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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沂藍書院趙月光

    嚴格的說法叫波蘭立陶宛王國(1569 ~1795年),是一個貴族掌權的王國。國王的權力不大,實際掌權的是貴族。為了對抗條頓騎士團,波蘭王國和立陶宛大公國透過婚姻進行了聯合,時間是1386年。波蘭立陶宛王國一度成為歐洲面積最大的國家。

    但俄國、普魯士、奧地利瓜分波蘭後,波蘭貴族的利益受到侵害,所以引發了愛國思想。

    波蘭立陶宛王國的君主立憲

    君主立憲制,又叫作有限君主制。中國的皇帝幾乎都是無限君主制,至少名義上如此。“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波蘭的君主立憲制是二元君主立憲制。最早的是1575年的立陶宛波蘭王國成立的,王權和議會權相當。比1688年的英國君主立憲要早100多年。

    立陶宛波蘭王國是波蘭王國與立陶宛大公國結成的聯邦。它的法律《女修道院條約》和由貴族(施拉赤塔)組成的議會(瑟姆)限制君權。

    國王由議會選舉產生,國王權力很大,但國王當政但不統治,真正的統治者是貴族,貴族有自由否決權。

    1573年波蘭貴族選舉國王

    貴族有自己的武裝,可以對侵犯他們自由、違反《女修道院條約》的國王,發動起義。

    後期貴族沉溺在理想國的光環下,不思進取,濫用自由否決權,使波蘭立陶宛王國無法形成有效決策,導致國家衰弱。

    歐洲三十年戰爭後,波蘭立陶宛王國與俄羅斯和瑞典的戰爭中均失敗。1795年,波蘭立陶宛王國被俄國、普魯士、奧地利瓜分。

  • 2 # 平田君Bellatores

    原因很簡單:選舉外華人擔任本國君主符合波蘭-立陶宛聯合王國的傳統慣例,波蘭的政體並未改變、主權也未受到侵害,外來統治者仍然遵照波蘭傳統進行統治;瓜分波蘭則顯然是破壞波蘭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直接導致波蘭王國的滅亡,波蘭人當然不會願意淪為亡國奴,這和晚清民國時中國民眾反對列強瓜分和外敵入侵的道理是完全一樣的。

    回顧波蘭歷史我們不難發現,波蘭接受外國君主統治的情況早在聯合王國建立之前就曾經出現過,早期由外國君主統治的實踐也為後來的選舉君主制奠定了基礎。1370年,波蘭皮亞斯特王朝的最後一位男性成員卡齊米日三世(1333-1370年在位)逝世後,王朝陷入絕嗣的狀況;於是,卡齊米日三世的外甥、出身安茹王朝的匈牙利國王拉約什一世(1370-1382年為波蘭國王)便繼承了波蘭王位、成為統治波蘭王國的第一位外國君主。拉約什一世同樣沒有留下男性後代,他的女兒雅德維加(1384-1399年在位)繼承了波蘭王位、雅德維加也成為波蘭歷史上首位女王。雅德維加即位後不久,便與立陶宛亞蓋洛王朝的瓦迪斯瓦夫二世(1386-1434年為波蘭國王)結婚、兩人共治波蘭。1399年雅德維加早逝後,瓦迪斯瓦夫二世便獨自統治波蘭、成為日後波蘭-立陶宛聯合王國的奠基人,他所開創的亞蓋洛王朝也是波蘭王國曆史上的第二個王朝。

    波蘭歷史上首位外國統治者:匈牙利的拉約什一世

    雅德維加女王和瓦迪斯拉夫二世

    在亞蓋洛王朝統治期間,波蘭正式確立了選舉君主制。1572年亞蓋洛王朝終結之後,選舉君主制取代此前的世襲君主制、成為產生波蘭君主的唯一方式。波蘭國王齊格蒙特一世(1506-1548年在位)於1530年和1538年時兩度頒佈法令確立選舉制度,規定由全國貴族選舉產生波蘭君主,透過這種方式產生的波蘭國王“統而不治”、其權力受到貴族議會的限制。1569年,齊格蒙特一世之子齊格蒙特二世促成了“盧布林聯合”、使波蘭和立陶宛兩國正式合為一體。在1573-1795年間,透過選舉產生的波蘭君主共有11位,除了4位出自波蘭貴族外,剩下的7位都是外華人(1法國1匈牙利3瑞典2薩克森):

    亨裡克五世(法國瓦盧瓦王朝)

    斯特凡·巴托里(匈牙利巴托里家族)

    齊格蒙特三世(瑞典瓦薩王朝)

    瓦迪斯瓦夫四世(瑞典瓦薩王朝)

    揚·卡齊米日(瑞典瓦薩王朝)

    米哈烏·維希遼維茨基(波蘭維希遼維茨基家族)

    揚·索別斯基(波蘭索別斯基家族)

    奧古斯特二世(薩克森韋廷王朝)

    斯坦尼斯瓦夫一世(波蘭萊斯欽斯基家族)

    奧古斯特三世(薩克森韋廷王朝)

    斯坦尼斯瓦夫二世(波蘭波尼亞托夫斯基家族)

    反映盧布林聯合的繪畫

    波蘭貴族選舉國王的場景

    鼎盛時期的波蘭-立陶宛王國

    應該說,採用選舉君主制既符合亞蓋洛王朝時期確立的選舉規則,也有助於維護波蘭貴族的利益。具體分析如下:

    1、從權力來源看,選舉君主制下的波蘭國王權力來自全體貴族、對全體貴族負責,波蘭和立陶宛貴族仍然是這個共主邦聯的統治主體,外國君主的介入並不影響國內貴族掌握共主邦聯權力的狀況。相較而言,“統而不治”的國王(沒有軍權、受議會貴族監督,且子嗣沒有繼承權)無力干預貴族民主制的運作。說白了,波蘭國王這個位置換誰坐都沒有實質區別。

    2、從利益訴求看,國內貴族更關注新君主能否維護貴族階層利益、能否成為貴族階層的盟友。換言之,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容易控制的傀儡、而非增強王權的強勢君主。因此,選擇對本國瞭解較少、根基較淺的外華人來當國王,便可以增強國王對貴族階層的依賴,從而確保貴族權力、有利於維護貴族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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