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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一安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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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眾和法律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發現,是因為婆婆攪局,導致了夫妻倆感情出現了危機,現在夫妻倆要離婚。其實在這個問題中有4個關鍵的點在裡面:
第一個點彩禮是屬於什麼性質?
第二個點離婚的方式有哪幾種?
第三個點妻子懷孕可以離婚嗎?
第四個點哪些情況可以要求退還彩禮?
只有弄清楚了這幾點,我們從根本上理解這個問題。
彩禮是屬於什麼性質?彩禮從法律角度來說是一種屬於贈與的物品。根據相關法律來說,一般情況下如果是雙方出於自願的情況下,是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那麼一旦贈與關係成立,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撤回的。但是彩禮與一般的贈與又有所不同,因為這個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而彩禮的最終屬性還與彩禮給付的時間有著根本關係。
彩禮是辦理結婚登記前給付
彩禮如果是辦理結婚登記前給付的,那麼這種就是屬於妻子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是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彩禮是辦理結婚登記後給付
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因為許多人是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還沒有舉行婚禮,所以在結婚登記之前給付了彩禮。那麼這部分彩禮雖然也是贈送給妻子的,但是由於雙方這個時候已經是法定夫妻關係,所以合法的所有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上面這兩種情況都是直接將彩禮贈送給妻子本人,如果是彩禮贈送給了妻子的父母,那麼不論什麼時候給,都是屬於妻子父母的個人財產。
離婚的方式有哪些?在現行的法律中,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另一種就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就如字面意思來說,就是雙方就離婚這個事情達成了一致,然後雙方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撫養權問題以及其它問題透過協議的方式約定清楚,然後夫妻雙方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解除婚約關係即可。
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就是協議離婚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就只有透過法律途徑去起訴離婚。這種一般就是有一方要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就是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是就夫妻共同財產或者撫養權沒能達成一致,這個時候雙方就只能透過法律來處置雙方的糾紛。
如果夫妻一方要起訴離婚,那麼就必須瞭解這3個點:
1、離婚起訴書;
2、雙方身份證明,主要是對方的身份資訊,結婚證;
3、去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對方常住地法院起訴離婚。
妻子懷孕可以離婚嗎?根據《婚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妻子懷孕期、妊娠期間丈夫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也就是說丈夫不能單方面提出離婚。這個時期如果丈夫提出離婚,而女方如果不同意,首先民政局不會辦理離婚,向法院提出起訴離婚,法院瞭解到這個情況後,也會駁回丈夫的訴求,這主要是為了保障妻子這一方的權益。
根據上面這段話來看,我們可以瞭解到一個重要的資訊,那就是男方不可單方面提出離婚,而對於女方則沒有限制,也就是說妻子懷孕期間並不是不可以離婚,而是如果妻子不同意就不能離婚。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協商能夠達成一致,可以透過協議的方式去民政局去辦理離婚登記。
當然如果男方不同意而女方堅決要離婚,那麼女方是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的,也就是說沒有限制女方的權利。
哪些情況可以要求退還彩禮呢?正是由於彩禮不是一般的贈與關係,所以彩禮退還是有著嚴格要求的。一般情況下彩禮退還是需要滿足下面3個條件。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沒有沒有共同生活;
3、給付彩禮後,造成男方經濟或者生活困難的。
只有滿足了這三個條件,才可以要去退還彩禮,其餘情況是不可以要求退還彩禮的。但是在實際判例中,如果結婚時間過於短,那麼即使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也有共同生活,那麼法院也是會酌情判女方退還部分財產的。
回覆列表
你這個問題的確比較複雜,應該你們已經結婚,且妻子懷孕,你們鬧離婚,屬於感情破裂,從法律角度出發,無法牽扯到婚前彩禮方面。
根據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只有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可以返還按照當地習俗給付的彩禮錢。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也就是說對方收了彩禮卻沒有與你結婚,這一點在你這裡不成立,你們已經結婚是基本事實。
第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也就是說收了你的彩禮,辦理了結婚手續,但是婚後沒有共同在一起生活。這一點在你這裡也不成立,因為你的妻子已經懷孕了。
第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最後談一點個人想法,從你的描述中(婚前女方要彩禮,感情不和後男方向要回彩禮)我從你們的婚姻中感覺不到一絲一毫的感情,更像是一場交易。兩個人非自由戀愛,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共同生活中沒有替彼此分擔的想法和替對方考慮的做法,這樣的婚姻走向失敗也是必然結果。
但還是要針對你的問題回答一句:彩禮透過法律途徑是要不回來的,相反你還要承擔未出生孩子的撫養費。建議你還是私下解決吧,雙方商議一個都能接受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