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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蘇舟2

    如果我換成了白衣男子,劇情也是這個走向。但是,我就是我,事件不會演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我在自己的車道正常行駛,寶馬車違章變道碰了我,車上下來一男一女,不管是打招呼也好,移車也好,如果我車無物損,我認為小事一樁,也就馬上走了,不會去爭個對與錯,因為在無物損的情況下,對錯毫無意義,多講也是“忒空”。如果我心情不好,受到了驚嚇,又想教育一下司機,我毫不猶豫就報警,我不會與當事者交流,努力避免正面衝突,一切等警察來了再講。a,對方看我報警,一般會冷靜下來,如果沒有案底,心不虛,只好等警察來處理。我有次也是騎車,等紅燈,又想:我可以右轉彎走的,我朝前剛騎行了兩三步,後面急衝過來一輛燃氣助動車,一看紅燈來了一個急剎,人倒、車翻、外賣灑了一地,我倒是好心,問問他是否受傷,沒想到他爬起來就怪我,這下講不清爽了,我馬上報警,警察來了,問是否有碰擦?如何摔的?小阿弟講(大意):因為看見我在等紅燈,又朝前了,以為紅燈放行了,加速要透過路口,到路口一看還是紅燈,急剎摔了,人沒傷,車沒壞,只是外賣報廢了。他是上我的當才摔的,原因在我身上,要我賠。輔警講了句:他右轉不等紅燈了,不可以啊?你為啥受影響啦?又無麼碰到,怪誰呢?難道怪紅綠燈?小阿弟吃癟,只好乖乖走了。我要是不報警,不要被他敲一筆啊,他年輕,身強力壯,我打又打不過他,報警是最好選擇。b,依現在的情況來看,寶馬男有案底,是否酒駕雖不敢說(現說是酒駕),但違章變道是肯定的,他不敢等警察來,逃跑基本上是他的選擇。小混混的特點是欺軟怕硬,胡攪蠻纏,你與他講道理,他來勁了,事情就難收拾了。他逃了,我還不解恨就實名舉報,弄的好也得個“見義勇為”獎。我也不怕報復的,茫茫人海他能找到我,本事要大翻天了,這隻有“大黑幫”才可能做的到,國家絕不會允許這種情況發生,肯定要嚴打併剷除的。C,就是現在的直接衝突了。1,我年歲大了,體弱力衰,但逃肯定是不逃的,男子漢大丈夫,逃了今後無法做人,就是死也要上,對打是一定的,打不過他也是一定的,我有可能被打倒在地,也有可能再被踢上幾步,我輕者受傷,最終至死也有可能。(這種對打,他不一定需要用刀)。但他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賠償也是逃不了的。2,要是我也像白衣男一樣,雄性激素增加,腎上腺素暴發,奪過刀來砍他會毫不猶豫,毫不留情,絕不會讓他跳走,一怕他再拿刀槍拼命,二怕他事後報復,一定要逼他跪地求饒,打跨他的作惡心理,也有可能先買個破綻,引他反擊,再一刀斃命,這就更好了,當然時間一拖,警察也會趕到,這也是上帝才能知道的事情了。

    我還想囉嗦幾句。一,這種劣跡斑斑的人包括路怒症易發者,今後是否該考慮不發或緩發駕駛證?對這種人一定要多敲警鐘,常抓不懈。二,我被打死,自不待言,無麼死,解決問題我是不肯協商的,一定要走司法程式,讓他既賠的多,又受到法律懲處,要讓他心痛、後悔、懊惱,透過協商解決的事,用錢擺平的,他不會吸取教訓。三,寶馬男死了,是自己作死,我是不賠的,我自己的醫療費也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出了。我也只好聽之任之,最多坐牢,牢底又坐不穿的……

    本題描述題主更改過,我就不修改了,抱歉。

  • 2 # 手機使用者23255590438

    寶馬男從違章、囂張、到死,是突發事件,都是作死的節奏,環環相扣,寶馬男沒有給電瓶車男留有餘地,也是沒有給自己留餘地,是欺人太甚的結局,在彼此情緒失控的情況下,沒有思考,只有打鬥,局面就不好控制,後果就不堪設想,兩人都沒有想到最終的結果!如果是自己,也不好說,畢竟事發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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