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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最美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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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水濤濤8851
回答:經意和不經意的自我保護。一:現象
小孩子,1一2歲,犯了錯誤後大人問:“你咋犯錯誤了?”
回答:“不知道”。
再問:“誰讓你犯錯誤的呀?”
還是回答:“我不知道”。
可年齡大概在3一10歲之間的孩子,一旦犯了錯誤,往往把責任推卸給姐姐和哥哥。
這是為什麼呢?二.原因1.不經意的正常的心理和生理反應。
2.凡事父母總是批評責怪哥哥姐姐、呵護弟弟妹妹造成的。
3.“唯我獨尊”意識的自我膨脹。
4.隔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寵慣“老小”的結果導致的。
5.受鄰里、親戚家小孩和同伴的影響。
6.對幼兒老師或小學老師批評犯錯誤學生心生畏懼的一種條件反射。
7.多次“一告狀、就大捷”所形成的定勢。
總之,弟妹犯錯、哥姐承擔,已是多數家庭司空見慣之事。為把孩子培養成才,希望家長要問清是非,努力改變這一不利孩子健康成長的怪現象。 -
3 # 派大星英語
首先,一般來說,人本能偏向弱者,所以父母覺得小的更需要保護。加上孩子小,每天都是在進步,給大人各種驚喜,有時候嘴巴還甜得不行,而不像哥哥姐姐開始有思想了,有時候犟嘴氣大人,父母被氣得夠嗆。另外一點,讓哥哥姐姐讓著小的,讓小的“得逞”了,小的就不鬧了,表面上形成了和諧的局面。
雖然說這是情理之中,但是對孩子的成長並不利。第一、老大越來越憋屈,突然的失寵,並且還有表現得有責任心,對他們來說並不容易,父母覺得他們大一點是應該這樣的,但大部分孩子不覺得自己應該讓弟弟妹妹。第二、小寶貝總是被讓著長大,他們會越來越霸道,有些越來越自私。長此以往,兄妹關係不會和諧。
怎麼辦呢?大多時候,父母應該儘可能平等對待孩子,不去要求哥哥姐姐讓弟弟妹妹,要尊重哥哥姐姐的感受。我姐家老二三歲,非常潑辣,經常打比她打三歲的老大,老大心軟,只知道哭。我們主持公道,總是有失偏頗,畢竟老二還小,道理講不通。後來,我們讓她打回去,剛開始老大下不了手,還手跟撓癢似的,激發了老二的又一輪進攻,我們又教老大還手要“狠”,打得老二疼得不會再打她(打只能打手,不能推倒對方)。後來,老大學會了反攻,老二收斂了許多。我們儘可能不偏袒任何一方,現在兩個人感情挺好的,老大不會覺得我們更喜歡老二,從而委屈或討厭老二。只要不是太大的問題,有時候讓他們自己處理,其實比父母插手更好,別小看孩子,他們也有自己的思考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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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十八旦
這是一種常見的現象,我的父母撫養了四個兒女,從我的成長曆程中,我認為有如下四點:
一是在父母的意識中,容易寵愛小的,似乎是一種天然的感覺與做法。這就不是倫理部分,而是世俗傳統與大自然給人的一種潛意識。這種意識可以在年齡小的時候,不斷在現實中加以反覆教導而灌注幼小的心靈之中。作為一個傳統農業國家裡,靜止與不變的思想傳承了數千年,因此這種意識的傳承是受到相當時間的淬鍊與固化的思維,可謂根深蒂固。
