的言行,我也意識到有時候寫文的規定是對的,中國的人口基數實在是太大了,約束其實也是一種辦法,但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教育的普及,人們道德的提升,這種約束會越來越鬆,但現在為愛發聲作者,請那些小讀者在文章裡看到:植根於內心的修養;無需提醒的自覺;以約束為前提的自由;為別人著想的善良吧

  • 4 # 春眠已覺曉

    肖戰事件真的是匪夷所思、喪心病狂的存在。首先被譴責的不應該是這個小黃文的作者嗎?中學語文課上過嗎?小說是一種文學體裁,最大的特點就是虛構,有真人真事的原型可以,但如果你要寫的是小說,必須要虛化,不可以明寫真名真姓真事。如果你要寫真人真事,還要用真人的照片,那就必須符合事實,這就是另一種文學體裁,報告文學。報告文學的最大特點就是“真”。如果你用真人真名真照片,寫的都是胡編亂造的東西,你就是造謠。別美化自己是什麼“文學創作”了,你還不配!

    還有那些叫囂“文化就是用來交流的人”,麻煩先把作品分個級,你敢用小黃文跟小學生文化交流,不論在哪個國家,你就吃飽了等著去坐牢吧。

  • 5 # 喜歡音樂和好劇

    不管是同人創作還是異性創作,沒有黃色描寫,沒有暴力,沒有敗壞他人名譽,是最低的底線。總之一句話:任何事,法律就是底線!

  • 6 # 野薔薇173

    看到這個問題正是我這幾天困惑的問題,因為最近在微信的公眾號裡看見了用真名去寫同人文的,理解不上去,磕劇裡的人物還可以理解,磕真人的人真的讓我對他的人品絕望,對人的起碼尊重都沒有,咱不談法律,不談道德,就談問心無愧,對得起自己的心嗎,舒服嗎,用真人去意淫,用真人滿足自己的慾望,真的看著心痛。到底什麼心裡能讓他們理所當然,這樣的為所欲為,我接受不了

  • 7 # 你攜秋水攬星河

    以法律為準繩,以道德為底線創作。這句話適合於任何行業。新民法典裡規定所有創作裡提及或影射真人、故人的姓名、肖像、諧名、作品、商品等都不得造謠中傷,商用還需取得權益人授權。違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 8 # 乾鳳

    我們提倡創作自由,但自由的前提是尊法守法。要保證真人同人文中的主角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從肖戰這件事情來說,很明顯,已經嚴重的侵犯了肖戰本人的人格尊嚴,粉絲們的行為雖說過激,但並沒有做錯。從現在看來,亞文化圈的風氣相比以前,確實再走下坡路,某些耽美同人文嚴重涉黃卻依舊受人追捧,在中國,涉黃是違法行為,但因為某些特殊原因卻受到追捧,在法律的邊緣不斷試探。我並不是說耽美這就是一個不好的文化,我還是比較支援這個小文化圈的,我們也有許多優秀的原耽小說,但是,某些同人文的出現,大變了整個風氣,讓他們覺得這樣的黃圈就是我們的白月光,是我們的信仰,這種想法是不對的,我們支援耽美,但不支援涉黃,即使這是一個小眾文化,我們也應該把法律牢記心中,把法律作為寫作底線。

  • 9 # sunshine0913202001

    不是很瞭解同人創作,更不知道還有真人同人創作這回事。但是所有的文學創作都應該有底線,這個底線就是道德底線法律底線,不觸犯他人名譽,不歪曲他人形象,換位思考,以你和家人作為真人原型進行同人創作你自己的接受度來衡量。文學創作雖然尊崇自由,但道德底線不可少,尊重他人也是在尊重自己。這是創作者應該具有的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底線。

  • 10 # 夢想的星空物語

    227之前,我也偶爾看bjyx同人文,但是我看的都是很日常的,就是寫友情,兄弟情,寫一些暖心的小故事等等,我覺得這種小眾文化還是要支援的,沒有侵犯到他的名譽權肖像權,但這種涉黃的同人文……我一個成年人看了都臉紅心跳看不下去趕緊退出來了,像這次的這篇文章,其實圈地自萌就好,已經在法律邊緣試探,多一步就犯法了,(其實已經犯法了)而這個作者明知道犯法卻依然引流到微博,還配上了同人畫手的畫,其實換位思考一下,唯粉愛的是肖戰這個男人,畫手和同人文卻把他描述成有性別認知障礙的髮廊女,這種設定大家也都明白有多不好,但她引流到微博,cp粉開始瘋狂轉載,讓更多的甚至路人都看到了這篇文章和這幅畫,我覺得裡面的名字和畫裡的人物性格特徵外貌特徵完全就是他,已經侵犯了他的肖像權,名譽權,姓名權,所以,不要怪粉絲生氣,是這些人先壞了規矩,還是那句話,你願意讓寫手用你的名字,你的外貌特徵寫入這種文章裡麼?還自稱精神食糧,可怕,再說了,已經證明當時粉絲僅僅舉報的微博連結,你想外國網站中國能舉報成功嗎?更何況三月4.5號已經可以正常進入網站了,只不過前期人流量大比較卡,等到四月完全順暢進入……到現在快七月份了,我想大家也都明白也看清楚了,從頭到尾就是陷阱

  • 11 # 傾國傾城的美少女

    作者底線在他可以創作,但是在現實這事是錯的話就不能幹。

    讀者的底線在喜歡可以表達,不喜歡也可以表達。但不是讓他消失。

    性本身不可恥,每個人都需要發洩的渠道,合理合法就行。

  • 12 # 花開半夏薦琉璃

    以法律為界,以道德為底。我支援創作自由。但是請注意,這種自由不是絕對自由,而是相對自由。在作者享受自己的自由的同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任何觸犯法律和道德底線的自由都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同人文字身就在法律邊緣行走更應該掌握好度。

  • 13 # 平雲0001

    不太瞭解同人創作,在我看來所有的創作都是一樣的,不分大眾和小眾,都要遵紀守法。抄襲、侵權,這些肯定是不行的。別以為自己的小眾文化就多高階,就能無視法律法規,就能凌駕於法律法規之上。無規矩不成方圓,古代文人都懂得道理,現代作者卻要拋之腦後。

  • 14 # 中年少女77

    以法律為準繩,以道德為底線創作。還有應該說是227事件!畢竟是227這個團隊讓大家知道ao3是停車場,同人文涉h的。大家有問題就去問他們。在這之前大多數都不知道同人文是什麼更別說什麼外國網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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