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法律中買賣不破租賃的,也就是說在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房東房子賣了,不影響你居住,你的租房合同正常有效,只是房東換了一個人而已。並且房東賣房子,你有優先購買權。
比如一套300萬的兩房,你4000塊錢租下來,房東要賣,價格相同的情況下,你具有優先購買權。但是房子一旦到期,房東也是有權利不接受你的續租的,因為房子所有權歸房東,合同到期後可以不續租。
在租房合同期間,房東如果要出售房子,一般都會跟租客說明,一般情況下租客都會配合中介看房。你也可以跟房東說明,現在是租房期間,房子使用權歸你,不允許其他人看房。這個也是你的權利,但是這樣做,可能後面房東不會續租,嚴重的房東會違約。
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同時也是有違約責任的。不是說你租了房子就一定可以住,房東可以違約,同樣租客也可以違約。
比如在上海這個地方,租房一般情況下是押一付三,租房合同中一般明確了租房違約責任,租房合同預設都是一年的,押一付三的,違約金一般是一個月房租。如果你是租客,你沒有住滿一年就走了,沒有按時每個月交房租,違背了租房合同,需要承擔合同上的違約金的。一般也就是算好水電燃氣等費用,然後扣下一個月的押金了。其餘的如果有多的會退給你,如果不夠需要你交齊。
反之,如果放到覺得你不好,不想租給你了,房東也可以違約,直接趕你出門或者讓你搬走。這個時候房東需要將水電燃氣結算號,多餘的房租和押金退給你之外,房東還需要付一個月的違約金。
很多人不明白,合同寫好了是有法律效力的,為什麼會有違約情況發生呢?是因為現在社會很多人漂泊不定,工作變動、家裡有急事需要回老家、房子不合適找到了更合適的房子等等。所以有的租客住幾個月就走了,我也見過很多。所以法律上並不是說不可以違約,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有違約責任,指的就是萬一真的有什麼時候租客或者房東要違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據我說知,9成以上是租客違約,房東既然出租房子,一般情況下肯定需要等房子到期後再另行處置。除非有急事要用房,或者急需用錢要賣房。
有的人不明白為什麼租房合同預設都是一年一簽,這個是保護租客權益也是保護房東的權益。並且對房東來說,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籤三四個月的合同。房東跟你又不認識,短租幾個月費時費力,一年可能要換好幾個租客,麻煩而且頻繁換人房東也覺得不安全。所以一般都是一年一簽。對租客而言也是一樣,合同期間不管外部市場漲價了,房租是不能漲價的。要漲價需要合同期滿了以後續租的時候再說。
合同期間雖然房子的使用權是租客的,但是房子所有權還是房東的,房東是否賣房你沒有辦法干預。至於拒絕中介看房,其實你拒絕的不是某個中介,你是直接拒絕的房東。中介帶客戶看房跟你是沒有利益衝突的,你心情好可以配合開門,也可以不開門不讓別人看房,但是中介都是會反映到房東那裡的。
如果你不想跟房東保持良好關係,他要賣房子,你不想耽誤一點時間幫忙開門讓別人看戶型。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不開門,並且跟房東說清楚,不讓別人看房。
這種情況下,中介帶客戶吃了閉門羹以後都會跟房東溝通,確定看不了房,那這個房子肯定也不可能賣出去。但是大部分中介看房錢都會溝通好,租客不願意花費十來分鐘開門配合的話,中介也不會帶的。
在這種緊張的關係下,如果房東真的要賣出去,只能違約,先將你趕走,當然這個時候房東肯定已經跟你溝通無果,撕破臉了,房租押金還有合同違約的違約金什麼的,不一定直接給你,有直接趕你走的趨勢,並且你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才能拿到違約金,其中的時間成本其他成本不用我多說。
當然如果你很強勢,房東又是比較老實懦弱的,房東要賣房,趕不走你,那算你暫時贏了,但是得經得住小區居委會或者派出所的協調,協調不成的,房東一般會走法律途徑,按照合同來,房東願意賠付違約金,確實有其他理由需要賣房救急的情況下,房東是可以違約的。
其實配合房東給中介和客戶看房,並不會佔用你多少時間,一般兩房三房頂多是看看戶型裝修,客戶可能會跟你套套話,比如房子住著有覺得怎麼樣,有哪些不好的情況,當然這個你沒有義務配合,你高興可以跟他聊兩句,不高興可以不理他。
配合看房不能耽誤你正常的作息時間,這個原則房東也都是知道的,一般都會溝通好,你在家的情況下,並且時間也不會太晚。自己在上班或者晚上十點都休息了讓你配合開門肯定會影響你的。
綜上所述,合同期內,房東如果真要賣房子,個人建議還是不要把關係鬧的太僵,在自己下班在家不影響自己正常作息的時間下,可以配合一下。畢竟房子所有權是房東的,關係鬧太僵了,房東也可以按照合同上合法違約,將你趕走的。
好了,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觀點,感謝閱讀。
