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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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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善地動善時
要評價印度國父甘地,還真不是一兩句話能說的清的。因為以華人的傳統觀念來說,在他身上有很多不能理解的地方,正像他畢生致力於獨立的國家印度一樣“不可思議”。
甘地1869年出生於印度一個富有得上層社會家庭。父親是一個土邦首領。優越的家庭條件使甘地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甘地19歲時到英國學習法律,畢業後先是短暫回到印度,而後到南非從事20多年律師工作,直到46歲才回到印度。在南非的20多年裡,甘地深切體會到作為一個印度人被殖民的屈
辱和無奈,從而激發了甘地投身印度獨立事業的想法。
在隨後30多年裡,甘地發起了“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並主導建立印度最大政黨國大黨。所謂“非暴力不合作”就是以和平方式"爭取獨立,對英國殖民者的鎮壓採取不還手,不反抗的方式應對,同時發動民眾罷工罷市。這種以逆來順受來應對英殖民者的方式甚至在國大黨內部都不乏懷疑乃至反對聲。最奇葩的是在中國抗戰期間,國民政府宋子文訪印期間拜會甘地,甘地居然對宋子文說你們華人不要武力反對日本人的入侵,日本殺戮華人就讓它們殺,等日本人殺掉2億華人後自然就會停手。此番言論令中國的有識之士大為搖頭。可以說要不是因為二戰後英國式微,以甘地那套理論就是到死也別想看到印度獨立。二戰後英華人搞印巴分治,原來的印度殖民地分裂成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含東巴,後來獨立成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等幾個國家。在分治過程中,印度和巴基斯坦"民眾之間爆發大規模騷亂和衝突。甘地又想以他那套“非暴力”理論平息衝突,結果"在1948年遭到一位印度教極端主義者刺殺身亡,被印度人尊稱為“聖雄”。
甘地對底層民眾懷有深切的同情,但又堅定的奉行印度教的“"種姓”教義。受過現代文明的教育,接觸過西方的科學技術,卻反對在印度實行“工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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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解構世界一明浩
聖雄甘地也被寫進了我們的歷史。也就是證明我們國家也承認。他是人類歷史的聖雄。
甘地是一個真正自由的君子。愛因斯坦在他死的時候還給他寫了這樣一句話來評價他。過了幾十年以後,我們人類。很難相信歷史上還曾有這樣一個人。
甘地出生於貴族。高階種姓。他在南非的不公平遭遇。嗯,他想到了種族問題。他甚至透過基督教。伊斯蘭教。來解決這種問題。因為所有的教都告訴我們,生來公平。要成就公平。
那所以他就會想,那我是不是對於,低種姓的人不公平。所以他一直堅持清教徒一樣的生活。沒有什麼財產。也不搞什麼物質享受。自己織布自己穿。自己種糧自己吃。但同時他又不干涉別人的自由。
其實一開始乾地是支援英國對印度的統治。他從在英國留學,而後在南非工作。然後回到印度之後。逐漸才開始反對英國的統治。反對英國也主要是因為反對工業化。為什麼要反對技術?因為技術會淘汰人。他從他的世界瞭解到。很多人的不幸,其實都是因為工業化的結果。你沒有那種工業化的技術。你卻享受到了工業化的果實。你拿什麼去跟他們交換?你就會變得更貧窮。就像你要買個蘋果。你得去賣腎。所以甘地才只支援印度獨立。讓大家過得更好。
大家一定很好奇。為什麼非暴力不合作?能夠贏得一個國家的獨立。或者說革命。其實那是非常偉大的操作。
因為人都是一樣的。都有暴虐的一面。也有慈悲的一面。你對他暴虐,他會同樣回敬。你對他好。他也會對你好。印度民族主義在那時已經產生。他所做的就是違法而已。就偏偏為你大英帝國制定的法律。你說不讓製鹽,那我們偏要自己製鹽。你說我們違反了法律,把我們抓進牢房。我們無所謂。搞得你牢房都關不下這麼多人。你打我們,我們不反抗。讓你打個夠。你打著打著總有下不了手的時候。因為你也是個人。你知道我們的訴求。僅僅只是獨立而已。而且這裡印度人自始至終都活在那裡。
是你的法。根本就在這片土地上不合法。
所以非暴力不合作才能取得最終的成功。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甘地的絕食都來自於此。因為國家的人民都走向了暴力。所以他透過自己絕食來和整個社會抗爭。這也是他為什麼最後被刺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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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是印度的國父,被印度人民尊稱為聖雄。他1869年10月2日出生於印度西海岸古吉拉特邦的坡班達鎮,全名為莫汗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父親屬印度教吠舍種姓。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深受父母疼愛。13歲他就遵從印度教徒習俗,與卡斯特芭結婚。16歲赴倫敦學法律。學成歸國不久,受“塔塔”公司之請,赴南非為公司索要債務。從1893年到1914年,甘地在南非呆了20年的時間。在南非,他感到印度人深受歧視,於是在南非註冊律師,為有色人種同白人打官司,並組織印度僑民和平示威,爭取合法的權益。當意識到律師不能保護自己的同胞後,他決定做一個職業的革命家。一戰前夕,甘地偕全家返回印度。他以非暴力思想為指導,領導印度國大黨和印度人民開展不合作運動,驅逐英國殖民者,贏來了印度民族獨立鬥爭的最後勝利。在印度獨立之前,英國駐印度總督蒙巴頓勳爵決定按宗教原則實行印巴分治,當時的甘地認為分治不可接受,印度必須是統一的。在分治無法避免的情形之下,他以沉默代替了反對。但他堅持宣傳教派和諧,在印巴克什米爾爭端尚未解決的情況下,他力主印度支付印巴分配財產中本該屬於巴方的5億多盧比資產,此舉遭到了部分印度教徒的憤恨。1948年1月30日下午5點多,聖雄甘地在準備帶領教徒晚禱時,遭到印度教徒戈茲的暗殺,這位被譽為“照亮印度的光芒”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