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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司徒軍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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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著皮卡打坦克
督戰隊並沒有經常出現,這個世界上曾經大規模設立督戰隊的國家只有兩個一個是法國一個是英國。
首先督戰隊的出現一定是軍隊士氣完全崩潰,軍隊做鳥獸散的時期。這時督戰隊的任務並不是用槍頂著士兵進行衝鋒,而是驅趕脫離戰鬥崗位企圖散開逃跑計程車兵回到自己的崗位,一般督戰隊都是老兵組成,在古代這些人通常會被叫做壓陣角的,即將陣地中逃走計程車兵去趕回原來的陣地。要求首先就是絕對忠誠,前線士兵跑了督戰隊也就跟著跑了那還督個啥戰,所以督戰隊的出現一般都是戰況極其危險的時候了,這是整個陣線搖搖欲墜士兵開始大規模逃散,也就管不了什麼誰是誰了開槍往回趕就行,誰被打死算他倒黴。至於沒跑的,你上那去找督戰隊打你黑槍。
既然如此我們再來說說世界上唯一兩個大規模設立督戰隊的國家,為何要大規模設立督戰隊。在一戰之中,西方人第一次領略了長達數年數十萬甚至上百萬軍隊不停搏殺的戰爭,戰爭導致前線士兵的居住條件食品供給極速下降,加上長期處於交戰之中士兵的精神狀態得不到放鬆,導致大量士兵出現了逃離傾向。特別是在本土作戰的法華人,由於在國境內逃跑相對於他國士兵來說更加容易。在戰爭進行一段時間之後,看不到戰爭結束跡象計程車兵開始大規模逃跑,於是為了遏制這種情況法國開始在每一隻部隊設立由老兵組成的常備督戰隊,規模之大數量之多也算是人類戰爭史上的一個奇蹟了。
至於英國則是因為,招募了大量的殖民地軍隊,所以他們的督戰隊一般由本土士兵組成,不過這裡還是要提一個之前說的錯誤之處,英華人的確有用排槍驅趕殖民地軍衝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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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軍武小咖
題主的這個問題很有新意,民國一些軍閥部隊在作戰的時候,經常在後面設定督戰隊。因為督戰隊有權殺死臨陣逃脫計程車兵,當士兵衝鋒作戰的時候,後面總是會有幾十條槍對著自己的腦袋。如果某一個士兵得罪了督戰隊的一位成員,那麼這名士兵就有可能會被公報私仇,遭到督戰隊的無辜射殺。
雖然這種情況確實可能出現,不過這種情況出現的機率非常小。畢竟督戰隊也不是能夠隨意射殺士兵,一旦督戰隊濫殺無辜激起士兵們的群起反抗,那麼憑藉著督戰隊的幾十號人,根本不是數以萬計憤怒士兵的對手。在北伐戰爭時期,吳佩孚為了強迫手下士兵作戰,親自帶人組成了督戰隊。由於北伐軍的戰鬥力強悍,吳佩孚的軍隊一觸即潰。為了挽回敗局,吳佩孚讓督戰隊用機槍掃射逃跑計程車兵,將十幾個軍官的頭砍下來掛在橋頭,逼迫士兵前進作戰。
然而吳佩孚的做法沒能換來勝利,反而激起了士兵們的激烈反抗。潰兵們聯合起來攻擊督戰隊,督戰隊和士兵打成一團,雙方都死傷慘重。從吳佩孚戰敗的教訓不難看出,督戰隊主要的用途是震懾士兵前進,如果督戰隊濫殺無辜,不僅無法起到震懾士兵的作用,反而可能引起士兵的反抗,最後給督戰隊帶來滅頂之災。
試想一下,一群士兵都在勇敢衝鋒,督戰隊突然開槍打死一兩個士兵,那麼剩下計程車兵肯定會認為督戰隊濫殺無辜,擔心督戰隊下一發子彈打到自己。而且每一名士兵都有軍官負責,打死一名沒有逃跑計程車兵,肯定會引發軍官的不滿。督戰隊的戰鬥力並不強,只是軍隊裡面的監察機構,一旦督戰隊激怒了士兵和軍官,那麼督戰隊不僅無法起到督戰的作用,還可能會被憤怒計程車兵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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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夏天的風
具實督就隊這個話題中國早在兩千多年前的秦代就解決了,從本質上來督並不目標而讓士兵們衝上前效命才是目標。
在秦代無論是軍民都是實行連座法,既十人為一伍百人為一保。一伍有一卒逃者其他的人不監督的話那麼都要殺頭,百人中如有十人以上逃其他人不制止的話那麼百人也都是要殺頭。在軍陣中是後隊督前隊主將監副將,如有膽卻後退者殺之。主將的親兵衛隊是執行命令的主力,兵馬監軍是軍隊紀律的主要監督者。
當然也並非都是殺字在頭,對於勇敢衝殺約軍卒還是有物質與精神獎勵的,秦律除了連座法之外也有軍功授爵法與授田法。既對有軍功約軍卒給與精神與物質獎勵,這一硬一軟兩大方法保證了秦軍的戰力。
回覆列表
不希望督戰隊火力驅趕,那麼便勇敢的頂上去吧,幾乎所有有督戰隊都是六親不認的,別想著XXX和你關係好就會放過你,或者XXX和你有仇他要打黑槍。
有些時候就是影視劇在荼毒,整出一堆超現實的東西出來。督戰隊督戰目的是執行軍法,督促意志,穩固陣地,如果有人故意打黑槍,那麼他也屬於瀆職和違反軍法。
比如說蘇聯,歷史上蘇軍有斯大林下達的“270號命令”,即“不允許撤退命令”,許多蘇聯內務部隊的所謂“督戰”,其實就是在執行這條軍法,作戰英勇誰會打你黑槍?紀律嚴明的部隊只會更嚴明的維護紀律,公報私仇的渣滓部隊靠督戰隊也打不贏仗。
227號命令大致意思為:
1.一步也不準逃跑和投降,違者立即處決。
2.方面軍建立懲戒營,將懦弱者和逃跑者投入其中,用裝備精良的護衛隊進行督戰,處決懲戒營中的恐慌源頭與懦夫。
3.師一級的指揮員、政委,都有權力將戰場上避戰求全、畏戰不行使指揮職責的營團級指揮官撤職,直接降為士兵。
蘇軍剛開始在戰場上被打得滿地找牙,潰兵、逃兵相當之多,為了貫徹227命令,督戰唯有大開殺戒。而且由於矯枉過正,確實存在許多濫殺無辜的行為,比如有些官兵略微後退,建立防線繼續抵抗,德軍還沒來,他們卻被自己人抓住槍斃了。
實際上,部隊中計程車兵天然的對憲兵擁有警惕感和疏離感,大多都會敬而遠之,所以不大可能出現問題主描述的與他們結仇的情況。
再說了,即便督戰隊某個人與你有仇,他們也不可能無理由的濫殺無辜。臨陣被執行軍法的往往是典型,即便是蘇軍,1943年後也只在比較惡劣的潰逃行為中處決帶隊軍官,而初犯士兵大都入懲戒營,作為再次作戰時的炮灰使用。
督戰隊也不是那麼好當的,北韓戰爭中,有次美軍組織了督戰隊,用槍炮威逼韓軍衝鋒,結果毫無戰心的韓軍被志願軍一打,立馬更洶湧的崩潰回來,直接把美軍督戰隊給踏平了。