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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的演變:《午集下》《示字部》 ·祭
《唐韻》《集韻》《韻會》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從示,右手持肉。 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音債。周大夫邑名。 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為氏。 祭,祀也。――《說文》
祭之為言索也。――《說苑·權謀》
祭者,薦其時也,薦其敬也,薦其美也,非享味也。――《穀梁傳·成公十七年》
無牲而祭曰薦,薦而加牲曰祭。――《公羊傳·桓公八年》注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禮記·祭統》
祭於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論語·鄉黨》
古人食稻而祭先穡。——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
“祭”是會意字。甲骨文從示(祭臺),從又(手),從肉,會以手持肉置於祭臺上致祭之意。金文大體相同。小篆整齊化。隸變後楷書寫作“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