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紋身男拿刀出來,對於騎車男來說本身就存在生命危險的緊迫性,騎車男撿刀反抗無可厚非,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在紋身男開始躲避之後,騎車男仍然緊追不捨,其行為有可能屬於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

    有網友指出說,紋身男是回車取槍!這種情況下,騎車男面對的暴力犯罪,在對方提刀砍人的情況下,不得不奪刀殺人,不屬於防衛過當,不應該負刑事責任。

    我認為法官在認定這個事件的時候應該酌情考慮,那麼大的刀本身就容易讓人害怕,恐懼之下為了保護自己是可以原諒的。

    雖然影片中紋身男並沒有實際的砍到對方,只是用刀背拍打對方的大腿位置,但是作為正常人,我看到你拿出刀我就會認為你要殺我。這種心理下,造成的不法侵害也應該認定為正當防衛!

  • 2 # 特殊防衛

    崑山案是一個非常有代表性的案件。首先反映出社會上一些地痞混混的惡劣表現,其次反映出當一個正常人受到不法侵害如何正當防衛的問題。

    事件的開始(根據影片)紋身男駕寶馬車在機動車道上停車待放,白衣男駕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道上停車待放,此時非常正常。放行的時刻,寶馬起步就變換車道至非機動車道壓住白衣男前進的方向,有無刮擦不明,但糾紛開始。

    罵車的紋身男違犯交通法(1),此時隨車的數人悉數下車圍住白衣男發生爭吵,片刻紋身男從車中衝出衝向白衣男,同時一人推翻了電動車(2)。紋身男衝到白衣男面前就大打出手(3)事件升級,面對數人的包圍,白衣男開始沒有也不敢還手。後來白衣男面對揮來的拳頭有了推擋的動作,事件升級(鬥毆)。

    紋身男打了不夠,返身快速回車取出大砍刀(4)衝向白衣男做砍殺似的揮動(5),此時有沒有砍到不清楚,但白衣男有了明顯的躲閃動作。面對數人的包圍,面對砍刀的揮舞,白衣男明顯露出膽怯之意,開始跑閃。紋身男此時尚不知收手,追著白衣男砍(6)。但雙方都沒有想到刀掉落了,處於高度緊張狀態的白衣男迅速撿起了刀(A)反砍向砍刀的所有者紋身男數刀(絕對的正當防為),紋身男受傷轉身逃向車輛,白衣男追砍(B)此時刀在白衣男手中,紋身男身受重傷,基本上失去傷人意志和能力,因此某種程度上解除了白衣男的人身危機感。白衣男的追砍事件又升級(防衛過當)。也許可以認為紋身男去車內取槍或炸彈,白衣男危險並沒解除。但這只是認為,沒有跡像表明紋身男去取其它兇器。也許還可以認為紋身男去駕車去衝撞白衣男,不可能了。紋身男的戰鬥意識已被要活命意識佔領了(地痞混混),身受重傷能不能駕車為X了,即便駕車在起步、加速近距離過程中傷害不了自衣男了。

    此時的白衣男怒火噴發,紅了眼的過度追砍(C),最終砍死紋身男,案件性質扭轉過失傷害(殺人)。

    這就是事件發生和案件不斷變化的過程,任何一個案件隨著結果的變化而變化,案件的最終結果決定著案件的最終性質。法庭上不同的法官法律解釋也不盡相同,正常情況下出入不會太大,站在白衣男方面解釋多少會有利白衣男,站在紋身男方面解釋多少會有利放身男,這就看律師的辨護和法官的法律解釋了。

    從道義上講,我完全理解、同情、支援白衣男的行為。在此種威脅到生命的情況下人會把控不往失去理智的。對於這種地痞混混的無法無天,人不遣責也必遭天遣!!!

  • 3 # 傳奇歲月

    很簡單,騎電瓶車男面對酒駕黑社會團伙欺凌,左右躲避,甚至有了逃跑的準備,至此黑社會紋身男團伙在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情況下不解氣,回車直接拿大刀直接向老實的電瓶車男砍去……無奈老天有眼,在砍了幾下後刀無故脫手,電瓶車男為保命拼命搶回,奮力和黑社會紋生男群體鬥爭!紋身男不思悔改反而還想再回車取兇器,被擊傷至死……電瓶車男為民除惡應記大功

  • 4 # 潤滑油交流

    這是正當防衛!一個兇徒要自己的命,看錄影如果不閃躲刀刀致命,當時人的本能就是要打死對方才能保命否則自己就會死。如死者到車裡拿致命武器再攻擊你,或者事後追殺你,如當事人是你,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這不叫正當防衛叫什麼?難道同歸於盡才是嗎?看來民眾遇到壞人要用降龍十八掌和天蠶神功打死才算正

  • 5 # 見證111

    防衛肯定是防衛,至於是否防衛過當應該看看民意!畢竟法律是為民而生的。我們理性分析一下,第一次,白衣哥被迫防禦制止了,紋身男的拳腳攻擊。第二次,又提刀攻擊,也是被迫防禦制止。第三次,紋身男仍然具有跑動攻擊能力,不能判斷紋身男是否放棄再次發起攻擊,所以白衣哥再出手次制止,完全是正當防衛。我不為博取關注,只是談了自己的看法。支援起點贊!

  • 6 # 百里秋毫

    這種行俠仗義的行為在如今的社會搞的太複雜了。誰敢站出來說這樣的人不該死,不該得到社會的懲治。據網上新聞有很多前科,危害了多少百姓,多少人的正常生活。希望電動車男無罪釋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時候打電話給客戶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