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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鵬督

    本人不看好公共場合高調錶白,理由如下:1.先從被表白方角度出發,如果被在公共場合高調錶白了,你是接受呢還是接受呢還是接受呢,一般來講,這種場合公開拒絕的機率不高,充其量告訴對方你要考慮,扭頭就走肯定會大失現場觀眾所望,那麼本著做人要誠信的原則,答應對方的以後會怎麼樣就很難說了,因為表白方可能是長期策劃,但是也有可能是一時心血來潮,表白方可能對自己言行負責任,但也有可能只把這次表白當成一次遊戲。2.再從表白方出發,第一太高調,以後可能無法下臺,第二太費錢費時間,有這麼多資金和時間你完全可以透過其他方式進行表白。

    我的意思是想奉勸現在越來越熱的高調錶白者們,有前因必會有後果,所以你們還應該慎之又慎。

  • 2 # 敖孤先生

    謝謝邀請。我個人認為,在公共場合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也能提現你對另一半的重視程度。猝不及防的驚喜,往往都是心跳的瞬間,也是兩個人愛情生活裡最深刻的回憶,也是兩個人整個愛情人生不可磨滅和缺少的激情感受。但是畢竟這對於情侶來說,是兩個人的私事,公共場合卻是大家共享的地方。一定要注意分寸,不能過於打擾別人正常事情,能得到大家的祝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是太過而影響正常秩序就不對了。

  • 3 # 伊蓮758

    在公共場合高調錶白,求婚,已經成了當前社會上年輕人時尚的座標,彷彿在大庭廣眾之下的高調錶白,才能證明彼此是真愛。

    當然,在這個標榜個性,崇尚立異的社會瓊境下,青年男女追逐新浪潮,讓更多的人見證愛情,以自己喜歡的方式,以自己認為浪漫的舉動,向所愛的人表白也無可厚非。只要兩個人都認可,都接受,就可以。

    但是,我感覺,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愛情含蓄,意境更深。那種由心底流淌出來的濃濃愛意,在一個幽靜的場合裡,弱弱地傳遞給所愛的人,讓那份情意只在兩個人周圍環繞,會不會更美?相愛的人,在耳邊輕輕地一句“我愛你”,更顯得情意綿綿。大庭廣眾之下,數十雙眼睛的注視,大聲的宣佈,女孩甚至淚流滿面,可能現在的女生,男生認為這才是真愛吧。

  • 4 # 曉魚舞情又弄愛

    “我要讓全世界都知道,我愛你”。簡簡單單一句話,精心佈局的求愛場景。10幾年前火遍大江南北的言情劇,偶像劇的求愛方式,成為了女孩們對浪漫愛情的嚮往,也成為了男孩表白心愛女孩的象徵。但電視劇只是為了迎合觀眾們的口味,並不符合廣大男女的情感現實。

    那麼這種公共場所表白到底有多不現實呢?我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1.大張旗鼓的表白滿足了某些女孩的虛榮心。每個女孩都有虛榮心,都希望成為別人關注的焦點,高調的表白正好迎合女孩子的心意,看著別人投來羨慕的目光,感到十分滿足,也十分感動,但內心是否真的愛那個男孩子,還要兩說,這樣得來的感情並不牢固,只是一時的感動而已。

    2.大張旗鼓的表白其實是對女孩的不尊重。男孩子在喜歡一個女孩是會十分盲目,主觀意識太強,覺得這種高調的表白很浪漫,很能讓女孩子接受。但我覺得,這其實是對女孩子的一種脅迫,如果這個女孩子對你有意思還好,可能結局美好,但如果這個女孩子不喜歡你,她該如何自處?拒絕你,會讓周圍的人覺得她無情,不知好歹,不拒絕又對不起她自己。因此,這其實是女孩不尊重的表現。

    3.大張旗鼓的表白是對感情的不負責。一份真正的感情,不是說你的感情有多麼華麗,多麼轟隆烈烈,而是看你對這份感情是否有擔當。眾目睽睽,天地見證,男生啊男生,你是否承擔得起這份愛,你們的愛情已經看在了大眾的眼裡,從今往後,不管是你還是女孩,本來只屬於你們的感情,卻成為了大眾的監督,這樣的行為是否有些輕浮?

    愛情,本來就應該順其自然,兩人心心相印自然水到渠成,那些華麗的,誇張的,都只是夢幻泡影,認真的對待,有承擔感情的能力,有對感情負責的態度,才是對愛的最終詮釋。因此,我並不贊同公共場合表白這種做法。

  • 5 # 山味堂創始人

    愛要大聲說出來,我不反對在公開場合高調錶白,但要水到渠成,而非刻意做作。我不贊同因下面三個目的為出發點的高調錶白:一是刻意追求表白的環境和方式,愛是由感而生、由心而發,難道非要到公開場合才能說出來?二是刻意追求表白的效果和誠意,愛是真情告白、自然流露,難道非要到公開場合才能感動對方?三是刻意追求浪漫或公開炫耀,男女之間的愛情如密秘花園,難道非要到公開場合才能證明什麼?

  • 6 # 歐陽冰兒178650811

    公共場合表白愛情,本質是胡鬧。愛情本身就是隱私,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襲擊表達,如果女孩厲害,你會很狼狽。如果女孩的膽子小,會使她心裡討厭你。總之,不是好做法。

    愛情是兩人的共同生活,不是花言巧語,不是美貌,所以一定要有相處的日子。在相處之中,有快樂的感覺,這裡就是所謂的緣分。

    我認識一個人,學生時代有一個戀人。十年後兩人相遇,都願意離婚再婚。結婚後,相處一年中,經常打架,各自認為對方對自己的孩子不好。兩人離婚後,男人與前妻復婚,女人的前夫與其離婚一個月後即再婚。這是個荒唐之事,時光過去久了,人也變了,不再是當初。卻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再婚,這女人就缺思量了,只能是自己帶女兒過日子吧。

    這裡說的就是愛情是生活。

    公開表白,沒有了解。實際上,就是出風頭,演戲。真實生活中,這樣的人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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