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範圍: 本要求“熟食製品加工銷售”係指以畜、禽、獸肉及內臟、水產、蛋和豆製品等為原料加工而成的各種直接入口的熟食滷味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二、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提供以下憑證: 1、生產、經營熟食者應持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 2、熟食製品的生產者應當使用專用的送貨憑證。 3、熟食經營者應當索取熟食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和專用的送貨憑證。
三、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符合廠址要求: 1、居民集中區內不得開設熟食生產加工場所。 2、生產經營場所應離汙染源20米以上。 3、集中式熟食製品加工場所面積每戶不少於80平方米。 4、前店後場的熟食製品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35平方米。
5、熟食製品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 6、應當有完備的汙水處理設施,符合要求的給、排水條件。四、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制定執行衛生制度: 1、應建立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 2、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3、持有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4、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上崗。 五、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設立衛生檔案: 1、 監督文書、2、檢驗報告書、3、從業人員體檢檔案、 4、傳染病患者調離文書檔案、5、自查自檢記錄檔案、6、申報及審批材料檔案。
六、生產、經營熟食製品生產間必須功能佈局: 1、食品生產經營場所內各功能間佈局及流程應能滿足加工工藝和衛生要求, 2、應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順序予以佈局,並熟食製品加工銷售特點,必須設定相配套 的功能獨立專用的單獨原料間、前處理間、醃製及風乾涼掛上料間、燒煮間、冷凍 間、清洗消毒間、更衣室、熟食間等功能專間或設施,防止交叉汙染。
七、生產、經營熟食的原料採購、使用應當符合要求: 1、採購的豬、牛、羊等禽畜原料和內臟需索取獸醫衛生檢疫合格證明。 2、採購和使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輔料、食品包裝材料應當索取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 的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及其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3、定型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輔料等,其標識標籤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4、原料須經質量驗收,摘除有害腺體,清洗乾淨後加工。 九、生產熟食製品應當達到的衛生要求: 1、生產加工流程應從原料到成品,從汙物區向清潔區佈置,生產經營場地應易於清洗消 毒,避免交叉汙染。
2、熟食的白胚禁止用水衝淋或浸泡冷卻、糟醉熟食應使用加蓋容器,冷藏存放做到“一 品一滷一勺“隨賣隨取,當日使用。 隔夜糟醉熟食一律不得銷售。 3、熟食應燒熟煮透,並在具有防塵防蠅設施的熟食間內冷卻、改刀。
4、接觸熟食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嚴格消毒,有明顯標誌,做到生熟嚴格分開,用後清 洗消毒,妥善保管。 5、熟食專間應設有空調、紫外燈、溫度保持在25℃以下。 6、熟食間應有洗手、冷藏、消毒設施,做好防蠅、防鼠、防蟑。
十、熟食製品供應交接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供應的熟食應當登記、提供生產單位送貨憑證。熟食應當註明產品名稱和生產單位。 2、供應熟食前應嚴格檢查質量、使用工具取貨裝貨。
3、散裝熟食不得超過4小時。隔夜熟食必須冷藏,回燒後供應。 4、盛裝熟食的容器應當潔淨、消毒。 不得著地存放食品。 5、供應熟食的食品包裝材料應當符合無毒、無害、無汙染的食品衛生要求。
6、供應熟食必須採用專用工具、容器、車輛,運送熟食過程中應注意操作衛生,防止汙 染。運送的熟食應當貨單同行。 7、運送熟食前後的工具、容器和車輛用應徹底清洗消毒。 。
一、適用範圍: 本要求“熟食製品加工銷售”係指以畜、禽、獸肉及內臟、水產、蛋和豆製品等為原料加工而成的各種直接入口的熟食滷味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二、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提供以下憑證: 1、生產、經營熟食者應持有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 2、熟食製品的生產者應當使用專用的送貨憑證。 3、熟食經營者應當索取熟食生產者的衛生許可證和專用的送貨憑證。
三、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符合廠址要求: 1、居民集中區內不得開設熟食生產加工場所。 2、生產經營場所應離汙染源20米以上。 3、集中式熟食製品加工場所面積每戶不少於80平方米。 4、前店後場的熟食製品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35平方米。
5、熟食製品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少於15平方米。 6、應當有完備的汙水處理設施,符合要求的給、排水條件。四、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制定執行衛生制度: 1、應建立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 2、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3、持有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4、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上崗。 五、生產、經營熟食製品必須設立衛生檔案: 1、 監督文書、2、檢驗報告書、3、從業人員體檢檔案、 4、傳染病患者調離文書檔案、5、自查自檢記錄檔案、6、申報及審批材料檔案。
六、生產、經營熟食製品生產間必須功能佈局: 1、食品生產經營場所內各功能間佈局及流程應能滿足加工工藝和衛生要求, 2、應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順序予以佈局,並熟食製品加工銷售特點,必須設定相配套 的功能獨立專用的單獨原料間、前處理間、醃製及風乾涼掛上料間、燒煮間、冷凍 間、清洗消毒間、更衣室、熟食間等功能專間或設施,防止交叉汙染。
七、生產、經營熟食的原料採購、使用應當符合要求: 1、採購的豬、牛、羊等禽畜原料和內臟需索取獸醫衛生檢疫合格證明。 2、採購和使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輔料、食品包裝材料應當索取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 的衛生許可證(影印件)及其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3、定型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輔料等,其標識標籤應符合食品衛生要求。 4、原料須經質量驗收,摘除有害腺體,清洗乾淨後加工。 九、生產熟食製品應當達到的衛生要求: 1、生產加工流程應從原料到成品,從汙物區向清潔區佈置,生產經營場地應易於清洗消 毒,避免交叉汙染。
2、熟食的白胚禁止用水衝淋或浸泡冷卻、糟醉熟食應使用加蓋容器,冷藏存放做到“一 品一滷一勺“隨賣隨取,當日使用。 隔夜糟醉熟食一律不得銷售。 3、熟食應燒熟煮透,並在具有防塵防蠅設施的熟食間內冷卻、改刀。
4、接觸熟食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嚴格消毒,有明顯標誌,做到生熟嚴格分開,用後清 洗消毒,妥善保管。 5、熟食專間應設有空調、紫外燈、溫度保持在25℃以下。 6、熟食間應有洗手、冷藏、消毒設施,做好防蠅、防鼠、防蟑。
十、熟食製品供應交接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供應的熟食應當登記、提供生產單位送貨憑證。熟食應當註明產品名稱和生產單位。 2、供應熟食前應嚴格檢查質量、使用工具取貨裝貨。
3、散裝熟食不得超過4小時。隔夜熟食必須冷藏,回燒後供應。 4、盛裝熟食的容器應當潔淨、消毒。 不得著地存放食品。 5、供應熟食的食品包裝材料應當符合無毒、無害、無汙染的食品衛生要求。
6、供應熟食必須採用專用工具、容器、車輛,運送熟食過程中應注意操作衛生,防止汙 染。運送的熟食應當貨單同行。 7、運送熟食前後的工具、容器和車輛用應徹底清洗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