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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變色龍82333902

    謝邀。總感覺殺人犯離自己很遠,直到聽說之前認識的人真的出事兒了才感覺殺人犯這個詞兒離自己這麼近。我覺得殺人犯應該只有兩種吧,衝動殺人跟預謀殺人。衝動殺人的應該更多發,平時很正常,看不出有問題,一旦爆發便一發不可收拾,而且多數沒有深仇大恨,甚至很小的爭執,完全不可防備。預謀殺人可能比較少見,多大的仇恨能到了預謀殺人的地步,多少人能有這麼大的仇恨呢,一般冷靜下來或者透過調解,法律手段都能解決了,如果真的到了預謀殺人的地步可能真的收到非常嚴重的傷害了。

  • 2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本人在看守所期間接觸過大量的因各種原因殺人犯,和他們經常交流,也時常翻看他們的起訴和判決出,得出一個結論:不管是故意傷害致死還是故意殺人,其實95%的殺人犯在主觀上都並不想殺人。

    其實人體和其他動物一樣,非常的脆弱,有時候殺人只是一刀兩步的事情,捅進去抽出來,就死了。

    而很多故意傷害致死的案件,都是打架中打紅眼了,然後一刀捅進去,然後就死了,我問過他們捅進去的時候的感覺,他們說沒什麼感覺,一下子就進去了,沒想到他會死,也沒想殺死他。

    黑社會打架都會避免砍要害,頂多也就是斷手斷腳或者一些皮外傷而已,而殺人,其實更多的一種意外。

    我遇到過一個殺了3個人最後以故意傷害罪判死刑的犯人,監室裡面都叫他“殺人王”,很瘦小,很老實,而且還有點娘,根本一眼看上去根本不可能殺人,只會被人欺負的樣子。

    有一天,在廠裡因為一些口角,別人找了3個人去他寢室毆打他,在毆打的過程中,拿起床底下的刀胡亂的揮舞,最後居然砍死了2個。而他逃跑了,被通緝,然後逃了10年,在10年中他沒和家裡聯絡,自己一個人在外面飄。

    由於被通緝,他化名去一家勞務派遣公司被派遣到一家廠裡上班,但是由於是勞務派遣,所以廠裡剋扣他的工資,他找經理理論,人家根本不聽他說。

    於是他對我說,他拿了把刀,想去教訓一下這個經理,然後又去找這個經理去理論,這個經理直接無視他轉頭就走,於是他氣不過,拿起刀就捅了一刀,他說他並不想殺人,只是想教訓教訓他,但是那個經理確實死了。

    他殺了3條命,雖然都是身不由己,但是還是判了死刑,法院判決說“其遇事動則用刀,主管惡性極大,社會我危害性極大”

    但是話又說回來,他想殺人?他不想,雖然殺了3人,但是每次都身不由己,只能說人太脆弱了,受不了一刀之害。

    而真正想殺人的,殺人的時候也並不會有太多的波瀾,只想殺了你,而害怕是事後的。

  • 3 # 山風心理師

    殺人是本我戰勝了超我,人有三個我,本我,超我,自我,超我管理控制本我,才能有完善的自我,某些時候或者殺人那一刻本我太強大了,超我管不了了,所以就發生了。(如果超我太強大會進精神病院,本我太強大會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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