在中國法律中買賣不破租賃的,也就是說在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房東房子賣了,不影響你居住,你的租房合同正常有效,只是房東換了一個人而已。並且房東賣房子,你有優先購買權。
比如一套300萬的兩房,你4000塊錢租下來,房東要賣,價格相同的情況下,你具有優先購買權。但是房子一旦到期,房東也是有權利不接受你的續租的,因為房子所有權歸房東,合同到期後可以不續租。
第二點,租客可以違約,房東也是可以違約的。在租房合同期間,房東如果要出售房子,一般都會跟租客說明,一般情況下租客都會配合中介看房。你也可以跟房東說明,現在是租房期間,房子使用權歸你,不允許其他人看房。這個也是你的權利,但是這樣做,可能後面房東不會續租,嚴重的房東會違約。
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同時也是有違約責任的。不是說你租了房子就一定可以住,房東可以違約,同樣租客也可以違約。
比如在上海這個地方,租房一般情況下是押一付三,租房合同中一般明確了租房違約責任,租房合同預設都是一年的,押一付三的,違約金一般是一個月房租。如果你是租客,你沒有住滿一年就走了,沒有按時每個月交房租,違背了租房合同,需要承擔合同上的違約金的。一般也就是算好水電燃氣等費用,然後扣下一個月的押金了。其餘的如果有多的會退給你,如果不夠需要你交齊。
反之,如果放到覺得你不好,不想租給你了,房東也可以違約,直接趕你出門或者讓你搬走。這個時候房東需要將水電燃氣結算號,多餘的房租和押金退給你之外,房東還需要付一個月的違約金。
第三點,為什麼租房會有允許有違約情況發生?很多人不明白,合同寫好了是有法律效力的,為什麼會有違約情況發生呢?是因為現在社會很多人漂泊不定,工作變動、家裡有急事需要回老家、房子不合適找到了更合適的房子等等。所以有的租客住幾個月就走了,我也見過很多。所以法律上並不是說不可以違約,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有違約責任,指的就是萬一真的有什麼時候租客或者房東要違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據我說知,9成以上是租客違約,房東既然出租房子,一般情況下肯定需要等房子到期後再另行處置。除非有急事要用房,或者急需用錢要賣房。
有的人不明白為什麼租房合同預設都是一年一簽,這個是保護租客權益也是保護房東的權益。並且對房東來說,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籤三四個月的合同。房東跟你又不認識,短租幾個月費時費力,一年可能要換好幾個租客,麻煩而且頻繁換人房東也覺得不安全。所以一般都是一年一簽。對租客而言也是一樣,合同期間不管外部市場漲價了,房租是不能漲價的。要漲價需要合同期滿了以後續租的時候再說。
第四點,拒絕中介看房並不是拒絕中介,而是拒絕房東合同期間雖然房子的使用權是租客的,但是房子所有權還是房東的,房東是否賣房你沒有辦法干預。至於拒絕中介看房,其實你拒絕的不是某個中介,你是直接拒絕的房東。中介帶客戶看房跟你是沒有利益衝突的,你心情好可以配合開門,也可以不開門不讓別人看房,但是中介都是會反映到房東那裡的。
如果你不想跟房東保持良好關係,他要賣房子,你不想耽誤一點時間幫忙開門讓別人看戶型。那麼最好的方法就是不開門,並且跟房東說清楚,不讓別人看房。
這種情況下,中介帶客戶吃了閉門羹以後都會跟房東溝通,確定看不了房,那這個房子肯定也不可能賣出去。但是大部分中介看房錢都會溝通好,租客不願意花費十來分鐘開門配合的話,中介也不會帶的。
在這種緊張的關係下,如果房東真的要賣出去,只能違約,先將你趕走,當然這個時候房東肯定已經跟你溝通無果,撕破臉了,房租押金還有合同違約的違約金什麼的,不一定直接給你,有直接趕你走的趨勢,並且你可能需要透過法律途徑才能拿到違約金,其中的時間成本其他成本不用我多說。
當然如果你很強勢,房東又是比較老實懦弱的,房東要賣房,趕不走你,那算你暫時贏了,但是得經得住小區居委會或者派出所的協調,協調不成的,房東一般會走法律途徑,按照合同來,房東願意賠付違約金,確實有其他理由需要賣房救急的情況下,房東是可以違約的。
第五點,配合房東方便中介看房,並不會耽誤多少時間其實配合房東給中介和客戶看房,並不會佔用你多少時間,一般兩房三房頂多是看看戶型裝修,客戶可能會跟你套套話,比如房子住著有覺得怎麼樣,有哪些不好的情況,當然這個你沒有義務配合,你高興可以跟他聊兩句,不高興可以不理他。
配合看房不能耽誤你正常的作息時間,這個原則房東也都是知道的,一般都會溝通好,你在家的情況下,並且時間也不會太晚。自己在上班或者晚上十點都休息了讓你配合開門肯定會影響你的。
綜上所述,合同期內,房東如果真要賣房子,個人建議還是不要把關係鬧的太僵,在自己下班在家不影響自己正常作息的時間下,可以配合一下。畢竟房子所有權是房東的,關係鬧太僵了,房東也可以按照合同上合法違約,將你趕走的。
好了,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觀點,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