二是或許基於一種既有的認識,即注重管理的權威做法。父母在心中認為哥哥姐姐是接替自己虛位之時暫時負責人,家中有事情,而自己有時候也不能面面俱到,因此,長子就是必然的帶頭人,也是傳統世俗所認可的,否則出了問題自己不在,弟妹衝上去,這是違揹人倫常理的。只是現實是,大哥大姐,雖然年長,但並必然是天生的領袖,天意弄人,如果非常膽小,就非常尷尬了。在我們這樣一個從古到今注重穩定、尊卑有序的國家裡,如何透過一種有效的管理以達到現實存在的和諧就顯得非常重要。秩序井然,服從長者權威就是最有利的手段,但是這種權威的獲得必然需要付出代價,天然的兄長就有維護自己弟妹不受欺凌的責任,倘若不能做到,便是一種失職,理應受到責罰。三是這種責怪其實是一種責任擔當的訓練。睿智的父母可以透過這種行為去觀察孩子們的責任感與擔當能力。當然如果是魯莽的父母只是找一個替罪羊,那就另當別論了。承擔的責任越多,如果確實扛下來了,久而久之,那麼確實是一種很大的鍛鍊,這種能力是惠及終身的。
四是這種責備方式多半不太明智,因為它違背了公平原則。雖然孩子尚小,但是簡單的是非曲直肯定是有的,何況是讓自己背黑鍋。或許大人當時涉於自身的優勢,孩子不敢反抗,但是心中的不平之火在悄悄點燃。在那個貧瘠年代,缺乏制度保護,人的思維裡有家沒有國,所有的一切困苦多半需要自己家庭或者宗族之力加以解決,因此培養長者的權威與力量就顯得非常重要。那個時候,不僅僅是一種親情呵護,更是一種人身依賴。這種感覺得到了多重疊加的增強,成為了一種血濃於水厚重的命運情懷。只是當今社會,法制逐漸發揮力量,人也就在慢慢從以前的威脅中解脫出來,法制呼喚公平公正,親情將逐漸迴歸它本應該精神慰藉的位置,那多半不是血濃於水的濃烈之情,而是淡淡如流水一般的溫柔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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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最美晴天
這是家長的問題,習慣性寵小的,這樣是特別不好的,容易給大孩子(哥哥,姐姐)留下陰影,對兩個小孩子的關係建立也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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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水濤濤8851
回答:經意和不經意的自我保護。一:現象
小孩子,1一2歲,犯了錯誤後大人問:“你咋犯錯誤了?”
回答:“不知道”。
再問:“誰讓你犯錯誤的呀?”
還是回答:“我不知道”。
可年齡大概在3一10歲之間的孩子,一旦犯了錯誤,往往把責任推卸給姐姐和哥哥。
這是為什麼呢?二.原因1.不經意的正常的心理和生理反應。
2.凡事父母總是批評責怪哥哥姐姐、呵護弟弟妹妹造成的。
3.“唯我獨尊”意識的自我膨脹。
4.隔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寵慣“老小”的結果導致的。
5.受鄰里、親戚家小孩和同伴的影響。
6.對幼兒老師或小學老師批評犯錯誤學生心生畏懼的一種條件反射。
7.多次“一告狀、就大捷”所形成的定勢。
總之,弟妹犯錯、哥姐承擔,已是多數家庭司空見慣之事。為把孩子培養成才,希望家長要問清是非,努力改變這一不利孩子健康成長的怪現象。 -
7 # 派大星英語
首先,一般來說,人本能偏向弱者,所以父母覺得小的更需要保護。加上孩子小,每天都是在進步,給大人各種驚喜,有時候嘴巴還甜得不行,而不像哥哥姐姐開始有思想了,有時候犟嘴氣大人,父母被氣得夠嗆。另外一點,讓哥哥姐姐讓著小的,讓小的“得逞”了,小的就不鬧了,表面上形成了和諧的局面。
雖然說這是情理之中,但是對孩子的成長並不利。第一、老大越來越憋屈,突然的失寵,並且還有表現得有責任心,對他們來說並不容易,父母覺得他們大一點是應該這樣的,但大部分孩子不覺得自己應該讓弟弟妹妹。第二、小寶貝總是被讓著長大,他們會越來越霸道,有些越來越自私。長此以往,兄妹關係不會和諧。
怎麼辦呢?大多時候,父母應該儘可能平等對待孩子,不去要求哥哥姐姐讓弟弟妹妹,要尊重哥哥姐姐的感受。我姐家老二三歲,非常潑辣,經常打比她打三歲的老大,老大心軟,只知道哭。我們主持公道,總是有失偏頗,畢竟老二還小,道理講不通。後來,我們讓她打回去,剛開始老大下不了手,還手跟撓癢似的,激發了老二的又一輪進攻,我們又教老大還手要“狠”,打得老二疼得不會再打她(打只能打手,不能推倒對方)。後來,老大學會了反攻,老二收斂了許多。我們儘可能不偏袒任何一方,現在兩個人感情挺好的,老大不會覺得我們更喜歡老二,從而委屈或討厭老二。只要不是太大的問題,有時候讓他們自己處理,其實比父母插手更好,別小看孩子,他們也有自己的思考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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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十八旦
這是一種常見的現象,我的父母撫養了四個兒女,從我的成長曆程中,我認為有如下四點:
一是在父母的意識中,容易寵愛小的,似乎是一種天然的感覺與做法。這就不是倫理部分,而是世俗傳統與大自然給人的一種潛意識。這種意識可以在年齡小的時候,不斷在現實中加以反覆教導而灌注幼小的心靈之中。作為一個傳統農業國家裡,靜止與不變的思想傳承了數千年,因此這種意識的傳承是受到相當時間的淬鍊與固化的思維,可謂根深蒂固。
二是或許基於一種既有的認識,即注重管理的權威做法。父母在心中認為哥哥姐姐是接替自己虛位之時暫時負責人,家中有事情,而自己有時候也不能面面俱到,因此,長子就是必然的帶頭人,也是傳統世俗所認可的,否則出了問題自己不在,弟妹衝上去,這是違揹人倫常理的。只是現實是,大哥大姐,雖然年長,但並必然是天生的領袖,天意弄人,如果非常膽小,就非常尷尬了。在我們這樣一個從古到今注重穩定、尊卑有序的國家裡,如何透過一種有效的管理以達到現實存在的和諧就顯得非常重要。秩序井然,服從長者權威就是最有利的手段,但是這種權威的獲得必然需要付出代價,天然的兄長就有維護自己弟妹不受欺凌的責任,倘若不能做到,便是一種失職,理應受到責罰。三是這種責怪其實是一種責任擔當的訓練。睿智的父母可以透過這種行為去觀察孩子們的責任感與擔當能力。當然如果是魯莽的父母只是找一個替罪羊,那就另當別論了。承擔的責任越多,如果確實扛下來了,久而久之,那麼確實是一種很大的鍛鍊,這種能力是惠及終身的。
四是這種責備方式多半不太明智,因為它違背了公平原則。雖然孩子尚小,但是簡單的是非曲直肯定是有的,何況是讓自己背黑鍋。或許大人當時涉於自身的優勢,孩子不敢反抗,但是心中的不平之火在悄悄點燃。在那個貧瘠年代,缺乏制度保護,人的思維裡有家沒有國,所有的一切困苦多半需要自己家庭或者宗族之力加以解決,因此培養長者的權威與力量就顯得非常重要。那個時候,不僅僅是一種親情呵護,更是一種人身依賴。這種感覺得到了多重疊加的增強,成為了一種血濃於水厚重的命運情懷。只是當今社會,法制逐漸發揮力量,人也就在慢慢從以前的威脅中解脫出來,法制呼喚公平公正,親情將逐漸迴歸它本應該精神慰藉的位置,那多半不是血濃於水的濃烈之情,而是淡淡如流水一般的溫柔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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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家長的問題,習慣性寵小的,這樣是特別不好的,容易給大孩子(哥哥,姐姐)留下陰影,對兩個小孩子的關係建立也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